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1、非法添加物
2、食品中真菌毒素和污染物
3、微生物污染
4、農藥殘留超標
5、獸藥殘留超標
6、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
7、質量指標不達標
附:2022年市場監管總局抽檢通告匯總
說明:
1、檢測不合格項目下所列標準為2022年監督抽檢不合格判定涉及標準,并非涉及該項目的所有標準。
2、不合格項目涉及產品類別和品名,僅為代表該類別或產品被檢出過不合格,同類別或產品多次不合格的已經合并,因一批次不合格產品可能有多個項目不合格,所以這里的批次之和比總局通報的不合格食品批次要多。
3、整理不易,轉發請注明食品伙伴網整理。
4、時間關系,錯誤和不妥之處請指正,并多多包涵,2023年抽檢已經開始,歡迎到食品論壇探討相關問題。
一、非法添加物問題
1、西地那非(1批次)
西地那非是一種處方藥,商品名為“萬艾可”,用于治療男性功能障礙。食用含有西地那非的食品,可能存在頭痛、潮紅、消化不良、鼻塞及視覺異常等不良反應,在沒有醫生指導的情況下食用會對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中規定,禁止生產經營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
食品中檢出西地那非的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經營企業為了謀取經濟利益,達到產品暗示的效果而違法添加。
二、食品中真菌毒素和污染物問題
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注意:GB 2762-202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將于2023.6.30實施
1、黃曲霉毒素B1(1批次)
黃曲霉毒素B1是一種強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長期食用黃曲霉毒素B1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造成損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規定,花生油中黃曲霉毒素B1的最大限量值為20μg/kg。
花生油中黃曲霉毒素B1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的原料受到黃曲霉等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
2、鉛(以Pb計)(1批次)
鉛是一種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長期食用鉛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血液系統、神經系統產生損害,尤其對兒童生長和智力發育的影響較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鉛(以Pb計)在蔬菜制品中的限量為1.0mg/kg。
醬腌菜中鉛(以Pb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的蔬菜原料中鉛含量超標,也可能是生產設備或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
3、N-二甲基亞硝胺(2批次)
N-二甲基亞硝胺是N-亞硝胺類化合物的一種,是國際公認的毒性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亞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攝入含大量N-亞硝胺類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N-二甲基亞硝胺在水產制品(水產品罐頭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為4.0μg/kg。
熟制動物性水產制品中N-二甲基亞硝胺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原料腐敗所致或加工過程中污染所致。
三、微生物污染問題
1、菌落總數(38批次)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油》(GB 2717—2018)中規定,醬油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5×104CFU/mL,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5×103CFU/mL。
醬油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醋》(GB 2719—2018)中規定,食醋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4CFU/mL,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3CFU/mL。
食醋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中規定,食用淀粉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
食用淀粉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動物性水產制品》(GB 10136—2015)中規定,即食生制動物性水產制品中菌落總數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5×104CFU/g。
即食生制動物性水產制品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藻類及其制品》(GB 19643—2016)中規定,即食藻類制品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3×104CFU/g。
即食藻類制品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規定,熟肉制品(除發酵肉制品外)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
醬鹵肉制品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冷凍飲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中規定,冷凍飲品(食用冰除外)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或CFU/mL),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2.5×104CFU/g(或CFU/mL)。
冷凍飲品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月餅食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
月餅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糕點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餅干》(GB 7100—2015)中規定,餅干食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
餅干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方便面》(GB 17400—2015)中規定,方便粉絲、方便米粉(米線)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
方便粉絲、方便米粉(米線)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蜜餞》(GB 14884—2016)中規定,蜜餞類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4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3CFU/g。
蜜餞類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中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規定,膨化食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
