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出口食品企業的良好衛生環境,更好地指導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準確把握選址和設計衛生要求,對其加工場所的選址有嚴格的法律要求。具體法律法規明細如下:
CAC《食品衛生通則》、
GB14881-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
國家質檢總局2002年第20號令《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注冊登記管理規定》、
國認注[2003]81號《出口飲料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國認注[2003]51號《出口罐頭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國認注[2003]51號《出口速凍果蔬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出口脫水果蔬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國認注函[2003]210號《出口腸衣加工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SN/T1346-2004《出口肉類屠宰加工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SN/T1357-2004《出口水產品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國認注[2004]1號《出口速凍方便食品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國認注[2004]47號《出口茶葉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國認注函〔2005〕218號《出口泡菜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國質檢食函(2006)61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出口花生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CAC《食品衛生通則》、
GB14881-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
國家質檢總局2002年第20號令《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注冊登記管理規定》、
國認注[2003]81號《出口飲料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國認注[2003]51號《出口罐頭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國認注[2003]51號《出口速凍果蔬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出口脫水果蔬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國認注函[2003]210號《出口腸衣加工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SN/T1346-2004《出口肉類屠宰加工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SN/T1357-2004《出口水產品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國認注[2004]1號《出口速凍方便食品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國認注[2004]47號《出口茶葉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國認注函〔2005〕218號《出口泡菜生產企業注冊衛生規范》
國質檢食函(2006)61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出口花生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