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保障肉松食品質量安全,滿足HACCP和ISO22000體系追溯標準要求,規范成品留樣管理工作,確保在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時能有效追溯、分析原因,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肉松食品廠所有成品的留樣管理。
三、留樣管理職責
(一)生產部門(抽樣人員)
1.在每一批次肉松成品生產完成且包裝工序結束后的[30分鐘]內,按以下標準抽取留樣樣品。
對于大包裝([500克及以上])產品,每批次抽取[3]袋/盒;
對于小包裝([小于500克])產品,每批次抽取[5]袋/盒。抽樣過程應遵循隨機抽樣原則,確保所取樣品能夠代表該批次產品的質量特性。
2.將抽取的留樣樣品在[1小時]內送至留樣室,并與留樣管理人員當面核對,填寫《留樣樣品交接記錄表》,內容包括產品名稱、批次號(格式為[年-月-日-生產線編號-班次])、生產日期(精確到分鐘)、抽樣時間(精確到分鐘)、抽樣數量(以克或袋/盒為單位)等信息。交接雙方簽字確認,若出現問題,抽樣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二)品控部
1.留樣室管理組
1.1環境監測人員:
每天在 [上班后1小時內] 和 [下班前1小時內] 使用經校準的溫濕度計對留樣室進行環境監測,確保留樣室內溫度保持在[18-22℃],相對濕度在[40%-60%]。
每次監測后,立即將溫濕度數據記錄在《留樣室溫濕度記錄表》上,若發現溫濕度超出范圍,應在[15分鐘]內調整,并在記錄表上注明調整措施。
如連續[3]天出現溫濕度異常情況,應向部門主管報告,環境監測人員對溫濕度監測和調整情況負責。
1.2衛生清潔人員:
每天在留樣樣品接收前,使用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消毒劑([具體消毒劑名稱和濃度])對留樣室地面、貨架等進行清潔消毒,確保無灰塵、污漬和異味。
每周進行一次深度清潔,包括對留樣柜內部的清潔。清潔完成后,填寫《留樣室清潔記錄表》,記錄清潔日期、清潔人員姓名。
若因衛生問題導致留樣樣品污染,衛生清潔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1.3留樣接收人員:
在收到生產部門送來的留樣樣品后,依據《留樣樣品交接記錄表》,核對樣品信息,確保信息完全一致。如有差異,應在[10分鐘] 內與抽樣人員溝通解決。
核對無誤后,將樣品按照批次號順序放置在指定的留樣柜中,并在《留樣登記表》上詳細記錄產品名稱、批次號、生產日期、留樣日期(精確到分鐘)、留樣數量(以克為單位)、生產班次(早、中、晚)等信息,留樣接收人員對留樣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2.檢驗分析組
2.1檢驗計劃制定人員:
根據HACCP和ISO22000體系要求以及肉松產品的國家標準GB/T 23968-2022和企業內控標準,結合產品特性,在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留樣樣品的檢驗計劃 。
檢驗項目包括微生物指標(菌落總數[≤100CFU/g]、大腸菌群[≤10MPN/100g]、致病菌不得檢出等)、理化指標(水分含量[≤14%]、蛋白質含量[≥ 30%]、脂肪含量[≤10%]、鹽分[≤5%]等)。
明確每個項目的檢驗周期(如微生物指標每月檢驗一次,理化指標每季度檢驗一次)和檢驗方法([具體檢驗方法標準編號]),將檢驗計劃提交部門主管審核批準后實施。檢驗計劃制定人員對計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負責。
2.2檢驗人員:
按照檢驗計劃對留樣樣品進行定期檢驗。
在檢驗前,確保檢驗儀器(如微生物培養箱、理化分析天平、水分測定儀等)經校準且在有效期內。
嚴格按照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操作,認真記錄檢驗結果,若發現檢驗結果異常(超出標準值或與以往數據 有顯著差異),應在[2小時]內報告給質量追溯協調組組長,并重新進行檢驗確認。檢驗人員對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和及時性負責。
3.質量追溯協調組
3.1組長:
