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近期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置通報(第九期)
近期,網絡上曝光多起餐飲環節食品安全隱患的輿情,門頭溝區市場監管局深化源頭治理,強化底線思維,堅持“零容忍”,嚴厲打擊餐飲環節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保持嚴管、嚴控、嚴罰的高壓態勢,高度落實“四個最嚴”的要求,組織對轄區連鎖餐飲、學校食堂等重點單位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現將檢查問題處置情況通報如下:
一、北京松地格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當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 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處罰日期2021年10月20日。根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暫停其線上經營。
二、中誠智信(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當事人未按規定公示真實執照和許可證的情形,違反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警告。處罰日期2021年10月20日。根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暫停其線上經營。
三、北京清水老武飯莊。檢查發現當事人的環境衛生不整潔問題,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四、北京天軍龍小吃店。檢查發現當事人的環境衛生不整潔問題,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五、北京明芬博小吃店。檢查發現當事人的環境衛生不整潔問題,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六、北京渤海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檢查發現當事人的環境衛生不整潔問題,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