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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代
HACCP是由美國太空總署(NASA),陸軍Natick實驗室和美國Pillsbury公司共同發展而成,最初是為了制造百分之百安全的太空食品。六十年代初期,Pillsbury公司在為美國太空項目盡其努力提供食品期間,率先應用HACCP概念。Pillsbury公司認為他們現用的質量控制技術,并不能提供充分的安全措施來防止食品生產中的污染。確保安全的唯一方法是研發一個預防性體系,防止生產過程中危害的發生。從此,Pillsbury公司的體系作為食品安全控制最新的方法被全世界認可。但它不是零風險體系,其設計目的是為盡量減小食品安全危害。 -
1970年代
HACCP概念的雛形是1971年由美國國家食品保護會議上首次被提出,1973年年美國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首次將HACCP食品加工控制概念應用于罐頭食品加工中,以防止臘腸毒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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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
在1985年,美國國家科學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NAS)建議與食品相關之各政府機構應使用較具科學根據之HACCP方法于稽查工作上,并鑒于HACCP實施于罐頭食品成功例子之經驗,建議所有執法機構均應采用HACCP方法,對食品加工業應于強制執行。1986年,美國國會要求美國海洋漁業服務處 (National Marine Fisheries Service, NMFS)研訂一套以HACCP為基礎之水產品強制稽查制度。NMFS于是執行了MSSP (Model Seafood Surveillance Project)來訂定以HACCP為基礎之稽查系統。 -
1990年代
由于NMFS在水產品上之執行HACCP之成效顯著,且在各方面漸成熟下,FDA決定將對國內及進口之水產品業者強制要求實施HACCP,于是在 1994年元月公布了強制水產品HACCP之實施草案,并且正式公布一年后才會正式實施,同時FDA也考慮將HACCP之應用更擴展到其它食品上(禽畜產品例外)。 1995年12月,FDA根據“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的基本原則提出了水產品法規,FDA所提出的水產品法規確保了魚和魚制品的安全加工和進口。這些法規強調水產品加工過程中的某些關鍵性工作,要由受過HACCP培訓的人來完成,該人負責制定和修改HACCP計劃,并審查各項紀錄。
目前
美國FDA,農業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國微生物規格委員會和美國國家科學院(NAS)皆極力推薦HACCP 為最有效的食品危害控制之方法。美國水產品的HACCP原則以被不少國家采納,其中包括加拿大,冰島,日本,泰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