在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接到客戶投訴需要追溯時,在[2 小時]內啟動追溯程序。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明確各部門在追溯過程中的職責和任務,根據留樣樣品的檢驗結果和相關生產記錄(包括原材料采購記錄、生產加工記錄、包裝儲存記錄等),追溯問題產生的環節。
對追溯結果進行分析總結,在[24小時]內提出改進措施,并形成書面報告提交給部門主管和企業管理層。組長對追溯工作的及時性和有效性負責。
3.2協調人員:
協助組長開展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各部門提供的信息,包括與生產部門溝通獲取生產過程中的詳細情況、與倉儲部門核實產品儲存條件等。
根據組長要求,對特定信息進行深入調查,如對原材料供應商的進一步詢問。
協調人員應在[4小時]內 將收集到的信息反饋給組長,對信息收集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四、留樣要求
(一) 留樣數量
每批次肉松成品留樣數量按以下方式確定:
對于包裝規格在[100-500克]的產品,留樣數量為[300]克;
對于包裝規格小于[100克]的產品,留樣數量為[10]袋/盒;
對于包裝規格大于[500克]的產品,留樣數量為[500]克。
確保有足夠的樣品用于可能的[3]次完整檢驗和分析。
(二)留樣包裝
1.留樣樣品應采用原包裝。
若原包裝損壞或不適合留樣(如易破損、密封性差等情況),應使用食品級聚乙烯塑料袋(厚度為[0.08mm])或玻璃瓶(容量根據留樣量選擇,材質符合GB4806.1-2016標準,進行模擬原包裝條件包裝。包裝過程應在清潔、無菌的操作臺上進行,包裝后使用封口機(溫度設定為[180-200℃],時間為[3-5秒])密封塑料袋或使用密封蓋密封玻璃瓶,確保包裝材料無毒、無害、密封良好,能有效防止樣品在留樣期間受到污染、氧化、受潮等。
2.在包裝上使用防水、防油標簽清晰標注產品名稱、批次號、生產日期(格式為[年/月/日])、保質期(格式為[X]個月,具體保質期依據產品標簽)、留樣日期(格式為[年/月/日/時/分])、抽樣人姓名等信息,標簽粘貼位置應統一、醒目,確保信息不易磨損或丟失。
(三) 留樣時間
1.肉松成品留樣時間自生產日期起計算,應超過產品保質期[1]個月。對于保質期超過[180]天的肉松產品,留樣時間不少于[210]天。
2.在留樣期間,如遇產品標準更新或有新的食品安全要求發布,應在新要求生效后的[1個月]內,對涉及的留樣樣品重新評估,并根據新要求延長留樣時間,直至滿足新的追溯和分析需要。
五、留樣樣品的使用與處置
(一)使用條件
1.當出現消費者投訴(接到投訴后[2小時]內確認需使用留樣樣品)、食品安全事故(政府部門通知或企業內部發現疑似事故后[1小時]內決定)、政府監管部門要求(收到通知后[30分鐘]內響應)或企業內部質量監控發現潛在問題(質量監控人員發現問題并報告后[1小時]內確定)時,經品控部負責人批準,可以啟用留樣樣品進行檢驗分析。
2.在進行產品質量回顧(每年[第四季度]進行質量回顧分析時)、審核HACCP和ISO22000體系運行情況(體系審核前[1周]內)時,可按計劃抽取留樣樣品進行相關檢查。
(二)使用審批
1.使用留樣樣品需填寫《留樣樣品使用申請表》,內容包括使用原因(詳細描述,如消費者投訴腹瀉問題、微生物超標嫌疑等)、預計使用數量(精確到克或袋/盒)、使用日期(格式為[年/月/日])、申請人姓名、所屬部門等信息。申請表提交品控部負責人審批,負責人應在收到申請表后的[30分鐘]內完成審批。
2.品控部負責人在審批時,應評估使用留樣樣品對追溯工作的影響,確保在必要時仍有足夠的樣品可供進一步分析。若批準使用,應在《留樣登記表》上注明使用情況,包括使用數量、使用日期、使用人等信息。
(三)處置方式
1.超過留樣期限的留樣樣品,由品控部組織,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進行處置。處置前,由留樣室管理組的留樣接收人員再次核對留樣樣品信息,確保無誤。核對過程應在[2小時]內完成,并填寫《留樣樣品處置前核對記錄表》。
2.處置方法采用高溫焚燒(將樣品放置在溫度為[800-1000℃]的專業焚燒爐中,焚燒時間不少于[30分鐘])或破碎后掩埋(使用食品級破碎機將樣品破碎至粒徑小于[5mm],掩埋深度不低于[1米],掩埋地點應符合環保要求且遠離水源和居民區)等無害化方式,防止不合格產品或過期樣品流入市場或對環境造成污染。處置過程由專人監督,填寫《留樣樣品處置記錄表》,記錄處置日期、處置方式、處置人員姓名等信息。