膨化食品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年糕》(SB/T 10507—2008)中規定,水磨年糕微生物指標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速凍面米制品》(GB 19295—2011)中“熟制食品”的規定,即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1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
年糕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中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調味面制品》(Q/HXS 0001S—2019)中規定,調味面制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1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
《調味面制品》(Q/KMT 0001 S—2021)中規定,調味面制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
調味面制品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方便沖調制品》(Q/AYXT 0004S—2021)中規定,方便沖調制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
方便沖調制品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2、大腸菌群(2批次)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腸菌群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方便面》(GB 17400—2015)中規定,方便米粉(米線)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2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CFU/g。
方便米粉(米線)中大腸菌群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過程中受人員、工器具等的污染,還可能是滅菌工藝滅菌不徹底導致的。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冷凍飲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中規定,冷凍飲品(食用冰除外)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大腸菌群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2CFU/g(或CFU/mL),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CFU/g(或CFU/mL)。
冷凍飲品中大腸菌群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過程中受人員、工器具等的污染,還可能是滅菌工藝滅菌不徹底導致的。
3、霉菌(10批次)
霉菌是評價食品質量安全的一項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霉菌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后,計數所得1g或1mL檢樣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數。如果食品中的霉菌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可能產生霉菌毒素;長期食用霉菌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發酵乳》(GB 19302—2010)中規定,發酵乳中霉菌最大限量值為30CFU/g。
發酵乳中霉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月餅食品中霉菌的限量為150CFU/g。
月餅中霉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烘炒工藝加工的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霉菌的限量為25CFU/g。
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霉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蜜餞》(GB 14884—2016)中規定,蜜餞中霉菌的限量為50CFU/g。
蜜餞中霉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沖調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規定,沖調谷物制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霉菌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2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50CFU/g。
沖調谷物制品中霉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方便沖調制品》(Q/AYXT 0004S—2021)中規定,方便沖調制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霉菌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2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50CFU/g。
方便沖調制品中霉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4、酵母(1批次)
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見的真菌,是評價食品衛生質量的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酵母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后,計數所得1g或1mL檢樣中所形成的酵母菌落數。食品中酵母嚴重超標會破壞食品色、香、味,失去其食用價值;長期食用酵母超標的食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GB 7101—2015)中規定,酵母的最大限量值為20CFU/mL。
飲料中酵母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5、霉菌和酵母(1批次)
霉菌和酵母是評價食品質量安全的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霉菌和酵母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后,計數所得1g或1mL檢樣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數和酵母菌落數。如果食品中霉菌和酵母數超標,會降低食品食用價值,嚴重情況下,可能會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保健食品》(GB 16740—2014)中規定,保健食品中霉菌和酵母不得超過50CFU/g或50CFU/mL。
保健食品中霉菌和酵母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不當有關。
6、銅綠假單胞菌(1批次)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銅綠假單胞菌對于免疫力較弱的人群健康風險較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中銅綠假單胞菌的檢測結果均為不得檢出。
包裝飲用水中檢出銅綠假單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水源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還可能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7、嗜滲酵母計數 (3批次)
嗜滲酵母菌是一類耐高滲透壓的酵母菌的總稱,可使蜂蜜發酵酸敗。大量食用嗜滲酵母計數超標的蜂蜜,可能出現腹瀉等不適癥狀。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蜂蜜》(GB 14963—2011)中規定,蜂蜜中嗜滲酵母計數的最大限量值為200CFU/g。
