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總要求
組織應按本標準的要求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并形成文件,加以實 施和保持,必要時進行更新。
組織應確定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范圍。該范圍應規定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中所 涉及的產品或產品類別、過程和生產場地。
組織應:
a) 確保在體系范圍內合理預期發生的與產品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得到識 別、評價和控制,以避免組織的產品直接或間接傷害消費者。
b) 在整個食品鏈內溝通與產品安全有關的適宜信息;
c) 在組織內就有關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建立、實施和更新進行必要的信息溝 通,以滿足本標準的要求,確保食品安全;
d) 定期評價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必要時更新,以確保體系反映組織的活動 并包含需控制的食品安全危害最新信息。
組織應確保控制所選擇的任何可能影響終產品符合性且源于外部的過程,并應在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中加以識別,形成文件。
以上為標準條款,以上是理解分析: 本條文是對組織建立、實施、保持并持續改進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總體性要求。
本條文要求組織按 ISO22000 標準的要求建立、 實施、 保持并持續改進文件化的食品安 全管理體系。為了確保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實現,組織應:
(1)識別和評價合理預期發生的食品安全危害,對這些危害進行控制,并且在控制過 程中不能以任何方式傷害消費者。
(2)在食品鏈范圍內溝通與產品安全有關的適宜信息。
(3)在組織內就有關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和更新進行必要的信息溝通,以 確保滿足標準要求的食品安全。
(4)對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定期評價,必要時進行更新,確保體系反映組織的活動,并 納入有關需控制的食品安全危害的最新信息。
本條文要求組織應識別影響終產品符合性的源于外部的過程, 并對這些過程進行控制, 并將控制措施形成文件。
本條文要求組織在其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文件中明確確定其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所覆蓋的 3-1 范圍。該范圍應規定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中所涉及的產品或產品類別、過程和生產場地。
本條文還說明了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模式采用的是 “策劃——實施——檢查——處理 (改 進) ”PDCA 循環管理模式。通過 PDCA 循環,持續改進食品安全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