六、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流程
1.事故報告與啟動應急機制
1.1當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包括來自消費者、經銷商、監管部門或企業內部發現的疑似事故信息)后,客服人員應在[5分鐘]內將信息轉達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組長(一般為企業負責人或質量安全主管領導)。
組長在接到報告后的[10分鐘]內啟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使用企業內部通訊系統(如釘釘、企業微信等)召集小組成員(包括生產、品質管理、銷售、后勤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召開緊急視頻會議。
1.2在會議中,明確各部門職責如下:
生產部門負責停止相關生產活動并封存原材料和半成品;
品控部負責對事故產品進行調查和檢驗;
銷售部門負責產品召回和與客戶溝通;
后勤部門負責提供應急處理所需的物資和設備。
應急處理小組組長對整個應急處理過程進行統籌協調和監督,確保應急機制有效運行。
2.現場調查與初步判斷
2.1品控部的調查人員在接到指令后的[30分鐘]內到達生產現場,協同生產部門人員對事故相關批次的肉松產品進行調查。查看生產記錄(包括原材料采購批次、生產日期、生產工藝參數、生產設備運行記錄等)、留樣記錄(查找留樣樣品位置、檢驗結果等)、包裝記錄(包裝材料來源、包裝日期等)等資料,確定事故產品的生產時間(精確到分鐘)、批次(依據批次號)、數量(根據生產記錄和銷售記錄統計)、銷售范圍(通過銷售臺賬確定銷售地區、經銷商名稱等信息)。
2.2根據事故描述(如消費者癥狀、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等)和初步調查結果,調查人員在[2小時]內對事故的嚴重程度(依據涉及人數、癥狀嚴重程度等因素劃分為輕微、中度、嚴重三個等級)和可能的原因(如微生物污染、化學物質污染、物理雜質混入等) 進行初步判斷,并向應急處理小組組長報告。
3.留樣樣品檢驗與分析
3.1品控部的檢驗分析組在接到檢驗指令后的[1小時]內,組織檢驗人員對涉及事故批次的留樣樣品進行全面檢驗。
除了常規的微生物和理化指標檢測外,還應根據事故特點增加針對性的檢驗項目,如懷疑是食物中毒事件,增加毒素檢測項目;
懷疑有異物混入,進行異物成分分析。
檢驗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和企業規定的檢驗方法和標準操作程序進行,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
3.2檢驗人員在完成檢驗后的[2小時]內出具檢驗報告,通過內部郵件發送給應急處理小組組長和相關成員。
分析檢驗結果,確定事故是否與產品質量問題相關。
如果留樣樣品檢驗結果正常,但事故仍在持續或有新的證據指向產品問題,則需進一步擴大調查范圍,包括原材料供應商的生產環境檢查、運輸環節的溫度和衛生狀況調查等。
4.停止生產與銷售、產品召回
4.1生產部門負責人在接到停止生產指令后的[10分鐘]內,通知生產車間停止可能存在問題的肉松產品生產,對生產線上的半成品進行封存,記錄半成品的數量、狀態等信息。
同時,安排人員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對生產環境進行清潔消毒,防止問題進一步擴大。
生產部門對生產停止和現場處理情況負責,并及時向應急處理小組組長報 告。
4.2.銷售部門在接到產品召回指令后的[30分鐘]內,啟動產品召回程序。
銷售經理組織銷售人員通過電話、短信、電子郵件、公告等多種方式(根據客戶信息記錄)通知經銷商和消費者停止銷售和食用相關批次產品。
對于經銷商,明確召回產品的數量、型號、批次等信息,要求經銷商在[24小時]內反饋召回情況;對于消費者,提供免費退換貨服務和咨詢電話。
銷售部門安排專人負責接收召回產品,在倉庫設立專門的召回產品存放區域,對召回產品進行分類存放,并詳細記錄召回產品的數量、地點(經銷商名稱或消費者地址)、召回日期等信息。
銷售部門對產品召回工作的及時性和完整性負責,并定期向應急處理小組組長匯報召回進展。
5.消費者安撫與信息發布
5.1客服部門在事故發生后的[1小時]內,設立專門的消費者咨詢熱線([電話號碼]),安排經過培訓的客服人員(至少[3]名)負責接聽消費者的咨詢和投訴電話。