蜂蜜中嗜滲酵母計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嗜滲酵母菌污染,也可能是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8、金黃色葡萄球菌數(1批次)
金黃色葡萄球菌是一種常見的病原菌。一旦食物保存不當,金黃色葡萄球菌可大量繁殖,食用被金黃色葡萄球菌嚴重污染的食物,可能會引起食物中毒,產生劇烈嘔吐、發熱、腹瀉等癥狀。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中規定,糕點食品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金黃色葡萄球菌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3CFU/g,且最多允許1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2CFU/g。
糕點中金黃色葡萄球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加工人員帶菌造成污染;也可能是原料污染,生產過程衛生條件控制不當、殺菌不徹底、產品交叉污染;還可能與產品儲運不當有關。
四、農藥殘留超標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注意:GB?2763.1-202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2,4-滴丁酸鈉鹽等112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將于2023.5.1實施
1、三氯殺螨醇(1批次)
三氯殺螨醇是一種廣譜性有機氯殺螨劑,一般用于殺滅棉花、果樹、花卉等的螨蟲。急性毒性分級為低毒級,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三氯殺螨醇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三氯殺螨醇是禁用農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三氯殺螨醇在茶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1mg/kg。
茶葉中三氯殺螨醇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戶違規使用導致,也可能是茶園土壤中有三氯殺螨醇殘留。
2、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2批次)
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是一種大環內酯類殺蟲劑,具有觸殺、胃毒和組織滲透作用,對豇豆中薊馬、豆莢螟等有較好防治效果。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在豆類蔬菜(菜豆、菜用大豆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15mg/kg。
豇豆中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3、氧樂果(1批次)
氧樂果是一種廣譜高效的內吸性有機磷農藥,有良好的觸殺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蟲和植物性螨。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氧樂果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氧樂果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
豇豆中氧樂果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
4、吡蟲啉(2批次)
吡蟲啉屬內吸性殺蟲劑,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吡蟲啉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吡蟲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
香蕉中吡蟲啉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5、草甘膦(1批次)
草甘膦是非選擇性內吸性除草劑,通過葉面吸收并快速在植物體內傳導,使雜草枯竭死亡。少量的殘留一般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草甘膦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也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中規定,草甘膦在茶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mg/kg。
茶葉中草甘膦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茶農在種植過程中違規使用,或在臨近采收的茶樹上不當使用造成的。
6、噻蟲胺(2批次)
噻蟲胺屬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蚜蟲、斑潛蠅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GB 2763—2021)中均規定,噻蟲胺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1mg/kg。
豇豆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7、噻蟲嗪(2批次)
噻蟲嗪是煙堿類殺蟲劑,具有胃毒、觸殺和內吸作用,對蚜蟲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嗪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噻蟲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在莢可食類豆類蔬菜(菜豆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3mg/kg。
香蕉、豇豆中噻蟲嗪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8、倍硫磷(1批次)
倍硫磷是有機磷神經毒劑,對害蟲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對蚜蟲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倍硫磷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倍硫磷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
豇豆中倍硫磷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9、滅蠅胺(1批次)
滅蠅胺是一種具有觸殺功能的昆蟲生長調節劑,干擾蛻皮和蛹化,對美洲斑潛蠅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滅蠅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滅蠅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
豇豆中滅蠅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保證豇豆收成和良好賣相,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五、獸藥殘留超標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及農業部公告
注意:GB 31650.1-202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41種獸藥最大殘留限量 已于2023.2.1實施
1、呋喃西林代謝物(2批次)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類抗菌藥,具有抗菌譜廣等特點。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其代謝物和蛋白質結合后穩定,故檢測其代謝物可反映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長期大量攝入含有呋喃西林代謝物的食品,其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引起過敏反應、胃腸道反應、嗜酸性白細胞增多癥、神經癥狀及多發性末梢神經炎等。
