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管理體系的保持
1.總要求
1.總要求
組織應在下列基礎上定期地更新、保持和改進HACCP管理體系:
a)HACCP小組的溝通;
b)驗證和確認的結果;
c)組織的食品安全方針和日標的變化。
保持HACCP管理體系的活動應成為管理評審的一部分。
注:與HACCP小組的溝通應考慮原料和(或)嚴品、服務的變化,法律法規要求的變化,SSM方案的一般性變化等。
2.驗證
組織應為策劃和實施HACCP管理體系的定期驗證建立、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并保持驗證的記錄。
確認
組織應保持證實危害分析、關鍵控制點、關鍵限值、關鍵控制點監視和測量、糾正和糾正措施,以及HACCP計劃建立和改進有效性的證據。
關鍵控制點驗證
組織麻對關鍵控制點執行的記錄、方法和監測設備進行檢查,并確保采用符合公認的標準對產品安全符合性進行所必需的產品和(或)成份分析,以證實關鍵控制點處于受控狀態。
內部審核
組織應定期組織內部審核,以驗證HACCP管理體系是否符合本規范的要求。
組織應根據活動的狀態和重要性來策劃HACCP管理體系的驗證,驗證應由授權的人員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