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農藥良好實驗室考核指南
1. 導言
本指南的目的是指導、規范農藥良好實驗室機構考核(以下簡稱“機構考核”)和試驗項目審查操作,促進試驗數據的國際互認。
機構考核的目的是確定被考核機構及其所進行的試驗符合農藥良好實驗室規范(以下簡稱“農藥GLP”)的程度,進而判斷其數據的完整性、數據的質量是否滿足農藥登記管理機構作出評價和決策的要求。機構考核將形成考核報告說明被考核機構符合農藥GLP準則的程度。機構考核應當定期、常規地進行,以建立和保持被考核機構農藥GLP準則符合性監督狀況的記錄。農藥良好實驗室考核通常包括試驗審查,或將其作為考核的一部分,但是試驗項目審查可按農藥登記管理機構的要求隨時進行。
2. 機構考核
2.1 概要
機構考核是考核組對試驗單位及其開展的試驗符合GLP準則的程度進行的考核。
本指南提供了機構考核中對每一部分進行考核的目的和考核具體項目的目錄。但由于被考核機構的多樣性(就物理布局和組織結構而言)和試驗類型的多樣性,這些目錄并非包括全部內容。
在實施機構考核和試驗項目審查時,考核組將接觸到機密且具商業價值的信息。考核組必須保證只有被授權人員才能看到這些信息,他們的職責已在《農藥良好實驗室考核管理辦法》中得到確定。
2.2 試驗單位考核程序
2.2.1 預考核
目的:使考核組熟悉被考核機構的管理結構、建筑布局和試驗領域。
在進行機構考核和試驗項目審查前,考核組應熟悉被考核機構,審閱實驗室保存的所有資料,包括以前的考核報告、設施布局、組織結構圖、試驗報告、試驗項目計劃書和相關人員的履歷。
考核組應特別注意上次機構考核中發現的缺陷。
考核組應提前將前往考核的日期、目的、內容和持續時間通知被考核機構,使其在相關人員和文件方面有所準備。如果要考核特殊文件和記錄,應事先通知被考核機構。
2.2.2 首次會議
目的:通知被考核機構管理層及相關人員本次機構考核或試驗項目審查的理由,確定要考核的領域,選定要審查的試驗項目、文件和涉及的人員。
考核組應事先與被考核機構管理人員商定本次考核的管理和實施細節。首次會議上,考核組應該:
----簡述本次考核的目的和范圍;
----明確本次考核所需要的文件,如正在進行和已經完成試驗項目的列表、試驗計劃、標準操作規程、試驗報告等。如果需要,提出需要審閱的相關文件的列表和相關文件的復印事宜等;
----了解被考核機構管理結構和人員的信息;
----了解在GLP試驗區域所進行的非GLP試驗的有關信息;
----初步確定考核期間所要考核的內容;
----明確本次將審查的正在進行和已完成的試驗項目的文件和樣本;
----說明在考核結束后將舉行末次會議;
----考核人員可要求一個指定的房間用于文件審查和進行其他活動。
在進一步實施考核前,考核組可與被考核機構的質量保證部門(QA)建立聯系,由質量保證部門人員全程陪同。
2.2.3 組織和人員
目的:確定被考核機構是否有足夠的、稱職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相應的支持服務來保證所進行的各類試驗;組織結構是否合適;是否建立了與所進行的試驗相適應的人員培訓和健康監督政策。應要求被考核機構出示下列文件:
----組織機構圖;
----試驗項目工作流程圖;
----試驗審查所涉及試驗相關人員的簡歷;
----主計劃書(正在進行和已經完成試驗項目的目錄,主要包括試驗類型、開始/完成日期、試驗體系、給藥方法和試驗負責人姓名等信息);
----工作人員健康監督政策;
----工作人員職責、培訓計劃和培訓記錄;
----標準操作規程目錄;
----與本次審查試驗項目有關的標準操作規程;
----被審查試驗項目的試驗負責人名單和試驗委托人名單。
考核組應特別注意考查:
----正在進行或已經完成的試驗目錄,以確定被考核機構所承擔試驗的工作量;
----試驗負責人、QA負責人及其人員的身份和資格;
----相關試驗領域的標準操作規程。
2.2.4 質量保證程序
目的:確定試驗項目是否充分符合農藥GLP準則的保證機制。
質量保證(QA)部門負責人應說明QA考查和試驗審查的方法及QA考查期間記錄的觀察方法。考核組應考查:
----QA負責人及其成員的資格;
----QA部門獨立于試驗人員行使檢查職責;
----QA部門如何安排和實施檢查,如何對試驗的關鍵階段進行檢查,QA進行檢查和審查有哪些可利用的資源與手段;
----由于考核時間有限,考核組考查數量應根據總試驗數量的多少確定;
----QA在試驗過程中檢查的范圍;
----QA對日常運作檢查的范圍;
----QA檢查最終試驗報告以確保與原始記錄相符合的程序;
----管理層是否收到QA關于影響試驗質量和可信性問題的報告;
----QA發現與試驗計劃和SOP偏離時所采取的措施;
----在合同試驗單位進行試驗或部分試驗時QA的作用;
----在標準操作規程審閱、修改和更新中QA所起作用。
2.2.5 試驗設施
目的:確定被考核機構的規模、設計和位置是否滿足其所承擔試驗項目的需要。
考核組應考查:
----是否有足夠的隔離設施以保證被試物質、動物、飼料、病理樣本等在不同試驗間不互相干擾;
----試驗關鍵區域,如動物及其他生物體系的房間、被試物質儲藏區和實驗室等,是否有功能足夠的環境控制與監控程序;
----是否有嚴格的日常衛生管理、害蟲防治措施等。
2.2.6 生物試驗體系的保護、 飼養和污染控制
目的:如果試驗領域涉及應用動物或其他生物試驗體系,確定被考核機構是否有足夠的支持設施和條件來保證試驗體系的保護、飼養和污染控制,以及避免非試驗因素和其他問題對體系的影響,保證數據質量。
實驗室可能需要動物、植物、微生物或其他細胞或亞細胞進行試驗。試驗體系的類型決定考核組應該考查的與保管、貯存和防護有關的內容。根據試驗體系,考核組應考查:
----試驗設施是否滿足試驗體系及試驗所需;
----是否有引進的實驗動物或植物檢疫以及隔離的安排,并且運行良好;
----是否有隔離生病或懷疑生病動物的處理措施(或其他試驗體系);
----是否有適合試驗體系的健康檢查和健康行為等方面的記錄;
----保證試驗體系所需環境條件的設備是否足夠、保養良好且有效;
----動物籠具、架、盛水裝置和其他容器及附屬設備是否保持清潔;
----分析環境條件及支持系統是否滿足需求;
----是否有處理動物廢棄物和與試驗領域垃圾的設施,以減少害蟲、臭味、疾病危險和環境污染;
----是否有動物飼料或其他類似材料的貯存區域,該區域不得存放試驗物質、殺蟲劑、消毒劑,應與飼養動物房間及其他生物系統房間分開;
----應防止貯存的飼料及墊料因環境條件、蟲害和污染引起變質。
2.2.7 儀器、設備、材料、試劑和樣本
目的:確定試驗室設備位置是否合理,運行中的設備數量和能力是否能滿足所承擔的試驗,材料、試劑及樣本的標簽、使用和保存是否合格。
考核組應考查:
----儀器設備是否清潔而且狀態良好;
----試驗測定儀器設備的操作、維護、查證、校準、確認(包括計算機系統)等記錄保存;
----材料和化學試劑標簽是否合格,并貯存在合適溫度中,沒有忽略失效期,標簽是否注明來源、名稱、濃度和/或其他相關信息;
----樣本應注明試驗體系、研究、性質和保存日期;
----所用設備和材料是否對試驗體系造成不良影響。
2.2.8 試驗體系
目的:確定被考核機構是否有足夠的程序來處理和控制試驗所需的不同試驗體系,如化學、物理、細胞和微生物、植物或動物體系等。
對物理和化學體系,考核組應考查:
----按試驗計劃要求,確認試驗物質和參照物質的穩定性,并確認所用的參照物質符合計劃要求。
----在自動記錄系統中,圖表、記錄曲線、計算機打印數據作為原始記錄并存檔。
對生物試驗體系,根據上述提及的生物試驗體系的保護、飼養和污染控制,考核組應考查:
----試驗體系和試驗計劃書是否一致;
----在整個過程中試驗體系是否有充分且唯一的標識,有接受記錄并完整記錄試驗體系的接受數量、使用數量和廢棄數量;
----試驗體系房間和容器有相應的標示;
----用同種動物不同化學物質進行試驗時應進行充分隔離;
----動物種類(和其他試驗體系)在時間和空間上充分隔離;
----生物試驗體系環境條件如溫度或明/暗周期是否和試驗計劃書或標準操作規程一致;
----試驗體系接收、處理、污染控制、飼養、保護措施和健康評價的記錄是否合適;
----是否保存有動物或植物體系(或其他生物體系)的檢查、檢疫、發病率、死亡率、行為、診斷及治療方面的記錄;
----試驗結束后對試驗體系的處理程序。
2.2.9 試驗物質和參照物質
目的:確定被考核機構是否有相應的程序以保證:
a.試驗物質和參照物質的識別、效能、數量和組成與其規范說明一致;
b.試驗物質和參照物質的接受和儲存。
考核組應考查:
----試驗物質和參照物質接收(注明負責人員)、處理、取樣、使用和保存的文字記錄;
----正確標記試驗物質和參照物質容器;
----貯存條件宜于保證試驗物質和參照物質的濃度、純度和穩定性;
----測定試驗物質和參照物質特性、純度、組成、穩定性的記錄及防止污染方法的文字記錄;
----有測定含有試驗物質和參照物質混合物的均一性和穩定性程序;
----盛放試驗物質和參照物質混合物(或溶液)的容器有標簽,若有可能,應有保存該混合物均一性和穩定性的記錄;
----試驗周期超過4周時,每批試驗物質和參照物質應取樣分析以確定適當的保存期;
----混合物質時應有相應程序以防止標識錯誤和相互污染。
2.2.10 標準操作規程
