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公告稱,我國出口日本的產品被召回,召回原因是檢測出日本禁用的食品添加劑TBHQ,含量為0.005g/kg。10月15日,相關產品企業負責人向媒體回應稱,產品召回原因系國家間標準不一樣,產品符合中國標準,安全合規,消費者可放心食用。
除了TBHQ,我們還可以經常見到BHA、BHT,那么,BHA/BHT/TBHQ是什么,接下來,伙伴網進行詳細介紹。
BHA/BHT/TBHQ簡介
丁基羥基茴香醚,英文名稱butylatedhydroxyanisole,簡稱BHA;
二丁基羥基甲苯,英文名稱butylatedhydroxytoluene,簡稱BHT;
特丁基對苯二酚,英文名稱tertiarybutylhydroquinone,簡稱TBHQ。
BHA/BHT/TBHQ是三種常用的食品抗氧化劑,GB2760批準這三種物質作為抗氧化劑使用于特定的食品類別。
BHA/BHT/TBHQ主要作用是防止食品中的脂肪和油脂氧化,不僅有助于保持食品的新鮮和風味,能阻止或延遲食品中油脂氧化變質,延長食品的保質期和貨架期,還具有良好的抗細菌、霉菌和酵母菌的作用。
此次產品召回的原因
導致此次產品不符合日本食品安全要求的原因,系中國與日本對于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定不一致。BHA/BHT/TBHQ是三種最常見食用抗氧化劑,不僅我國允許使用,目前絕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包括歐盟、美國、韓國等均允許使用。日本禁止使用TBHQ,反而是極少數的。
相關企業回應稱,其產品符合中國標準,安全合規,消費者可放心食用。對于后續能否在日本售賣的問題,該企業表示按照日本標準調整配方就可以。
我國對BHA/BHT/TBHQ的使用要求
參考GB2760-2014,我國批準BHA作為抗氧化劑用于油炸面制品、餅干和方便米面制品等14個類別的食品中,除膠基糖果最大限量為0.4g/kg外,其他允許使用的食品類別最大限量為0.2g/kg,如圖1所示。
圖1GB2760-2014規定BHA使用要求
GB2760-2014批準BHT作為抗氧化劑用于油炸面制品、餅干和方便米面制品等13個類別的食品中,除膠基糖果最大限量為0.4g/kg外,其他允許使用的食品類別最大限量為0.2g/kg,如圖2所示。
圖2GB2760-2014規定BHT使用要求
GB2760-2014允許TBHQ作為抗氧化劑用于油炸面制品、月餅、餅干等12個類別的食品中,最大限量為0.2g/kg,如圖3所示。
圖3GB2760-2014規定TBHQ使用要求
今年3月,我國新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24發布,新版標準中:
BHA可用于13種類別的產品中,取消了“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類別,除膠基糖果最大限量為0.4g/kg外,其他允許使用的食品類別最大限量為0.2g/kg;
BHT可用于12種類別的產品中,取消了“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類別,除膠基糖果最大限量為0.4g/kg外,其他允許使用的食品類別最大限量為0.2g/kg;
TBHQ可用于11種類別的產品中,原本的“月餅”類別拓寬至“糕點”大類,取消了“02.01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類別,最大限量為0.2g/kg。該標準將于2025年2月8日實施。
主流國家/國際組織對BHA/BHT/TBHQ的使用要求
CAC
參考CXS192-1995,CAC允許BHA/BHT/TBHQ作為抗氧化劑用于焙烤制品、水包油為主的脂肪乳化物、可可和巧克力制品、植物油脂和沙司及其類似產品等食品類別,限量應符合相應類別的要求。
歐盟
參考(EC)No1333/2008,歐盟允許BHA/BHT/TBHQ用于調味料和調味品、口香糖、液態/固態食品補充劑等食品類別,限量應符合相應類別的要求。
美國
參考21CFRPART172,美國批準BHA/BHT作為抗氧化劑用于風味物質、馬鈴薯丁/片、起酥油用乳化穩定劑等類別,限量應符合相應類別的要求;批準TBHQ作為抗氧化劑用于食品,限量為0.02%。
日本
參考厚生勞動省告示第370號,日本批準BHA/BHT作為抗氧化劑用于干燥搗碎過篩薯類、魚貝類鹽藏品、油脂、黃油等食品類別,限量應符合相應類別的要求。自2004年起,日本全面禁止使用TBHQ。
韓國
參考食品藥品安全部告示第2024-56號,韓國批準BHA/BHT作為抗氧化劑用于口香糖、食用油脂類(人造奶酪、植物性奶油除外)和黃油類等食品類別,限量應符合相應類別的要求。
小結
目前,國際社會對食品添加劑監管標準存在差異,這種不同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的監管標準的差異是正常現象,存在差異的原因在于不同國家或地區對食品安全的考量不同、消費習慣差異等因素。
伙伴網提醒出口食品企業,各國對于食品安全監管的差異導致了一些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可能面臨合規問題,不能簡單地將一個國家的標準套用到另一個國家,出口前應確保產品符合對方國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