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
制定該規程指導規范,各工段在管道清洗過程中按一定的要求、程序和工作質量達到預定的目標,該目標的內容是防止任何污染給食品生產造成的不合格,并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范 圍
該規程適用于本公司生產的設備、管道清洗工作。如有變動和更改,按新的版本執行。
三、原 料
氫氧化鈉≥95%) 、硝酸≥65%) 、水
測定用精密試紙(6.4-8.0)
四、操作規程
1、各機臺每次生產前或者生產結束,由各崗位操作工或當班班長通知各操作人員進行清洗操作。
操作人員應對各管路的清洗做好計劃,以免因清洗不及時而耽誤生產。
如果清洗設備異常或其它各種原因所致的生產延誤應向當班班長及時匯報,如果當班班長不能及時解決匯報生產經理共同解決。
2、所需清洗的管線確定后,正確連接清洗管線,連接管線時,各管接頭應注意是否擰緊,各罐蓋是否蓋嚴,排地閥是否關閉,并仔細檢查所連接管線是否由前一工序并向后一工序,而構成正確導入。
3、按照清洗要求的時間、溫度參數、進行清洗程序。
4、泵入時,注意檢查清洗液的溫度變化。
5、清洗時密切注意清洗管路沿線的各罐的液位變化,泵入罐內完后及時關閉輸料泵如有異常,立即查找原因。
6、清洗結束后,操作人員應恢復至生產管線,同時檢查清洗效果:清洗后的管線、罐、設備不能有清洗液殘留,用PH試紙測殘水PH值,PH值為6--7清洗后的管線、罐、設備應清潔、明亮無肉眼可見雜質,無污垢,殘水清澈。
7、清洗液要求:
水液要求達到所供自來水的要求,清洗液要求無肉眼可見雜質,無污濁。
五、清洗技術要求
1、 清洗程序
CIP清洗分為堿洗、水洗、酸洗三種清洗方式。
(1)堿洗(總時間40分鐘)
堿沖洗30—40分鐘(排放)
(2)水洗步驟(總時間10分鐘)
熱水沖洗5-10分鐘(排放)、冷沖洗5-10分鐘(排放)
(3)酸洗總時間40分鐘)
酸沖洗30—40分鐘(排放)
2、溫度及濃度要求
(1)堿洗,堿液濃度1.5-2.5%,溫度80℃。
(2)熱水洗,溫度80℃。冷沖洗常溫
3、做好清洗原始記錄(時間、溫度、濃度、操作人等)。
4、清洗原則及頻次
(1)設備生產前必須進行堿洗和水洗進行清洗;生產結束后用水洗
(2)設備清洗結束后不生產停機超過24小時,再次開機必須重新進行清洗;
(3)連續生產產品達到24小時重新進行清洗;
(4)生產一周或停產一周后必須執行一次完整的酸水堿清洗。
(5)設備執行清洗后不超過12小時需再次生產時執行熱水沖洗程序。
(6)其他臨時性的水洗。
六、清洗流程
1、生產前
堿沖洗(排放),
熱水沖洗(排放)
冷水沖洗(排放)
2、生產后
熱水沖洗(排放)
冷水沖洗(排放)
3、周生產前
堿沖洗(排放),
熱水沖洗(排放)
酸沖洗(排放),
熱水沖洗(排放)
冷水沖洗(排放)
七、監督檢查
1、各工序清洗必須責任到人。
2、清洗狀態,班組長應認真檢查。
3、特殊情況應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
八、控制與監控
1、每段清洗前必須檢測酸堿濃度,酸1.5-1.8%,堿1.5—2.5%
2、每段清洗后,酸堿的溶液必須保持清洗前的量。如不足必須補足,
3、做清洗必須有兩人互相配合。
4、生產部、品控部不定期進行抽查,抽查不符合要求將進行相應處罰。
5、投料時必須做好防護,取料必需戴橡膠手套及防護眼罩投料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