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的
為了有效地撤回/召回不安全產品,保護顧客及消費者利益,防止不安全危害的發生,確保消費者安全及公司的信譽。
2.范 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的不安全產品撤回/召回。
3.定 義
3.1撤回:
對已出廠存在潛在的不安全的產品進行主動撤回,防止再擴散。
3.2 召回:
當生產的產品,被消費者食用后出現不安全時,即安全危害已發生,而采取的被動回收行動。召回擬在從最終消費者處將產品召回來。
3.3召回等級
召回級別分為三級:
。╝)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或者食品標簽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確的食品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4.程序
4.1產品撤回的時機
4.1.1 公司內部檢查發現受不合格產品影響的批次產品已經交付,但尚未到達最終消費者,沒有照成食品安全事故。
4.1.2 其他的改變(包括技術、法律法規和突發事件)影響到已交付的產品質量或安全。
4.2 產品召回的時機
當公司存在確認為不安全產品已經不在本公司控制下(如已交付、官方主管部門發布、客戶投訴等),由總經理同意并授權的情況下,啟動本產品召回程序:
a)顧客的投訴;
b)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不安全的產品;
c)媒體報告的不安全的產品或事件;
4.3行動小組建立
公司首先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撤回/召回行動小組,具體的名單職責見《撤回/召回行動小組名單》
4.4風險評估:
當發現4.1,4.2條款情形時撤回/召回行動小組對信息進行分析和對公眾安全健康的風險評估,評價撤回/召回的必要性,有必要實施撤回/召回時,向總經理提出緊急撤回/召回申請。
4.5召回響應
總經理在接到緊急撤回/召回申請后應評價危害的程度和公司所應承擔的風險和損失,決定是否實施緊急撤回/召回,決定產品撤回/召回的,按本程序執行,否則按《客戶投訴處理程序》執行。
4.6發布撤回/召回令
4.6.1撤回行動小組制定《產品撤回/召回計劃》,提交總經理批準。
計劃須包括:
擬撤回/召回產品的名稱、批次、生產日期及代碼、產品數量、產品撤回/召回的原因、產品撤回/召回起始日期及預計產品撤回的結束日期。
4.6.2 《產品撤回/召回計劃》總經理批準后,銷售部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
如確定為測繪,則立即聯系運輸公司或客戶將受影響的產品及時撤回,防止流入市場。
如確定為召回,銷售部應立即在公共媒體上發布此消息,確保顧客都能得到產品召回的具體信息,同時通知所有相關的客戶,并告知關于產品召回的具體情況。
4.6.3 當確定召回時,品控部負責在3天以內通知相關認證公司。
4.7產品撤回/回收的實施
4.7.1銷售部應在1小時內通知到所有客戶,并立即停止此產品流通。
4.7.2銷售部負責對產品撤回/召回,在最短時間內徹底回收相關批次產品。倉儲部清點回收數量,專區存放,并標示清楚。如不能及時回收產品,應以書面方式取得品控部及客戶同意,采取就地銷毀的方式。如無法回收的產品,因詳細記錄具體數量和有關情況,必要時進行進一步追蹤。
4.7.3對因產品撤回/召回而引發的與顧客之間的相關問題,由銷售部與顧客協商處理。
4.8產品處置:
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執行。
4.9糾正及預防
品控部應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就撤回的產品及撤回信息進行驗證,并分析產生不安全的原因,相關部門執行《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采取必要的糾正和預防措施,以防止不安全或潛在不安全的再次發生。
4.9年度模擬召回:
4.9.1頻率和選取時間:程序初制定時及至少每年一次模擬召回演練。
4.9.2撤回/召回行動小組組長組織實施,各成員配合;必須測試每個聯系人的職責。
4.9.3具體程序:假設某種安全危害存在,需召回,執行如上所敘程序。
4.9.4模擬召回報告:撤回/召回行動小組組長負責對模擬召回的結果進行總結,包括擬召回產品的相關信息(產品名稱、批號、生產日期、數量),召回實施過程,使用的時間,召回的結果(擬召回數量、實際召回數量、回收率等)以及評價等,以期待能夠持續改進,并將該結果匯報總經理。
5.相關文件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顧客溝通與滿意度調查程序程序》
《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
《記錄管理程序》
6.記錄
《撤回撤回/召回行動小組組長行動小組名單》
《緊急聯絡清單(客戶、供應商、媒體、政府、認證機構等)》
《糾正預防措施處理單》
《不合格品處理記錄單》
《產品撤回或召回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