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制度旨在減少食物損失和浪費,提高食物資源利用效率,促進可持續發展。
2.范圍
通過規范食品采購、儲存、加工、分銷及捐贈等流程,確保食物在各個環節得到合理管理和利用,降低浪費,提升整體效益。
3.職責和權限
3.1生產部負責生產環節食物損失和浪費措施的實施,以及相關數據的統計;
3.2倉庫負責倉儲環節食物損失和浪費措施的實施,以及相關數據的統計;
3.3銷售部負責客戶、銷售環節食物損失和浪費措施的實施,以及相關數據的統計;
3.4采購部負責原輔料采購環節食物損失和浪費措施的實施,以及相關數據的統計;
3.5質檢部負責質量問題相關的食物損失和浪費措施的實施,以及相關數據的統計;
4.管理制度
4.1工作流程圖
4.2策劃
4.2.1術語定義
4.2.1.1食物損失:發生在食品到達消費者手中之前由供應鏈(生產、加工、儲存和分銷階段)中的問 題造成的。
4.2.1.2食品浪費/食物浪費:對可安全食用或者飲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廢棄、因不合理利用導致食品數量減少或者質量下降等。
4.2.1.3反食物浪費:對可安全食用或者飲用的食品,通過一定的手段,避免因不合理利用導致食品數 量減少或者質量下降等一系列活動。
4.2.2方針和目標
4.2.2.1本公司的反食物損失和浪費的方針:
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節約食物資源;
推行科學節約加工方式,提倡簡約適度;
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防止食物浪費。
4.2.2.2每年管理評審時,對反食物損失和浪費的方針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修改。
4.2.2.3本公司的食物損失和浪費的目標:
4.2.2.4食物損失和浪費目標每季度/每年考核一次,并將考核結果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
4.2.3管理職責
4.2.3.1生產部經理為本公司的兼職反食物損失和浪費的管理人員,負責反食品損失和浪費工作的策 劃、實施、分析和改進。
4.2.3.2生產部確保食物損失和浪費目標在各個部門進行溝通、理解并實現。
4.2.3.3各部門配合反食品孫河浪費工作,并提供相關支持。
4.2.4管理制度
4.2.4.1本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建立、實施、保持和改進反食品損失和浪費的管理制度,包括采購、儲存、加工、消費、垃圾處理等環節。也包括在組織內部的食物損失和浪費,以及供應鏈內的食物損 失和浪費。
4.2.4.2本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文件都整合或者提現反食物損失和浪費的要求。
4.3管理措施
4.3.1本公司的食物損失和浪費的管理措施,是按照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繪制的食物浪費倒金字塔的原則制定的,包括了解決食物損失和浪費的優選解決方案:
預防和減少是理想的解決方案;
其次是重新使用和循環利用;
最后是回收和清除。
4.3.2預防減少
4.3.2.1本公司根據計劃銷售量、客戶訂單、加工需求, 測算原輔料的需求量,合理制定原輔料采購計 劃。同時對易腐爛、短保質期的原輔料控制每次的進貨量。
4.3.2.2本公司在適宜的環境下儲存原輔料,防止原輔料變質。各個庫房、冷凍/冷藏庫或冰箱每周進行清潔、每月進行除霜。
4.3.2.3本公司每月展開原輔料庫存盤點,確定各類原輔料的存儲情況,相應調整原輔料的采購計劃。
4.3.2.4如果有半成品的原輔料供選擇,優先選擇經過初步加工的原輔料。
4.3.2.5本公司研發過程,力爭優化原輔料的可食用部分的食用用途,提高原輔料的出成率。
4.3.2.6根據市場需求和銷售計劃,合理安排生產計劃,避免過量生產導致的食品浪費。