《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規定,呋喃西林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即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
蜂蜜中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的原因,可能是蜂農在養殖中違規使用。
2、呋喃唑酮代謝物(1批次)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類抗菌藥,具有抗菌譜廣等特點。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其代謝物和蛋白質結合后穩定,故檢測其代謝物可反映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長期大量攝入含有呋喃唑酮代謝物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引起惡心、嘔吐、腹瀉、頭痛、頭暈等癥狀。
《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中規定,呋喃唑酮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蜂蜜中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的原因,可能是蜂農在養殖中違規使用抗菌藥。
六、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及其相關增補公告
1、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5批次)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強。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能被人體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體內多種氧化酶,長期過量攝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會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月餅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最大使用量為0.5g/kg。
月餅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限量使用了該食品添加劑,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還可能是在添加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其他谷物粉類制成品中不允許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
蕎麥冷面中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2、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4批次)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一種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肝臟積累性中毒,危害肝臟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醬油中最大使用限量為1.0g/kg。
醬油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水產動物類罐頭中不得使用。
水產動物類罐頭中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蜜餞涼果中的最大使用限量為0.5g/kg。
蜜餞涼果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3、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5批次)
山梨酸及其鉀鹽抗菌性強,防腐效果好,是目前應用非常廣泛的食品防腐劑。長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肝臟、腎臟、骨骼生長造成危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的最大使用量為0.5g/kg。
蜜餞涼果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在加工食用菌和藻類的最大使用量為0.5g/kg。
加工食用菌和藻類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蝦味片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
蝦味片中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其他谷物粉類制成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
蕎麥冷面中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4、二氧化硫殘留量(3批次)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造成健康危害,但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在蜜餞涼果中最大使用量為0.35g/kg。
蜜餞涼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了提高產品色澤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還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這種傳統工藝或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所造成。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在干制蔬菜(脫水馬鈴薯除外)中最大使用量為0.2g/kg。
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了提高產品色澤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還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這種傳統工藝或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所造成。
5、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批次)
防腐劑是常見的食品添加劑,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學成分,用于延緩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敗變質。長期食用防腐劑超標的食品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防腐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醬油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嚴格控制各防腐劑的用量。
6、亮藍(9批次)
亮藍又名食用藍色2號,水溶性非偶氮類化合物,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如果長期攝入亮藍超標的食品,存在致畸、致癌的風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話化類蜜餞中不得使用亮藍;涼果類蜜餞中亮藍的最大使用量為0.025g/kg……
話化類蜜餞中檢出亮藍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超范圍使用,也可能是企業為摻假造假違規使用色素。
涼果類蜜餞中亮藍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導致終產品亮藍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7、胭脂紅(5批次)
胭脂紅又名大紅、亮猩紅,偶氮類化合物,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胭脂紅在動物試驗無中毒現象,但是如果長期攝入胭脂紅超標的食品,存在健康風險。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中胭脂紅的最大使用量為0.05g/kg,水果罐頭中胭脂紅的最大使用量為0.1g/kg。
