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前提方案(PRP(s))
7.2.1 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前提方案(PRPs) ,以助于控制:
a) 食品安全危害通過工作環境引入產品的可能性;
b) 產品的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污染,包括產品之間的交叉污染;
c) 產品和產品加工環境的食品安全危害水平。
7.2.2 前提方案(PRP(s))應
a) 與組織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需求相適宜;
b) 與組織運行的規模和類型、制造和(或)處置的產品性質相適宜;
c) 在整個生產系統中實施, 無論是普遍適用還是適用于特定產品或生產線;
d) 獲得食品安全小組的批準;
組織應識別與以上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7.2.3 當選擇和(或)制訂前提方案(PRPs)時,組織應考慮和利用適當信息(如 法律法規要求、顧客要求、公認的指南、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法典原則和操作 規范,國家、國際或行業標準) 。
注 附錄C提供了法典的相關出版物清單:
在制定這些方案時,組織應考慮如下信息:
a) 建筑物和相關設施的構造與布局;
b) 包括工作空間和員工設施在內的廠房布局;
c) 空氣、水、能源和其他基礎條件的提供;
d) 包括廢棄物和污水處理在內的支持性服務;
e) 設備的適宜性,及其清潔、保養和預防性維護的可實現性;
f) 對采購材料(如原料、輔料、化學品和包裝材料) 、供給(如水、空氣、 蒸汽、冰等) 、清理(如廢棄物和污水處理)和產品處置(如貯存和運 輸)的管理。
g) 交叉污染的預防措施;
h) 清潔和消毒;
i) 蟲害控制;
j) 人員衛生;
k) 其他有關方面。
應對前提方案的驗證進行策劃(見 7.8) ,必要時應對前提方案進行更改 (7.7) 。應保持驗證和更改的記錄。
文件需規定如何管理前提方案中所包括的活動。
以上是標準條款內容,以下是對標準條款內容的理解與分析:
(1)建立、實施和保持前提方案的目的
組織建立、實施和保持前提方案(PRP(s)) ,以助于控制:
① 食品安全危害通過工作環境進入產品的可能性。
② 產品的生物、化學和物理污染,包括產品之間的交叉污染。
③ 產品和產品加工環境的食品安全危害水平。
(2)制訂前提方案的要求
前提方案(PRP(s))應:
① 與組織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需求相適宜。
② 與運行的規模和類型、制造和(或)處置的產品性質相適宜。
③ 無論是普遍適用還是適用于特定產品或生產線,前提方案都應在整個生產系統中實 施。
④ 獲得食品安全小組的批準。
(3)前提方案的內容
制定前提方案時,應考慮以下的內容:
① 建筑物和相關設施的布局和建設。
② 包括工作空間和員工設施在內的廠房布局。
③ 空氣、水、能源和其他基礎條件的提供。
④ 包括廢棄物和污水處理的支持性服務。
⑤ 設備的適宜性,及其清潔、保養和預防性維護的可實現性。
⑥ 對采購材料(如原料、輔料、化學品和包裝材料) 、供給(如水、空氣、蒸汽、冰 等) 、清理(如廢棄物和污水處理)和產品處置(如貯存和運輸)的管理。
⑦ 交叉污染的預防措施。
⑧ 清潔和消毒。
⑨ 蟲害控制。
⑩ 人員衛生。
○其他適用的方面。
(4)建立、實施和保持前提方案的注意事項
① 在制訂前提方案時,組織應認別與其前提方案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如顧客 要求、公認的指南、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法典原則和操作規范等) ,并在制訂前提方案時, 對這些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予以考慮和利用。
② 應在文件中規定如何管理前提方案中包括的活動。
③ 應對前提方案的實施效果的驗證進行策劃,必要時,應根據前提方案需求的變化, 對前提方案進行改進。更改時,要注意是否會帶來對食品安全的危害。
④ 應保持前提方案驗證和更改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