4.3.2.7加強食品加工過程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加工設備、工藝和衛生標準符合規定,防止食品在加工 過程中損失和浪費。
4.3.2.8本公司持續改進生產工藝,優化設備改造,減少食品損失和浪費。
4.3.2.9合理預測市場需求,制定科學的分銷策略,確保食品及時、準確地送達目的地,減少分銷過程 中的浪費。
4.3.3優化利用:捐贈
4.3.3.1本公司將生產過剩的可食用食品銷售給本公司的內部員工。
4.3.3.2同時本公司與可靠的非營利組織(慈善機構和食品銀行)建立合作關系,將剩余可食用食品進 行捐贈,確保食品得到合理利用,這些捐贈產品包括:
剩余保質期在 1-3 個月的產品;
客戶退換貨產品,且產品質量良好的;
客戶品牌產品,且生產過剩的;
4.3.3.3在捐贈或內部銷售過剩食品前,本公司對食品進行質量檢測,確保食品符合安全標準,不含有害物質,保障受贈者的健康。
4.3.3.4如果捐贈或內部銷售的過剩食品是客戶品牌的情況下,本公司與客戶簽訂過剩產品的捐贈和 內部銷售協議,或者將過剩食品的包裝上移除客戶的品牌名稱。
4.3.3.5本公司將詳細記錄捐贈食品的品種、數量、生產日期和捐贈對象等信息,建立捐贈檔案,以便追溯和核實。
4.3.4優化利用:動物飼料
4.3.4.1對于能夠用作動物飼料的副產品,或可以用在動物飼料的降級/過剩產品,應將其與生產廢棄物/垃圾隔離貯藏,而且貯藏期間采取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
4.3.4.2如果降級/過剩食品是客戶品牌的情況下,本公司與客戶簽訂過剩產品的動物飼料銷售協議,或者將過剩食品的包裝上移除客戶的品牌名稱。
4.3.4.3根據相關的立法要求管理這些動物飼料產品。
4.3.5 循環利用:其他行業利用或者堆肥
4.3.5.1對于可以轉化為工業產品的邊角料、廢棄食品、廢棄物等,統一收集用在其他工廠的用料,包 括:可生產包裝材料的纖維、可制作枕頭的皮革或羽毛、可制造肥皂/生物柴油和化妝品的脂 肪、油或油脂等。
4.3.5.2在無氧狀態下能夠通過細菌分解的邊角料、廢棄食品、廢棄物,統一有工廠收集,用于一下目的:
生產沼氣及肥沃的腐殖質;
通過發酵轉化為乙醇等生物燃料;
堆肥用作種植行業的廢料。
4.3.5.3將邊角料、廢棄食品、廢棄物鋪展、潑灑、灌注或摻入到土地表面之上或之下,以改善土壤質量。
4.3.6焚燒發電
將可燃燒邊角料、廢棄食品、廢棄物,送到專門設計、實施受控制焚燒的設施,用于垃圾焚燒發電。
4.3.7廢棄和填埋
4.3.7.1將廢棄材料運到專為接受廢物而設計并建造的陸地區域或挖掘出的場地。
4.3.7.2將廢棄物送至專門的廢棄物處理單位進行處理。
4.3.7.3詳見《廢棄物管理制度》。
4.4宣傳和培訓
4.4.1本公司在辦公場所和車間出入口張貼、擺放或者播放宣傳視頻等方式宣傳反食品損失和浪費的管理制度和宣傳信息,營造反食品損失和浪費的文化氛圍。
4.4.2定期舉辦或參加反食品損失和浪費的文化宣傳活動,并將反食品損失和浪費納入企業內部文化建設。
4.4.3.在本公司在辦公場所和車間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公示向反食品浪費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的聯系方式。
4.4.4必要時,本公司將在產品外包裝上增加反食品損失和浪費的信息。
4.4.5本公司對于內部員工的反食品損失和浪費行為,將進行100-100元的獎勵。
4.4.6本公司每年對全體人員進行一次反食品損失和浪費的培訓。當反食品損失和浪費的法規和管理 制度更新時,及時展開培訓。
4.4.7本公司加強操作人員技能培訓,減少加工過程的食物損失和浪費。
4.4.8反食品損失和浪費的培訓內容,包括:法規相關要求、操作崗位發食品損失和浪費的知識技能、出現食品損失和浪費是的處理要求。
4.5分析和改進
4.5.1食品損失和浪費的目標考核
4.5.1.1目標考核的計算公式為:
公司處理的垃圾數量:包括各個環節產生的垃圾數量,不包括捐贈和銷售的過剩食品;
倉庫內浪費數量:倉庫存儲中產生的變質、過期、廢棄的成品;