蜜餞涼果、水果罐頭中胭脂紅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導致終產品胭脂紅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8、日落黃(3批次)
日落黃又名食用黃色3號,水溶性偶氮類化合物,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如果長期攝入日落黃超標的食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中日落黃的最大使用量為0.1g/kg。
蜜餞涼果中日落黃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導致終產品日落黃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9、檸檬黃(1批次)
檸檬黃又名食用黃色4號,水溶性偶氮類化合物,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如果長期攝入檸檬黃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肝臟等造成損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中檸檬黃的最大使用量為0.1g/kg。
蜜餞涼果中檸檬黃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導致終產品檸檬黃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10、莧菜紅(11批次)
莧菜紅又名藍光酸性紅,水溶性偶氮類化合物,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如果長期攝入莧菜紅超標的食品,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涼果中莧菜紅的最大使用量為0.05g/kg。
蜜餞涼果中莧菜紅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導致終產品莧菜紅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水果罐頭中不得使用莧菜紅。
水果罐頭中檢出莧菜紅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超范圍使用,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未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
11、誘惑紅(3批次)
誘惑紅,別名艷紅、阿落拉紅,屬于合成著色劑,在食品工業中有非常廣泛的應用。誘惑紅應按照標準使用,長期攝入,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裝飾性果蔬中誘惑紅最大使用量為0.05g/kg。
裝飾性果蔬中誘惑紅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導致終產品誘惑紅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水果罐頭中不得使用誘惑紅。
水果罐頭中檢出誘惑紅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超范圍使用,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未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
12、相同色澤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7批次)
著色劑又稱食用色素,用于賦予和改善食品的色澤。如果長期過量攝入,會加重肝臟和胃腸道的負擔,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危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相同色澤著色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蜜餞涼果中相同色澤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了解而超限量添加多種相同色澤著色劑,也可能是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嚴格控制各相同色澤著色劑的用量。
13、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5批次)
含鋁食品添加劑,比如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等,在食品中作為膨松劑、穩定劑使用,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含鋁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鋁超標的食品過量攝入鋁可能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與兒童智力發育障礙、軟骨病、骨質疏松等疾病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明礬(硫酸鋁鉀或硫酸鋁銨)可以在油條等油炸面制品制作過程中使用,但其鋁(Al)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mg/kg(干樣品,以Al計)。
油炸面制品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經營企業為增加產品觀感、口感,在加工過程中超量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也可能是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控制好含鋁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粉絲、粉條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干樣品,以Al計)為200mg/kg。
粉絲、粉條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控制好含鋁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食品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餅干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mg/kg。
餅干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鋁添加劑;也可能是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控制好含鋁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還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鋁含量過高。
《綠色食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NY/T 1039—2014)中規定,鋁(以Al計)在綠色食品淀粉制品中不得檢出(<25mg/kg)。
綠色食品粉絲、粉條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嚴格按照綠色食品要求控制原料(食用淀粉)的采購和含鋁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食品添加劑中含有鋁。
14、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3批次)
甜蜜素,化學名稱為環己基氨基磺酸鈉,是食品生產中常用的甜味劑之一,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長期攝入甜蜜素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肝臟和神經系統造成一定危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
白酒中檢出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違規添加以改善口感,也可能是在生產過程中與配制酒交叉污染。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果脯類蜜餞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的最大使用量為1.0g/kg,涼果類蜜餞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的最大使用量為8.0g/kg。