客服人員在接聽電話時,要保持耐心和禮貌,使用統一的話術安撫消費者情緒,告知消費者企業正在積極處理事故,并為消費者提供相應的解決方案,如因食用產品出現不適癥狀,建議消費者及時就醫,并保留相關憑證,企業將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要求退換貨的消費者,告知退換貨流程和地址。
客服部門每天對消費者咨詢和投訴情況進行整理和分析,形成報告提交給應急處理小組組長。
5.2企業指定的新聞發言人在事故發生后的[2小時]內,根據應急處理小組確定的信息發布內容,通過企業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官方渠道統一對外發布食品安全事故相關信息。
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涉及產品批次和數量等)、已采取的措施(如停止生產、產品召回、消費者安撫等)、消費者注意事項(如停止食用相關產品、保存購買憑證等)。
新聞發言人在發布信息后,要密切關注社會輿論動態,及時回應公眾關切,避免虛假信息或謠言的傳播,維護企業的聲譽和社會穩定。
6.原因確定與整改措施
6.1根據留樣樣品檢驗結果、現場調查情況以及其他相關信息(如原材料供應商反饋、運輸環節報告等),應急處理小組在事故發生后的[72小時]內確定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
如若是生產過程中的某個環節操作不當(如殺菌溫度不夠、時間不足導致微生物污染,或原料驗收環節疏忽導致不合格原料進入生產環節等),則由生產部門、品控部等相關部門共同制定針對性的整改措施。
6.2整改措施包括對生產工藝的改進(如調整殺菌參數、優化生產流程等)、員工培訓的加強(制定專門的培訓計劃,對涉及生產、質量控制等環節的員工進行重新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操作規范、食品安全知識等,培訓時間不少于[8]小時)、供應商管理的優化(增加對原材料供應商的現場審核頻次,從每年[1]次增加到[2]次,加強對原材料的檢驗檢測等)等方面。
整改過程中,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各項整改措施應在事故原因確定后的[1周]內開始實施,最長不超過[2]周完成),由品控部負責監督整改措施的執行情況,確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實。同時,將整改情況及時上報給監管部門。
7.事故評估與總結
7.1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完成后的[1周]內,應急處理小組對整個事故處理過程進行評估和總結。
評估內容包括應急響應速度(對比各環節實際響應時間與規定時間的差異)、部門協調效率(分析各部門之間信息溝通是否及時、任務執行是否順暢)、信息溝通效果(檢查對外發布信息是否準確、完整,消費者反饋是否得到有效處理)等方面。
通過問卷調查(面向企業內部員工和外部消費者)、數據分析(如召回產品數量與實際銷售數量的對比)等方式收集評估信息。
7.2.根據評估結果,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重點對存在問題的環節進行改進,如優化應急處理流程、明確各部門職責和溝通機制、增加應急物資儲備等。
將事故處理報告(包括事故經過、原因分析、處理措施、評估結果、整改情況等內容)提交給企業高層領導和相關監管部門,同時組織企業內部員工學習,提高員工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認識和 應對能力。
七、留樣管理詳細流程
(一)抽樣環節
1.生產部門在肉松成品包裝完成后,抽樣人員準備好抽樣工具,如無菌采樣勺、鑷子(針對有塊狀物的肉松)、一次性無菌手套等。
2.根據既定的抽樣標準(大包裝、小包裝不同抽樣數量),從不同的包裝位置(如生產線末端的不同托盤、不同垛位)隨機抽取樣品。
對于大包裝產品,從每垛產品的上、中、下三層各抽取1袋/盒;對于小包裝產品,從每托盤不同位置抽取相應數量的袋/盒。
抽樣過程中,使用無菌采樣勺或鑷子取適量肉松放入無菌留樣袋中(若使用鑷子,注意避免對肉松結構造成破壞),同時佩戴一次性無菌手套,防止污染樣品。
3.將抽取的留樣樣品集中放置在清潔、無污染的專用留樣箱內,確保留樣箱內溫度與生產環境溫度相近,避免溫度差異對樣品質量產生影響。
然后在規定時間內(30分鐘)將留樣箱送至留樣室。
(二)留樣接收環節
1.留樣室管理組的留樣接收人員在接到留樣箱后,首先檢查留樣箱外觀是否完好,有無破損、污染跡象。若發現問題,及時與抽樣人員溝通并記錄。
