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2 單項驗證結果的評價
食品安全小組應系統地評價所策劃驗證(見 7.8)的每個結果。
當驗證證實不符合策劃的安排時,組織應采取措施達到規定的要求。該措施 應包括但不限于評審以下方面:
a) 現有的程序和溝通渠道(見 5.6 和 7.7) ;
b) 危害分析的結論(見 7.4) 、已建立的操作性前提方案(見 7.5)和 HACCP 計劃(見 7.6.1) ;
c) 前提方案(見 7.2) ;
d) 人力資源管理和培訓活動(見 6.2)的有效性。
以上是標準條款內容,以下是對標準條款內容的理解與分析:
(1)應實施按 ISO22000 標準之 7.8 條款策劃的驗證(見本章 3.33 節) 。
(2) 對驗證的結果應進行評價,以確定驗證結果的正確與完整。當驗證表明不符合時, 組織應采取措施達到要求。采取措施時,應至少考慮對下列方面進行評審,看看是否這些 方面出現了問題:
① 現有的程序和溝通渠道。
② 危害分析的結論、已建立的操作性前提方案和 HACCP 計劃。
③ 前提方案。
④人力資源管理和培訓活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