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企業申辦商品條碼是否必須來中國物品編碼中心辦理?
答:不必。申請人到企業所在地的分支機構辦理即可。若企業在辦理過程中遇到問題,可打服務電話咨詢(+8610)62017188/62059819
2.系統成員能否任意將其廠商識別代碼轉讓他人使用?
答:根據《商品條碼管理辦法》規定,系統成員不得將其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的商品條碼轉讓他人使用。
3.我公司名稱發生變化,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文件,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答:系統成員名稱改變,營業執照或相關合法經營資質證明注冊號不變的,可辦理變更手續;因行政區劃改變而引起的系統成員名稱改變,但名稱主體不變,并有政府有關文件的,可持營業執照或相關合法經營資質 證明及政府有關文件到編碼分支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4.系統成員何時來參加續展?
答:廠商識別代碼有效期為2年。系統成員應當在廠商識別代碼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到所在地的編碼分支機構辦理續展手續。逾期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廠商識別代碼和系統成員資格。
5.我公司申請的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證書到期,應該交納維護費多少?
答:相關費用詳見費用匯總。
Q.如何申請EAN-8縮短碼,需要什么手續,如何收費?
答:首先申請企業必須是系統成員,同時填寫縮短碼申請表并提供商品外包裝實物(或實物彩色復印件),第一次申請費用是400元加入費,以后再申請EAN-8縮短碼,不需要再交費。
6.本企業已獲得EAN廠商識別代碼,成為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定貨外方仍需要企業申請UPC,該企業是否還要申請UPC?
答:自2005年1月1日起,EAN系統與UPC系統兼容,并在全球范圍內通用,沒有特殊原因不必再申請UPC代碼。
7.本企業申請注冊條碼,由A企業代本企業匯款注冊費,需要什么證明?
答:需A匯款企業出示代匯款證明,蓋A企業公章,一并附在注冊申請資料上報。
8、我可以在北美以外的地區使用已申請的UPC碼嗎?
答:可以。EAN分配除美國和加拿大地區以外的全世界范圍內使用的產品代碼,美國和加拿大地區使用的產品代碼由美國統一代碼委員會UCC(Uniform Code Council)分配。從編碼的角度來講,EAN與UPC代碼是完全兼容的。在為13位的EAN代碼設計的計算機文件中,只要在12位的UPC代碼前增加一位前置零,EAN與UPC代碼就實現了編碼的惟一性。
9、EAN前綴碼可以指明產品的原產地嗎?
答:不行。產品的代碼是無含義的。該代碼以國家(或地區)編碼組織的前綴碼為起始,編碼組織再繼續向成員企業分配不同的廠商識別代碼。這并不意味著該產品就是在某一特定國家(或地區)或由某一特定制造商生產。
10、我想向市場投放一批新產品,能盡快為我分配這批新產品的代碼嗎?
答:首先,當您需要給產品分配全球惟一的代碼時,您必須擁有一個由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分配的廠商識別代碼。然后,根據該廠商識別代碼,由您自己負責在允許的編碼范圍內為您每一個產品分配一個惟一的產品標識代碼。
11、我能夠在條碼中為顏色或尺寸等信息進行編碼嗎?
答:EAN.UCC規范中指出:產品的不同變體(如:類型、尺寸等)應分配給一個單獨的、惟一的全球貿易項目代碼(Global Trade Item Number,GTIN)。 ANCC系統編碼遵循無含義性原則。建議以無含義的流水號方式分配代碼。產品的主要屬性(如顏色、尺寸等)可通過相關的商品數據庫反映出來。
12、如果我只有商品條碼,能夠查詢到制造商的名稱嗎?
答:商品條碼所對應的GTIN在結構上包括編碼組織前綴碼、廠商識別代碼、項目代碼以及校驗位,由此組成了一個不可分割的標識代碼,在識讀時必須以完整形式出現。但是,該代碼一般以編碼組織(該編碼組織向所管轄范圍內的用戶分配廠商識別代碼) 的前綴碼為起始。您可以與您公司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編碼組織聯系,查詢分配產品代碼的有關廠商的資料。
13、我需要給物流單元編制SSCC-18代碼,是否必須到所在的編碼組織申請注冊?
答:如果您還未在ANCC注冊申請廠商識別代碼,那么您就需要先注冊,然后才能編制SSCC.如果您已經是ANCC系統成員,即已擁有由ANCC分配的廠商識別代碼,那么您就可以根據有關技術要求,直接給物流單元分配SSCC代碼。
14、UCC/EAN-128將取代EAN-13或ITF-14條碼嗎?
