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質量控制點要遵循下述原則,即凡屬下述情況的,均應列為控制點:
①對產品的性能、精度、安全性、壽命和可靠性等有直接影響的質量特性;
②工藝上有特殊要求,對下道過程或裝配有重大影響的質量特性;
③由于過程質量不穩定,質量信息反饋中發現的存在較多不合格品的質量特性。
根據上述原則,凡屬質量特性重要性分級中的關鍵質量特性(即 A 級)一般均應設定控制點,而對于重要質量特性(即 B 級),則視需要情況,可將其中的一部分列為控制點。對于一般質量特性(即 C 級),除非經常出現不合格品,一般不必列為控制點。
有些質量特性對產品的性能、壽命、可靠性等沒有直接影響,但在工藝上對它有特殊要求,例如工藝孔、工藝面的關鍵部位的半精加工等,對這些質量特性如不嚴格管理,就會影響后道過程的質量,故也應列為控制點。
設置控制點,一般應根據產品質量特性重要性分級資料和質量信息資料,并按照控制點設置原則加以設置。
控制點的設置,一般由技術部門負責,也可根據組織的具體情況,由技術部門會同質量管理部門,并在匯總質量檢驗部門、車間以及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后,再予確定。確定控制點的負責部門應在本組織過程質量控制的制度中明確規定。
確定控制點后,應編制過程質量控制點明細表,必要時還可繪制質量控制點流程圖。有的組織還編制工藝流程及質量保證表、零部件質量檢驗項目匯總表。編制后經有關部門和車間會簽,并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作為過程質量控制的基礎文件下達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