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加強公司及客戶對產品包裝標簽的設計、審核、使用管理,確保產品包裝標簽符合我國法規要求。
2、范圍
適用于對食品零售包裝的包裝標簽管理。
本程序中的包裝標簽是指零售包裝上以文字、符號、數字、圖形等方式說明產品信息的一切說明物,包括隨附包裝標簽信息的零售包裝材料。
3、職責
3.1 供銷部負責新產品包裝標簽的設計,提供相關產品包裝標簽信息,與客戶溝通確認包裝標簽內容和樣式;
3.2倉管負責包裝標簽的存放及出入庫管理;
3.3生技部負責產品包裝標簽的使用,及部分包裝標簽信息的加施;
3.4 質檢部負責組織對新包裝標簽的審核,及包裝標簽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4、程序
4.1包裝標簽信息
包括:品名、類型、營養成分、配料、凈含量、保質期、生產日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產地、執行標準、致敏原信息及食用說明等。
4.2 包裝標簽的設計
設計包裝標簽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4.2.1包裝標簽必須真實、準確,不能使用虛假、錯誤,或是誤導性的描述。
4.2.2包裝標簽內容應完整,須標注我國強制性法規要求標準的所有信息。
4.2.3包裝標簽應使用銷售國文字, 計量單位應規范,版面、字體大小符合規范。
4.2.4包裝標簽印刷材料應結實耐用,文字、符號、數字、圖形清晰醒目,易于辨認。
4.3包裝標簽審核
4.3.1企業設計的新包裝標簽和客戶設計提供的新包裝標簽,以及包裝標簽的變更均須審核通過后,方可制作、使用。
4.3.2 質檢部組織相關部門,按照我國強制性包裝標簽法規要求,對新包裝標簽進行審核,填寫《包裝標簽確認記錄》包括包裝標簽內容是否完整,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等。
4.3.3審核合格后,委托印刷公司制作包裝標簽。審核不合格的,說明不合格原因,退回重新設計或修改。重新設計的包裝標簽應再次審核,直至審核合格。
4.3.4包裝標簽到廠后,對包裝標簽數量和版面內容進行核實,做好現場驗收工作,確保定版包裝標簽與實際接收包裝標簽完全一致,不符合要求的拒收。
4.4包裝標簽的保管
4.4.1包裝標簽由專人專庫保管。
4.4.2不同包裝標簽應分類存放,避免混淆。
4.4.3有完善的包裝標簽領用記錄。
4.5包裝標簽的使用
4.5.1生技部按照生產任務指令信息領用包裝標簽,領用時應確認包裝標簽的樣式、數量等。
4.5.2 生技部應做好車間現場包裝標簽的使用管理,防止包裝標簽錯用、混用。
4.5.3生產日期、生產批次號等需現場噴碼的包裝標簽信息,應確認信息準確,清晰。
4.6包裝標簽銷毀
訂單生產完畢后車間必須將此訂單的剩余包裝標簽全部退回給倉管部門,倉管部門必須依據須核對數量,并做好記錄,同時將剩余的包裝標簽予以封存或銷毀。
4.7監督
質檢部負責定期檢查包裝標簽使用情況,包括包裝標簽信息與產品是否一致,包裝標簽噴印是否合格等。
4.8糾正措施
生技部發現包裝標簽錯誤使用后,應立即通知質檢,共同研究制定糾正措施,由生技部實施整改,無法整改的,全部重新包裝或貼標。
質檢發現包裝標簽錯誤使用后,應監督生技部采取整改措施。無法整改的,全部重新包裝或貼標。
5、相關文件
5.1 GB 7718
5.2 GB 28050
6、記錄
6.1 《包裝標簽確認記錄》
6.2 《作廢包裝標簽銷毀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