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行業:調味品(農副產品類調味品及加工類調味品)? ?
二、名稱上有某某東西,配料上要標識含量的打假:
三、營養成分中脂肪標注的打假:
規模:100人左右
市場情況:大型連鎖商超、出口(美、日、韓等)
這是我前前公司的打假應對經歷了,和我現在的工作內容和現公司無關,我也就用馬甲來參加權當寫個回憶錄了;
在前前公司,這種職業打假類的投訴特別、特別多,而且很奇葩。有自身知識不足造成標簽確實有問題的投訴,也有國家法律法規漏洞的投訴,也有產品執行標準更替未及時處理造成的投訴,還有產品質量問題(如異物)的投訴。總之,每天有翻著花樣出現的投訴;
關于公司出現這么多投訴,我分析過:
1.公司在對待投訴問題上,以“花錢消災”的態度有關,給打假者”錢好拿”的感覺;
2.公司產品是以大型連鎖商超為主,打假者以給商超施壓,商超直接將該壓力轉嫁給生產者。生產者多半以不影響商超為原則(這種情況一般是公司規模不大);
3.公司內部管理也有些問題,通過銷售系統將某些內部問題轉嫁到外部顯現出來,比如投訴;
一、農副產品分裝標識生產許可的打假:
公司是做調味品的,有加工類調味品(如炒制工藝形成的辣椒醬),這類產品按照規定及流程也辦理有生產許可證(以前還是QSXXXXX)。同時,公司也有花椒、辣椒、八角、桂皮、香葉等這種農副產品的分裝,形成預包裝進行售賣,這類產品按理說按農產品管理辦法來進行標簽標識就可以了。但是有些商超又要求把生產許可標識出來,才能上架。綜合考慮,就把兩類產品都按7718來標識的。
職業打假的投訴我們花椒預包裝產品“冒用生產許可號”。基于被職業打假的事實,公司與商超溝通協調,農副產品不用標識生產許可;結果,又被投訴了,說我們預包裝食品沒有標識生產許可。
得,標識被投訴,不標識也被投訴;最后想了個辦法,通過網上提交花椒分裝、辣椒分裝、八角分裝等的生產許可申請,然后和受理人員溝通,在退回原因上標注:農副產品不在生產許可受理范圍。將退回頁面截圖作為商超及投訴的證明文件,總算將該投訴統一進行處理了;
在這個投訴問題上,其實我查找了其它省份的,有些省份就出臺有保護性政策,有生產許可資質的廠家,同時也做農副產品包裝,就直接標識生產許可。沒有的就按農產品管理辦法標識;
二、名稱上有某某東西,配料上要標識含量的打假:
一說到這類投訴,最搞笑的回復就是“老婆餅里沒有老婆”。
作為銷售方來說,為了營銷,是大搞特搞,加了一小坨肉在里面,恨不得拿個大喇叭向全世界宣布,更不要說在名稱上要體現一下了;“XX牛肉醬”、“XXX雞肉醬”、“XXX松茸醬”。得,一些初出茅廬的職業打假人,“功力”也不是很到位,就投訴說名稱里面強調了雞肉、牛肉、松茸就要標注含量;
這類投訴,仔細看一下7718,引用一下標準上4.1.4.3的內容就能處理;但是如果圖片上又畫了大大的一個XXX肉在哪里,最好標注個“圖片僅供參考”。如果以文字的形式說了添加了XXX,那必須標注這個的含量了;
名稱中有猴頭菇未標注含量被投訴
三、營養成分中脂肪標注的打假:
營養成分中這個允許誤差是我現在都還有點不清楚的問題。也是被打的最慘的一次,從北京5個區分別給我投訴過來,不到一個月又從上海給我投訴來。毫無疑問,遇到群體打假了,而且是職業性的;
炒制類調味品,比如辣椒醬,醬料和油明顯分層的,特別是裝在玻璃瓶中,上架銷售過程,靜置一下,上層油液可以直接目視。瓶與瓶直接可能存在液面差的情況;打假人直接在商超買了產品送檢XXX海關檢驗機構,對脂肪含量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和標識值存在較明顯誤差。以此投訴,要求查處,并對其獎勵;
毫無疑問,打假的目的是要錢,打假人自然會和公司進行直接對接,在對接的過程中,我也了解了更多他們職業打假的內部情況,關于那段時間的脂肪打假,是他們團隊弄出來的,當時就是一個兄弟看到一個明顯的液位差,又是北京當地的一家生產企業,就想著試下水,結果走到庭審過程,一個年輕的法官(據打假人描述北京當時專門安排了一個年輕的法官來應對這種職業打假類的投訴)說這種脂肪標注又不是食品安全問題。把他們團隊惹毛了,就從北京開始集中精力打贏了這場官司,再以此案例為典型,開展全國的打假,那段時間我所知道的關于脂肪、鈉的標注投訴問題特別多,我們當地監管部門還特地召開了一次會議,要求生產企業自己回去再落實一下營養成本的合規性標注;
也是在和這個團隊的對接中,學到了很多東西,他告訴我他們打假國外進口的藥品標簽,一個物質在韓國可以用于藥品,但到中國仿佛是不可以的。他們就帶著翻譯去打官司,贏了對方,拿了40萬。還有這種投訴的訴訟時間是2年有效的。可以拖,拖到職業打假的都不想管了,就沒人來找你了。你就自己和你們當地監管的協同處理。還有……;和他們對接,真的是一個自我提升的過程,他們有他們的專業性,也有他們的職業操守,當然,僅限以部分職業打假者,那種造假、買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