蜜餞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經營企業為增加產品口感,在加工過程中超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15、糖精鈉(以糖精計)(2批次)
糖精鈉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劑,在人體內不被吸收,不產生熱量,大部分經腎排出而不損害腎功能。但如果長期攝入糖精鈉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減退。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白酒、醬油中不得使用糖精鈉(以糖精計)。
白酒中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違規添加以改善口感,也可能是在生產過程中與配制酒交叉污染所致。
醬油中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度而超范圍使用甜味劑。
16、安賽蜜(1批次)
安賽蜜又稱乙酰磺胺酸鉀,作為甜味劑廣泛應用于食品中,不在人體內代謝和提供能量。長期食用安賽蜜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的肝臟和神經系統造成危害。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果蔬汁(漿)中不得使用安賽蜜。
果蔬汁(漿)中檢出安賽蜜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味而超范圍使用,也可能是原輔料把關不嚴或生產環節交叉污染造成。
17、香蘭素(3批次)
香蘭素是一種常用香精、香料類食品添加劑,因具有香莢蘭豆香氣及濃郁的奶香,廣泛運用于各種需要增加奶香氣的調香食品中,尤其是乳制品、烘焙食品、飲料和食用油中。按照標準要求使用香蘭素不會對人體造成健康危害,但大量攝入香蘭素會導致頭暈、惡心等癥狀,嚴重時會造成肝、腎損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0至6個月嬰兒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可按照規定限量使用香蘭素。
1段嬰兒配方乳粉檢出香蘭素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切換不同月齡嬰幼兒食品生產線時,清場不徹底導致,也可能是不法商販為了達到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等目的,違法添加此類物質。
七、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1、酸價(KOH)(9批次)
酸價,又稱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等異味,嚴重超標時會產生醛酮類化合物,長期攝入酸價超標的食品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規定,食用植物油(包括調和油)中酸價的最大限量值為3mg/g。
食用植物油中酸價(KOH)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月餅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5mg/g。
月餅中酸價(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3mg/g。
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酸價(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規定,膨化食品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5mg/g。
膨化食品中酸價(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芝麻油》(GB/T 8233—2018)中規定,一級精煉芝麻油中酸價的最大限量值為0.6mg/g。
食用植物油中酸價(KOH)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怪味胡豆》(DBS 50/026—2018)中規定,怪味胡豆中酸價的最大限量值為3mg/g。
怪味胡豆中酸價(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調味面制品》(Q/WZH 0001S—2020)中規定,調味面制品中酸價(KOH)的最大限量值為3.0mg/g。
調味面制品中酸價(KOH)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2、過氧化值(以脂肪計)(14批次)
過氧化值是油脂酸敗的早期指標,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但長期食用過氧化值嚴重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腌臘肉制品》(GB 2730—2015)中規定,腌臘肉制品中火腿、臘肉、咸肉、香(臘)腸的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最大限量值為0.5g/100g。
腌臘肉制品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也可能與產品在儲運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餅干》(GB 7100—2015)中規定,餅干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
餅干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也可能與產品在儲運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除熟制葵花籽外)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50g/100g;熟制葵花籽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80g/100g。
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也可能與產品在儲運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0.25g/100g。
糕點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也可能與產品在儲運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3、螨(1批次)
螨是食糖的生物指標,也是反映食糖生產或儲運衛生環境的一種指標,人體大量食入螨有可能引起消化系統疾病。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糖》(GB 13104—2014)中規定,食糖中不得檢出螨。
食糖中檢出螨的原因,可能是在生產、運輸或存放的過程中受到了螨的污染。
4、色值(3批次)
色值是食糖的品質指標之一,是白砂糖、綿白糖、冰糖等質量等級劃分的主要依據之一,主要影響糖品的外觀,是雜質多寡的一種反映,也是生產工藝水平的一種體現。
《白砂糖》(GB/T 317—2018)中規定,精制白砂糖的色值最大值不得超過25IU,優級白砂糖的色值最大值不得超過60IU,一級白砂糖的色值最大值不得超過150IU,二級白砂糖的色值最大值不得超過240IU。
白砂糖中色值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關鍵工藝控制不當,也可能是食糖運輸和儲存條件不佳導致色值升高。
《糖霜》(QB/T 4092—2010)中規定,一級糖霜的色值最大值不得超過60IU。
糖霜中色值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關鍵工藝控制不當,也可能是運輸和儲存條件不佳導致色值升高。
5、還原糖分(2批次)
還原糖分是指具有還原性的糖類,包括葡萄糖、果糖、半乳糖、乳糖和麥芽糖等。還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質指標之一,還原糖分不達標會影響產品質量,縮短其貨架期。
《綿白糖》(GB/T 1445—2018)中規定,優級綿白糖的還原糖分限量范圍為1.5—2.5g/100g。
優級綿白糖中還原糖分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當,也可能與食糖運輸、儲存條件不佳有關。
6、蛋白質含量(6批次)
