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規范本公司來料、輔料、包裝材料驗收作業,加強來料、輔料的質量控制,特制訂本作業標準。
2、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食品的所有來料、輔料、包裝材料驗收作業,故本公司所有的相關人員和相關供應商需共同遵守和執行。
3、職責
3.1 倉庫管理人員:
負責來料、輔料、包裝材料的入庫和狀態標識。
3.2 品管部:
負責來料、輔料、包裝材料的檢驗工作及質量判定。
3.3 采購部:
負責索取供應商的資質證明文件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以及當來料、輔料、包裝材料被判定不合格時與供應商的溝通。
4、程序
4.1 采購部在采購《合格供應商名錄》之外的供應商來料、輔料、包裝材料的時候,需要索取該供應商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和/或食品流通許可證、以及每單項來料、輔料每年兩檢的第三方檢驗合格報告。
4.2 采購部要求供應商在每次到貨時隨附該批次來料、輔料、包裝材料的出廠檢驗報告。
4.3 來料、輔料、包裝材料到貨后,倉庫管理人員需查驗數量,與供應商提供的送貨單保持一致。同時檢查送貨車輛衛生狀況,以及是否與有害食品安全的物質(如農藥、化學藥品、肥料、飼料、煤炭、生制肉等)混裝,如檢查發現送貨車輛衛生狀況差,以及與有害食品安全的物質混裝時,倉庫管理人員有權利拒收該批次貨品。
4.5 倉庫管理人員在檢查無誤后,將來料、輔料、包裝材料放置在倉庫,貼上“待檢品”標識單,同時通知品管部來料檢驗員對來料、輔料、包裝材料進行質量檢驗。
4.5 品管部來料檢驗員在接到倉庫管理人員通知后,按照相應的作業標準進行抽樣、檢驗,檢驗產品各項指標是否符合來料、輔料、包裝材料驗收標準,并記錄在《原輔材料采購驗證通知單》上。
4.6 檢驗結果合格的,品管部原材料檢驗員將《原輔料采購驗證通知單》交予倉庫管理人員,并將“待檢品”標識單更換為“合格品”標識單。倉庫管理人員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將檢驗合格來料、輔料、包裝材料發至生產現場。
4.7 檢驗結果不合格的,品管部來料檢驗員將《原輔材料采購驗證通知單》交予倉庫管理人員和采購部,并將“待檢品”標識單更換為“不合格品”標識單。倉庫管理人員嚴禁將標識為“不合格品”的來料、輔料、包裝材料發至生產現場。
4.8 采購部在接到品管部原輔包裝材料檢驗不合格信息后,同供應商進行溝通,協商不合格來料、輔料、包裝材料的處理意見,并報送總經理核準后辦理相關事宜。
4.9 品管部人員本公正的精神對來料、輔料進行質量評定,其他任何人員不得干涉或影響品管(檢驗)人員的評定,其他人更不能擅自更改或變動評定結論。
4.10 公司任何人都不允許在無品管部檢驗合格的證明的前提下私自收貨,否則公司因該來料、輔料、包裝材料存在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將由其本人負責。
4.11 進口冷鏈來料需按照國家及洛江區域疫情防控要求,索要來料“五證一單”即“出入境檢驗檢疫證、核酸檢測證明、消殺證明、出倉證明、追溯憑證、報關單”;先申報泉州市冷鏈食品監管系統審批通過后,再采購進貨。
4.12則上,所有來料均須達到100%一次檢驗合格率。同一供應商出現3次以上來料不合格情況,則考慮撤換供應商。
4.13原則上,不接受讓步物質,除非生產急需(生產部書面證明)或市場反饋(采購部書面證明)價格大漲的物資,且有董事長簽字確認或通知驗收的物資。
4.14讓步接收增加品管人員檢測工作量,需按加抽檢驗時間*25元/小時進行補償。
抽樣方案
批量范圍(N) |
樣本量(n) |
接收數(Ac) |
拒收數(Re) |
2-15 |
2 |
0 |
1 |
16-25 |
3 |
0 |
1 |
26-90 |
5 |
1 |
2 |
91-150 |
8 |
1 |
2 |
151-280 |
13 |
2 |
3 |
281-500 |
20 |
3 |
4 |
501-1200 |
32 |
5 |
6 |
1201-3200 |
50 |
7 |
8 |
3201-10000 |
80 |
10 |
11 |
10001-35000 |
125 |
14 |
15 |
5、合格判定
拒收非合格供應商的來料
拒收無批次合格證明來料
拒收包裝不符合的來料
拒收食品安全衛生不符合來料
感觀及理化指標不合格處置方案見具體驗收標準
6、主要記錄表單
《采購物資驗收記錄表》
《質量異常反饋表》
《不合格品處理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