目的:確定被考核機構是否有文件化的標準操作規程,該標準操作規程涵蓋其各種操作的重要方面。對書面標準操作規程的使用是被考核機構運作最重要的管理技術之一,直接關系到所進行試驗的各個方面。
考核組應考查:
----每個試驗場所都應有相關的經批準的標準操作規程復印本,便于查閱;
----有修改和更新標準操作規程的程序;
----標準操作規程的改正和改變都經過授權且注明日期;
----保存標準操作規程的歷史檔案。
下列活動應有標準操作規程:
a 試驗物質和參照物質的接收、定性、純度、組成和穩定性、標記、處理、取樣、應用和保存;
b 檢測儀器、計算機系統和環境控制設備的使用、維護、清潔、校準和確認;
c 試劑和給藥劑型的制備;
d 記錄的保存、報告的編制、記錄和報告的保存與檢索;
e 試驗區域的準備和環境控制;
f 試驗體系的接收、轉移、位置、特征、標識和保養;
g 試驗前、試驗中和試驗結束后試驗體系的處理;
h 試驗體系的銷毀;
i 滅蟲藥和清潔劑的使用;
j 質量保證程序的運作。
2.2.11 試驗實施
目的:確認是否有文件化的試驗項目計劃,試驗項目計劃和操作過程是否符合農藥GLP準則。
考核組應考查:
----試驗計劃書是否有項目負責人簽字;
----試驗計劃書的任何修改均有項目負責人簽字,并注明日期;
----記錄委托方同意試驗計劃的日期(如果適用);
----檢測、觀察和檢查是否按計劃書和有關標準操作規程進行;
----是否直接、及時、準確、明了地記錄檢測、觀察和檢查的結果,并有簽字和日期;
----原始數據(包括貯存在計算機中的數據)的修改,不得覆蓋原來數據的痕跡,應有修改理由、標明修改負責人和修改日期;
----計算機產生或保存的數據需經確認,并有有效的防止越權修改或丟失的程序;
----試驗中使用的計算機系統應可靠、準確和經過驗證;
----原始記錄中所載發生的預料之外情況要經過調查研究和評價;
----試驗報告(中期報告或最終報告)的結果是否一致、完整,并準確反映了原始數據。
2.2.12 試驗報告
目的:確定最終報告是否符合農藥GLP準則。
考核最終報告時,考核組應考查:
----項目負責人簽字及日期,表明其對最終報告的正確性負責,證明試驗是按農藥GLP準則進行的;
----如果包括有來自其他合作單位的報告,應有其他主要研究人員的簽字和簽字日期;
----最終報告中有質量保證人聲明,并有簽字和日期;
----任何修改應由相應負責人完成;
----標明所有樣品、樣本和原始記錄存檔的地點。
2.2.13 記錄的存放和保管
目的:確定被考核機構是否有足夠的記錄和報告,是否有安全保存和保持記錄及材料的程序。
考核組應考查:
----是否有人專門負責存檔;
----保存試驗計劃書、原始記錄(包括終止的GLP試驗)、最終報告、標本和樣品、人員培訓和教育記錄的設施;
----檢索存檔資料的程序;
----只有被授權人員才能進入檔案室的程序,保存被允許進入、接觸原始記錄及幻燈片的人員的記錄;
----保存存檔資料的查閱目錄;
----按所規定的期限保存記錄和資料,防止丟失、火災和不良環境條件等損害。
2.3 試驗項目審查
機構考核通常包括試驗項目審查,是對正在進行的和已經完成的試驗項目進行的審查。應農藥登記管理部門的要求而進行的特定試驗項目審查,可獨立于機構考核。由于審查的試驗種類繁多,只能做一般性的指南,考核組及其他參加試驗項目審查的人員需要通過自己的判斷來確定考查的性質和范圍。目的在于通過對比最終報告、試驗計劃、相關標準操作規程、原始數據和其他存檔資料來再現試驗過程。
進行試驗項目審查時,考核組應:
----獲取項目負責人及其他主要研究人員等涉及的被審試驗項目人員的姓名、工作職責、培訓和資歷等信息。
----考查是否有在相關領域經過培訓的足夠的人員從事試驗;
----考查試驗所用設備或特殊儀器的相關資料,包括校正、保養、廠家服務記錄等;
----考查有關試驗物質穩定性、試驗物質及制劑分析和飼料分析等記錄;
----如果可能,通過面談方式盡力確定參加工作的人員是否有時間完成試驗計劃書和報告中的工作。
----獲得有關試驗控制和保證試驗完整性的全部文件,包括:
a 試驗項目計劃;
b 試驗項目所需標準操作規程;
c 記錄簿, 實驗室筆記、文件、工作表、計算機存儲資料的打印件等,并在適當的時候抽查計算結果;
d 最終報告。
如果試驗中使用動物(如嚙齒動物和其他哺乳動物),考核組應當追溯一定比例的實驗動物,即從動物達到實驗室開始直至解剖的全過程,應特別注意下述有關記錄:
----動物體重、水/食攝入量、給藥劑型和給藥方法等;
----臨床觀察和解剖發現;
----臨床化學檢驗;
----病理。
2.4 考核的完成
機構考核和試驗項目審查完成時,考核組應在末次會議上與被考核機構代表討論考核結果并寫出考核報告。
對大型機構進行考核時,很可能會發現某些小的偏離農藥GLP準則的情況。正常情況下,如果這些偏離并不能嚴重到影響該機構試驗項目的有效性,根據農藥GLP準則,可給出被考核機構符合農藥GLP準則的結論。但應通知被考核機構所發現不足和偏離的詳細情況,被考核機構管理人員應對將采取的改正措施加以保證和證明。一段時間之后,考核組可回訪,以證實被考核機構確實采取了必要的改正措施。
如果機構考核和試驗項目審查中發現有嚴重偏離農藥GLP準則的行為,考核組認為偏離將影響被審試驗或其他試驗的有效性,應向農藥登記管理機構匯報。農藥登記管理機構將根據偏離的性質和程度,按照《農藥良好實驗室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采取相應的措施。
應農藥登記管理機構要求進行試驗項目審查時,形成的考核報告應送至相關管理機構。
組織考核報告的方法很多,關鍵是報告應包括足夠的信息,以滿足農藥登記管理機構的要求。考核報告通常包括封面、摘要、考核過程、結果與討論、結論、批準和附錄等部分,各部分內容應能夠真實反映被考核機構遵循GLP狀況和被審查試驗項目的質量。
3.1 封面
封面應標明考核機構名稱,被考核機構名稱、考核領域等內容。考核機構應加蓋單位公章。考核報告統一使用A4紙打印。
3.2 摘要
摘要是考核報告的第一部分。它應包括被考核機構的背景信息,考核的類型,發現的偏離農藥GLP準則的情況,被考核機構對這些發現的反應,以及考核組對被考核機構P遵從農藥GL準則情況的判定結果。
3.3 導言
導言部分應包括以下述全部或部分內容:
a. 考核目的和一般過程的描述,包括考核組的執法機構和考核的質量標準;
b. 考核組的身份確認和考核日期;
c. 考核類型的描述(機構考核、試驗審查);
d. 被考核機構的描述,包括法人性質、郵政地址和聯系人(聯系電話和傳真);
e. 描述試驗物質和試驗的種類,機構的布局和職員信息;
f. 前一次農藥GLP考核的日期,結果以及自考核后被考核機構所做出的相應改進。
3.4 考核過程
考核過程要求完整準確地說明考核所見和考核中所采取的行動。一般這部分內容應該反映農藥GLP準則相關標題的內容,如:
a. 被考核機構和人員
b. 質量保證體系
c. 設備、設施
d. 儀器、材料、試劑和樣品
e 試驗體系
f 試驗物質和參考物質
g 標準操作規程
h 試驗實施
i 試驗結果報告
j 記錄的存檔
偏離農藥GLP準則的情況必須有相應文件和記錄(比如影印文件、照片、試驗樣品等等)的支持,并且在考核過程部分得以體現和討論。文件記錄必須在附錄中體現。
對于試驗審查,在考核報告中要說明進行審查的程序,包括對部分試驗數據和被審查試驗項目的描述。在考核中發現的任何問題都要在考核過程部分和附錄中體現。
3.5 結果與討論
在考核的最后階段,應舉行一次末次會議,考核組和被考核機構相關管理人員就機構考核或試驗審查中所發現的偏離農藥GLP準則的情況進行充分討論,可將考核所見做成列表,說明發現了哪些偏離農藥GLP的情況。
考核組根據與被考核機構討論的結果,做出綜合評審意見,包括:
a. 末次會議的日期、時間和參加者姓名(考核組、被考核機構及其它機構)以及其隸屬關系。
b. 機構考核或試驗審查過程中發現偏離農藥GLP準則的情況。
c. 被考核機構代表對考核組評價的反饋。
e. 針對上次考核中所發現缺陷而采取的改正措施,或者在本次考核中采取的改正措施。
3.6 結論
通報被考核機構本次考核的判定結果。
3.7 批準
考核組長和其他考核人員要根據其在考核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在考核報告上簽字,并注明日期。
3.8 附錄
包括考核報告中提及的各種文件的復印件,如:
被考核機構組織機構圖;
考核日程;
考核中所依照的標準操作規程列表;
偏離情況列表;
記錄偏離情況的影印件。
附件二
農藥良好實驗室考核申請表
申請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單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寫說明
一、本表是農業部實施GLP認證的重要資料,請認真填寫,保證內容真實,除簽字外,可以打印各項內容。
二、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填寫本機構全稱;依托于其他法人單位的機構,應將具體的實驗室名稱填寫在括號內,并置于法人機構名稱后面。
三、具有法人資格的申請單位填寫上一級主管部門或隸屬機構;不具法人資格的申請單位,填寫其依托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隸屬機構。