2.在清潔的操作臺上打開留樣箱,取出留樣樣品,依據《留樣樣品交接記錄表》核對每一個樣品的信息。
檢查內容包括產品名稱是否準確、批次號是否清晰且與記錄一致、生產日期與抽樣時間是否符合邏輯、抽樣數量是否正確等。
在核對過程中,若發現包裝有破損、標簽模糊或信息缺失等情況,將該樣品單獨放置,并通知抽樣人員重新抽樣。
3.對于核對無誤的留樣樣品,按照批次號順序在專門的留樣架上進行放置。留樣架應預先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不同批次的樣品之間保持一定的間隔,防止混淆。
同時,將留樣樣品信息錄入《留樣登記表》,包括產品的詳細規格(如肉松的口味、是否添加特殊配料等)。
錄入完成后,再次核對信息的準確性。
(三)留樣存儲環節
1.留樣室的環境監測人員在每天上班后1小時內和下班前1小時內,使用經過校準的高精度溫濕度傳感器對留樣室的各個區域進行溫濕度監測。傳感器應放置在留樣架的不同高度和位置,以確保獲取全面準確的數據。
2.在溫濕度數據記錄過程中,若發現某個區域的溫度或濕度超出規定范圍(溫度18-22℃ , 相對濕度40%-60%),環境監測人員立即啟動應急調控程序。
對于溫度過高的情況,檢查空調系統是否正常運行,若空調故障,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搶修,并同時開啟備用制冷設備(如移動冷風機)進行降溫;
對于濕度過高的情況,檢查除濕設備(如除濕機)運行狀態,若除濕機出現問題,啟用備用除濕機,并檢查留樣室的通風情況,確保空氣流通順暢。若濕度過低,可通過使用加濕器適當增加濕度,但要注意避免水汽直接接觸留樣樣品。
3.衛生清潔人員在每天留樣樣品接收前,對留樣室的地面、墻壁、留樣架等使用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消毒劑(如0.1%-0.2%的過氧乙酸溶液)進行擦拭消毒。在消毒過程中,注意避免消毒劑濺到留樣樣品上。
對于留樣架的消毒,應先將留樣樣品移至臨時存放區域,消毒完成后通風晾干,再將樣品放回。
每周進行一次深度清潔,包括對留樣室的天花板、通風管道等進行清潔,防止灰塵和細菌積聚。清潔完成后,在《留樣室清潔記錄表》上詳細記錄清潔日期、使用的消毒劑種類和濃度、清潔人員姓名等信息。
(四) 留樣檢驗環節
1.檢驗分析組的檢驗計劃制定人員根據年初制定的檢驗計劃,在每個檢驗周期開始前,準備好相應的檢驗所需物品,如檢驗微生物指標所需的培養基、培養皿、生化鑒定試劑等,以及檢驗理化指標所需的各種標準溶液、儀器校準用的標準物質等。
2.檢驗人員在對留樣樣品進行檢驗前,首先對檢驗儀器(如微生物培養箱、理化分析天平、高效液相色譜儀等)進行校準和調試。
校準過程嚴格按照儀器的操作手冊和國家計量標準進行,使用標準物質對儀器的準確性和精密度進行驗證。
對于校準不合格的儀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并重新校準,確保儀器處于最佳工作狀態。
3.在檢驗微生物指標時,按照無菌操作規范,從留樣樣品中準確稱取一定量的肉松,加入到無菌生理鹽水中進行稀釋,然后將稀釋后的樣品接種到相應的培養基上(如平板計數瓊脂培養基用于菌落總數檢測、伊紅美藍瓊脂培養基用于大腸菌群檢測等),在適宜的培養條件下(溫度、時間等根據不同微生物的培養要求設定)進行培養。
培養完成后,對菌落形態進行觀察和計數,并通過生化鑒定等方法進一步確定是否有致病菌存在。
在整個檢驗過程中,嚴格控制實驗環境的無菌條件,防止交叉污染。
4.對于理化指標的檢驗,根據不同的項目采用不同的檢驗方法。
例如,測定水分含量可采用直接干燥法,將肉松樣品在規定溫度(如105℃) 下干燥至恒重,通過計算前后重量差得出水分含量;測定蛋白質含量可采用凱氏定氮法,使用硫酸和催化劑將樣品中的有機氮轉化為銨鹽,然后通過蒸餾和滴定等步驟計算蛋白質含量。
在檢驗過程中,準確稱取樣品、嚴格控制反應條件和使用準確的計量器具,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
5.檢驗人員在完成每個項目的檢驗后,立即將檢驗結果記錄在專門的檢驗報告表格上,包括樣品編號、檢驗項目、檢驗方法、檢驗結果、檢驗日期、檢驗人員簽名等信息。
若檢驗結果異常(超出標準值或與以往數據有顯著差異),在2小時內將情況報告給質量追溯協調組組長,并對該樣品進行重新檢驗。
重新檢驗時,更換檢驗人員或使用不同的檢驗方法進行驗證,以確保結果的可靠性。
(五)留樣使用環節
