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
食品安全管理內容(紅色字體為關鍵變化內容) |
食品安全管理 |
學校食堂和承包經營企業應嚴格執行“雙食品安全總監、雙食品安全員”制度,同步開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 |
食品安全制度 |
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安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購、進貨查驗、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臨期食品管理、食品留樣、清洗消毒、餐廚廢棄物處置、設備維修保養校驗、環境檢測、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考核、食品安全自查、食堂安全保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投訴舉報處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
食品安全培訓 |
應根據不同崗位的實際需求,制定和實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訓計劃,并做好培訓記錄。其中病媒生物防制、餐飲具清洗消毒、過敏原管理應作為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的內容。 |
陪餐 |
中小學、幼兒園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陪餐人員應隨同學生一起就餐,對食品的感官、口味、質量等進行評價,征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做好陪餐記錄并由本人簽字。 |
進貨查驗與索票索證 |
嚴格規范大宗食材進貨查驗,建立“雙人或多人聯檢”查驗制度,查驗人員至少包含學校食品安全員和食堂管理人員,集體驗收,公開透明,有條件的學校應保留影像資料,清晰詳實記錄進貨查驗情況。 |
采購原材料應索取產品合格證以及同批次檢驗(測)報告。采購畜禽肉類時,需具備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豬肉還需附有非洲豬瘟檢測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大米應具備鎘、黃曲霉毒素等指標的檢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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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作 |
動物性、植物性、水產品等食品原料的工用具和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區分標識。中小學食堂生食蔬菜和水果應在專用區域或設施內清洗處理,必要時進行消毒。 |
食品添加劑使用 |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刪除了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黃油和濃縮黃油、淀粉制品、面包、糕點、焙烤食品餡料及表面用掛漿、預制肉制品、果蔬汁(漿)的使用規定,并調整了該食品添加劑在腌漬的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由 1.0g/kg調整為0.3g/kg。 |
食品留樣 |
對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種食品成品進行留樣,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25克,由專用留樣冰箱冷藏(0℃~8℃)保存48小時以上,并有留樣記錄。 留樣冰箱“雙人雙鎖”,專人負責留樣管理。 |
過敏原控制 |
中小學食堂應建立過敏原控制臺賬,詳細記錄含有過敏原的食品種類、供應時間、使用食材以及相關學生的需求信息,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
針對上表內容,學校應從食品安全制度、培訓教育、進貨查驗、加工制作過程等方面進行自查和評估,根據自查情況更新和完善相應內容,并作為日常食品安全風險排查的重點進行管控,及時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風險,從而進一步強化校園食品安全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