四、機構人數是指實際從事試驗項目研究的總人數(不含依托單位人數)。
五、申請資料應使用用A4紙,按順序裝訂。
申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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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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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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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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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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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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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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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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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 □國有企業 □獨資企業
□合資企業 □民營企業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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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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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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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試驗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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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和化學
□農藥殘留
□毒理學(第一階段) □毒理學(第二階段)
□毒理學(第三階段) □毒理學(第四階段)
□環境毒理 □環境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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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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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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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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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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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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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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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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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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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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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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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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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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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保證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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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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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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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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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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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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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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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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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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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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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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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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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所屬法人(簽字) 申請單位所屬法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員構成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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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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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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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總人數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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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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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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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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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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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保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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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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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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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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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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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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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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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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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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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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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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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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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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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背景
(根據不同申請領域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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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主要負責人簡歷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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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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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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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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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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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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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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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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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與培訓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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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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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試驗項目負責人應說明具體從事試驗項目的名稱、從事過的試驗數量。
人 員 學 歷、專 業 構 成 和 參 加 培 訓情 況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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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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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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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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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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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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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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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領域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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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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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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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GLP試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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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培訓的時間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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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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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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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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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驗 儀 器 設 備 清 單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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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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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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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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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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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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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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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鑒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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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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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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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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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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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準 操 作 程 序 目 錄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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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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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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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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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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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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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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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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