1.當出現需要使用留樣樣品的情況(如消費者投訴、食品安全事故、政府監管部門要求或企業內部質量監控發現問題)時,相關人員填寫《留樣樣品使用申請表》,詳細描述使用原因(如消費者投訴產品有異味,懷疑是微生物超標或化學物質污染等)、預計使用數量(根據檢驗項目和方法確定,精確到克或袋/盒)、使用日期(具體到年/月/日)、申請人姓名和所屬部門等信息。
2.申請表提交品控部負責人審批,負責人在收到申請表后的 30 分鐘內,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估。
評估內容包括使用留樣樣品對后續追溯工作的影響、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法等。若批準使用,負責人在申請表上簽字,并在《留樣登記表》上注明使用情況,包括使用數量、使用日期、使用人等信息。
同時,通知留樣室管理組準備相應的留樣樣品。
3.留樣室管理組的留樣接收人員在接到通知后,根據《留樣樣品使用申請表》的要求,從留樣架上取出指定的留樣樣品,并再次核對樣品信息,確保準確無誤。
將樣品交給使用部門或檢驗人員,并在《留樣樣品使用記錄表》上記錄交接時間、交接人員等信息。
(六) 留樣處置環節
1.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品控部組織對超過留樣期限的留樣樣品進行處置。
在處置前,留樣室管理組的留樣接收人員對留樣樣品信息進行再次核對,包括產品名稱、批次號、生產日期、留樣日期等。
核對過程在2小時內完成,使用專門的核對清單(《留樣樣品處置前核對記錄表》),逐一核對樣品信息與記錄是否一致。若發現信息不一致的情況,立即進行調查和處理。
2.對于核對無誤的留樣樣品,根據預先確定的處置方式進行處理。
若采用高溫焚燒方式,將留樣樣品放置在符合環保要求的專業高溫焚燒爐中,設置焚燒溫度為800-1000℃ ,焚燒時間不少于30分鐘。在焚燒過程中,確保焚燒爐的正常運行,有專人負責監控焚燒情況,防止出現異常情況(如不完全燃燒產生有害氣體等)。
若采用破碎后掩埋方式,使用食品級破碎機將留樣樣品破碎至粒徑小于5mm,然后將破碎后的樣品運至指定的掩埋地點。掩埋地點應遠離水源和居民區,且地質條件穩定,掩埋深度不低于1米。在掩埋過程中,注意避免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使用合適的工具將樣品均勻分布在掩埋坑內,并覆蓋足夠厚度的土壤。
3.在留樣樣品處置完成后,由專人填寫《留樣樣品處置記錄表》,記錄處置日期、處置方式、處置人員姓名、處置過程中的相關情況(如焚燒爐的運行參數、掩埋地點的坐標等)。
同時,對處置過程中的相關文件和記錄進行整理和歸檔,保存期限與產品質量追溯要求的期限相同。
八、記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留樣管理記錄體系
包括《留樣樣品交接記錄表》、《留樣室溫濕度記錄表》、《留樣室清潔記錄表》、《留樣登記表》、《留樣樣品使用申請表》、《留樣樣品處置前核對記錄表》、《留樣樣品處置記錄表》等。
同時,針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過程,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記錄表》(記錄報告時間、報告人、事故信息來源、初步內容等)、《食品安全事故現場調查記錄表》(詳細記錄生產現場調查情況、涉及產品信息、初步判斷依據等)、《食品安全事故檢驗報告表》(包含檢驗項目、方法、結果、分析等)、《食品安全事故產品召回記錄表》(召回通知方式、召回產品信息、經銷商與消費者反饋等)、《食品安全事故消費者咨詢投訴處理記錄表》(消費者信息、問題類型、處理結果等)、《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分析與整改措施表》(事故原因確定過程、詳細整改措施、責任人和期限)、《食品安全事故評估總結報告表》(評估指標、結果、應急預案改進建議等)。
2.所有記錄應清晰、準確、完整,易于查詢和追溯。
記錄保存期限應不少于產品保質期加2年,或根據法律法規和認證體系要求確定更長的保存期限。
在記錄過程中,使用統一的格式和規范的術語,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容易引起歧義的表述。
對于紙質記錄,使用不易褪色的筆書寫,如有修改,應在修改處簽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對于電子記錄,設置合適的權限管理,確保記錄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定期進行備份,防止數據丟失。