客戶退換貨浪費的數量:客戶的退貨、換貨產品,且廢棄的;
入庫成品數量:某段時間內入庫產品的數量(一般是重量)。
原輔料和各種原輔料的總量:某段時間內采購原輔料的總量(一般是重量);
各種原輔料的總價值:某段時間內采購原輔料的價值;
報廢產品費用:某段時間內報廢產品的價值;
返工返修費用:某段時間內返工返修花費的費用;
質量事故處理費:某段時間內質量事故處理花費的費用;
索賠費用:某段時間內客戶索賠的費用;
退換貨產品費用:某段時間內退換貨產品產生的費用:如果直接廢棄則是產品的價值,如果進行了二次銷售或其他處理,則是原有價值和二次銷售和處理費用的差值;
4.5.1.2每天生產車間記錄出車間的垃圾數量。每個月倉庫統計本公司的倉庫內浪費產品數量、客戶退換貨產品數量。采購部每個月統計原輔料采購數量和價值。銷售部統計每個月索賠費用、退換 貨產品數量和價值。生產部每月統計報廢產品數量和價值。質量部每月統計返工返修費用和質 量事故處理費用。
4.5.2如果反食品損失和浪費的指標未達成,本公司需調查并確定未達標的原因,然后采取適當舉措加以解決。
4.5.3如果反食品損失和浪費的指標已完成,本公司仍需評級當前食物損失和浪費的數量,以及食物損失和浪費的方向,以確定是否有可能進一步減少食物損失和浪費,以及是否有其他可以產生更大持續影響的可行方向。
4.5.4必要時,本公司及時對反食物損失和浪費的目標進行調整,對已有的反食物損失和浪費的管理措施進行改進。
4.5.5將食物損失和浪費情況納入考核體系,對在減少食物損失和浪費方面表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4.5.6食物損失和浪費目標每季度/每年考核一次,并將考核結果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
5.相關文件
廢棄物管理制度
6.相關記錄
6.1過剩食品捐贈和內部銷售記錄;
6.2廢棄物處置記錄
6.3反食物損失和浪費目標考核記錄
7.相關法律法規
7.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
7.2GB/T 42967-2023 機關食堂反食品浪費工作指南
7.3GB/T 42966-2023 餐飲業反食品浪費管理通則
8.相關食品認證標準的要求
FSSC 22000 方案(第六版)
2.5.16 食物損失和浪費(所有食品鏈行業類別,不包括 I 類)
在ISO 22000:2018第8條基礎上,組織應:
a)制定成文的政策和目標,詳細說明組織在組織內部和相關供應鏈中減少食物損失和浪費的策略。
b)采取控制措施來管理捐贈給非營利組織、員工和其他組織的產品;并確保這些產品可以安全食用。
c)管理用作動物飼料/食品的剩余產品或副產品,以防止這些產品受到污染。
d)這些流程應符合適用的法律,保持最新,且不會對食品安全產生負面影響。
BRCGS 食品標準(第 9 版)
4.13過剩食品和動物飼料管理
應建立有效的流程,以確保工廠主要加工活動副產品的安全和合法性。
4.13.1應根據客戶的具體要求處置過剩的客戶品牌產品。除非客戶另有授權,否則在產品進入供應鏈 之前,應從處于工廠控制之下的過剩包裝產品上移除客戶的品牌名稱。
4.13.2在將不符合規格的客戶品牌產品出售給員工或捐助給慈善機構或其他組織的情況下,這應取得 品牌所有者的事先同意。
應建立流程,以確保所有銷售給員工或轉交給慈善機構或其他組織的產品 (自有品牌和客戶品牌) 均適合消費且符合法律要求,并保持其可追溯性。
4.13.3旨在用作動物飼料的副產品和降級/過剩產品應與廢料隔離貯藏,而且貯藏期間應得到防污染 保護。應根據相關的立法要求管理動物飼料產品。
IFS食品標準(第8版)
4.11廢棄物管理
4.11.5如果企業決定對食品廢棄物進行分類并將其重新引入飼料供應鏈,則應采取措施或程序來防止這些物料受到污染或變質。
SQF食品生產(第9版)
11.8廢棄物處理
11.8.1.7指定用于動物飼料的不可食用的廢棄物儲藏和處理方式應避免對動物或進一步加工造成風險。如果用變性劑識別不可食用的廢棄物,應證明它不會對動物健康構成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