蛋白質是由氨基酸以肽鍵連接在一起,并形成一定空間結構的高分子有機化合物。蛋白質是構成機體組織、器官的重要成分,是構成機體多種重要生理活性物質的成分,還能供給能量。人體長期攝入蛋白質不足,會引起代謝率下降,對疾病抵抗力減退,甚至損害器官。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乳粉》(GB 19644—2010)中規定,乳粉的蛋白質含量應≥非脂乳固體的34%。
乳粉中蛋白質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以次充好,也可能是企業未進行嚴格的出廠檢驗保證產品質量。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調制乳》(GB 25191—2010)中規定,調制乳的蛋白質含量應≥2.3 g/100g,且該產品外包裝標簽明示“優質乳蛋白≥3.7g/100mL”,檢測結果單位換算后,本批次產品中蛋白質的檢測值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但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乳制品中蛋白質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也可能是企業未按標簽明示值或企業標準的要求組織生產。
《冷凍飲品 雪糕》(GB/T 31119—2014)中規定,清型雪糕的蛋白質含量應≥0.8g/100g,該批次產品中蛋白質含量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要求。
冷凍飲品中蛋白質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過程配料控制不規范,還可能是未進行嚴格的出廠檢驗保證產品質量。
《非發酵豆制品》(GB/T 22106—2008)中規定,腐竹(干燥)的蛋白質含量應≥45.0g/100g,該批次產品中蛋白質含量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要求。
腐竹中蛋白質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以次充好,也可能是未進行嚴格的出廠檢驗保證產品質量。
《含乳飲料》(GB/T 21732—2008)中規定,配制型含乳飲料的蛋白質含量應不低于1.0g/100g。
飲料中蛋白質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輔料質量控制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還可能是企業未按產品執行標準要求進行添加。
7、全氮(2批次)
全氮是醬油的品質指標之一,反映了醬油中蛋白質、氨基酸、肽等含量的高低。全氮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風味。
《釀造醬油》(GB/T 18186—2000)中規定,高鹽稀態發酵醬油(含固稀發酵醬油)(一級)全氮(以氮計)≥1.30g/100mL;低鹽固態發酵醬油(三級)全氮(以氮計)≥0.80g/100mL。
醬油中全氮(以氮計)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購環節質量把關不嚴;也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如釀造周期未達要求;還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降低成本而涉嫌摻假。
8、氨基酸態氮(2批次)
氨基酸態氮是醬油的特征性品質指標之一,氨基酸態氮含量越高,醬油鮮味越濃,反映醬油的質量越好。氨基酸態氮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油》(GB 2717—2018)中規定,醬油中氨基酸態氮≥0.4g/100mL。
醬油中氨基酸態氮(以氮計)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購環節質量把關不嚴;也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如釀造周期未達要求;還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降低成本而涉嫌摻假。
9、不揮發酸(以乳酸計)(2批次)
不揮發酸(以乳酸計)是食醋中總酸的一種,以乳酸為主。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合格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
該批次樣品明示執行標準為GB/T 18187—2000,明示生產工藝為固態發酵,《釀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規定,固態發酵食醋中不揮發酸(以乳酸計)≥0.50g/100mL。
固態發酵食醋中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發酵工藝控制不當。
10、酒精度(1批次)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不達標主要影響產品品質。
《清香型白酒》(GB/T 10781.2—1989)中規定,酒精度允許誤差為±1.0度。
酒精度未達到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范,造成檢驗結果有偏差;還可能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
11、果糖和葡萄糖含量(1批次)
果糖和葡萄糖是蜂蜜的主要成分,也是評價蜂蜜質量的重要指標。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達標會影響蜂蜜品質。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蜂蜜》(GB 14963—2011)中規定,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低于60g/100g。
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原料蜜質量把控不嚴,也可能與加工過程中摻假有關。
12、羥基-2-癸烯酸(1批次)
10-羥基-2-癸烯酸,又稱王漿酸,是蜂王漿特有的生理活性成分,是評價蜂王漿質量的重要指標。10-羥基-2-癸烯酸含量不達標會影響蜂王漿品質。
《蜂王漿》(GB 9697—2008)中規定,質量等級為合格品的蜂王漿中10-羥基-2-癸烯酸含量不低于1.4%。
蜂王漿中10-羥基-2-癸烯酸含量未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原料質量把控不嚴,也可能與加工過程中摻假有關。
13、鐵(1批次)
鐵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主要參與體內氧的運送和組織呼吸過程、維持正常的造血功能、參與維持正常的免疫功能等。鐵長期膳食供給不足,可引起體內鐵缺乏或導致缺鐵性貧血。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規定,鐵含量應在0.10-0.36mg/100kJ范圍內,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簽明示值的80%。
本批次不合格樣品鐵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但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實際含量低于標示值的80%。
嬰幼兒配方食品中鐵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營養素實際添加量低于配方設計添加量,也可能與生產工藝混合工序不到位,導致相關營養素在產品中分布不均勻有關。
14、維生素D(1批次)
維生素D是一種脂溶性維生素,是嬰幼兒以及兒童生長發育不可缺少的微量營養素,除了對骨質的礦化作用外,還參與機體的各種代謝、免疫等反應。維生素D缺乏不僅可導致鈣的吸收利用降低,出現佝僂病、骨軟化癥及骨質疏松等問題,而且可能導致免疫系統功能紊亂。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規定,維生素D含量應在0.25—0.60μg/100kJ范圍內,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在產品保質期內,能量和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于標示值的80%。
嬰幼兒配方食品中維生素D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復合營養素與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的配方設計不匹配,也可能是生產工藝安排不合理或者混合工序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