九、培訓與溝通
1.培訓計劃與實施
1.1由人力資源部門和品控部共同制定年度留樣管理培訓計劃,培訓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和老員工定期培訓。
新員工入職培訓在入職后的[第一周內]開展,培訓時長為[8]小時,內容涵蓋本規定全部內容,包括留樣管理職責、留樣要求、使用與處置流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流程等,通過理論講解、現場演示和實際操作考核等方式確保新員工掌握相關知識和技能。
1.2老員工定期培訓每[半年]進行一次,每次培訓時長為[4]小時,重點關注新的法規要求、標準更新內容以及過往留樣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理中出現的問題總結。
培訓講師由品控部的資深人員擔任,培訓后進行書面考核,考核成績納入員工績效評估體系。
2.部門溝通機制
2.1在日常留樣管理工作中,建立每周一次的跨部門溝通會議制度。會議由品控部主持,生產部門、倉儲部門、銷售部門等相關人員參加。
會議內容包括匯報上周留樣工作進展、討論留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如生產批次與留樣數量不一致、留樣包裝損壞等)以及協調解決問題的措施。
每次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明確問題解決的責任人和期限,并跟蹤落實情況。
2.2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期間,啟動實時溝通機制。
利用企業內部即時通訊工具建立應急處理專用群組,應急處理小組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和一線工作人員加入群組。
在群組內及時發布事故處理的最新指令、進展情況和問題反饋,確保信息的快速傳遞和共享。
同時,規定重要信息必須在[10分鐘]內回復確認,以保證溝通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十、監督與考核
1.監督檢查計劃
品控部制定詳細的留樣管理監督檢查計劃,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周進行至少兩次的隨機抽查。
檢查內容包括留樣數量(核對實際留樣數量與規定數量是否相符,誤差不得超過[5%])、留樣包裝(檢查包裝完整性、標簽信息準確性和清晰度,標簽信息錯誤率不得高于[1%])、留樣環境(查看溫濕度記錄是否完整、是否有超出規定范圍情況,清潔衛生是否達標)、記錄填寫(檢查各類留樣管理記錄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記錄是否及時、準確、完整,記錄缺失率不得超過[2%])、檢驗執行情況(檢查檢驗計劃執行進度、檢驗結果準確性和異常結果處理情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包括各部門響應時間、任務執行情況等)。
2.考核與獎懲機制
2.1根據監督檢查結果,對各部門和相關人員進行考核。考核指標包括工作完成率(根據各項工作任務按時、按質完成的比例計算)、問題發生率(根據留樣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出現問題的數量和嚴重程度評估)、溝通協作效果(依據跨部門溝通會 議和應急處理溝通中的表現評價)等。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個等級。
2.2對于考核優秀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獎勵包括獎金(部門獎金[5000-10000元],個人獎金[500-2000元])、榮譽證書、晉升機會等;
對于考核不合格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部門罰款[2000-5000元],個人罰款[200-500元])、重新培訓或降職等處罰,并要求限期整改。
連續[兩次]考核不合格的部門負責人和個人,將進行調崗或辭退處理。
同時,將考核結果與員工的年終績效獎金掛鉤,激勵員工積極履行留樣管理工作職責,提高企業應對食品安全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