答:UCC/EAN-128是對EAN-13和ITF-14條碼的補充,不能取代EAN-13或ITF-14條碼。UCC/EAN-128被很好地應用于醫療衛生行業和物流行業,但它不用于零售點的掃描。
15、我的打印機能打印UCC/EAN-128碼嗎?我的掃描器能掃描UCC/EAN-128碼嗎?
答:這取決于您所使用的設備的類型以及設備的編程情況。您可向您的設備供應商咨詢。
16、UCC/EAN-128僅用于托盤嗎?
答:不是。對物流單元的跟蹤主要是對托盤的跟蹤,這是UCC/EAN-128的一個主要應用。但是,UCC/EAN-128還被應用于供應鏈中 的許多其它應用中,包括貿易單元的標識、作為貿易單元非主要標識的附加信息的編碼,如批號、生產日期以及最佳使用日期、可回收資產的跟蹤及其它應用。
17、什么是商品條碼?
答:商品條碼(bar code for commodity)是用于表示商品標識代碼的條碼,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單元、位置代碼的條碼標識,即EAN/UPC、ITF-14、 UCC/EAN-128三種類型的商品條碼,主要應用于對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單元及廠商的物理位置等進行編碼與條碼標識。
18、EAN/UCC-13和EAN-13是一樣的么?
答:是不一樣的。EAN/UCC-13是指13位的數據結構,EAN-13是表示該數據結構的一種條碼符號,即通常所說的標準版商品條碼。 #p#分頁標題#e#
19、什么是定長條碼與非定長條碼?
答:定長條碼是指僅能表示固定字符個數的條碼。非定長條碼是指能表示可變字符個數的條碼。例如:EAN-13條碼是定長條碼,EAN-128條碼為非定長條碼。
20、什么是消費單元?
答:消費單元指零售包裝,也就是消費者普遍購買的那種,區別于儲運、物流單元。消費單元的編碼結構一般就是EAN-13(EAN-8)等。
21、EAN/UCC-14與ITF14之間有什么區別?
答:EAN/UCC-14是用于包含2個或2個以上具有相同標識代碼的貿易項目的標識(也就是一般里面有多個單個產品的包裝箱),指的是編碼。ITF-14是一種條碼(屬于交叉25碼),表示的是EAN/UCC-14的數據結構,指的是條碼。
22、UPC—A/E中的A和E是什么意思?
答:UPC碼有幾個版本,UPC—答:UPC—E是其中兩個版本,是目前比較常用的兩個。UPC—A可以表示12位的數字,UPC-E是UPC-A的縮短版,8位數字。
23、690、691、692、693有什么區別?
答:這些是國際物品編碼協會(簡稱GS1)分配給各成員編碼組織的前綴碼。我國的前綴碼目前為690-695.需要說明的是,前綴碼并不代表產品的原產地,只能說明分配和管理有關廠商識別代碼的國家(或地區)編碼組織。
24、一個完整的條碼符號有哪些組成部分?
答:一個完整的條碼符號由下列元素構成:左側空白區、起始符、數據字符、中間分隔符、數據字符、終止符和右側空白區。
25、EAN-13商品條碼高度有規定嗎,如果面積不夠的話可以調整嗎?
答:商品條碼尺寸有相應的規定(參見標準《商品條碼》GB12904),其中條碼高度不是強制項,也就是說在包裝面積不夠時可以適當截短,但由于條碼高度越短識讀越困難,所以應本著盡量保留高度的原則實施。
26、條碼左右兩邊的空白區域有什么作用?
答:條碼左右的空白區域叫做空白區,是指位于條碼符號最左(最右)側與空的反射率相同的區域。該區域的作用是為識讀設備提供開始識讀前及結束識 讀后的緩沖區域,該區域的寬度對于條碼能否正確識讀有著重要意義,是衡量條碼符號質量的重要參數之一。空白區寬度不夠會導致條碼符號不能識讀,甚至誤讀。
27、什么是校驗碼?
答:校驗碼是位于條碼最后一位的、從單元數據串的其他數字中計算出來的數字,用于檢查數據的正確組成。
28、條碼質量檢測依據什么標準?
答:條碼質量檢測依據的是《條碼符號印制質量的檢驗》GB14258-2004 .
29、條碼符號質量檢驗項目有哪些?
答:條碼符號質量檢驗項目:譯碼正確性、光學特性(包括最低反射率、符號反差、邊緣反差、調制比、缺陷度)、可譯碼度、條碼符號一致性、空白區寬度、放大系數、條高和印刷位置。 #p#分頁標題#e#
30、一般的條碼打印機是不是都能支持code39碼?
答:一般打碼機支持各種一維條碼的打印,包括Code39碼在內。
31、常見的條碼識讀設備有哪些?
答:常見的條碼識讀設備有:光筆、CCD掃描器、激光掃描槍、通道式掃描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