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目標是將質量方針具體化的奮斗目標。既然是目標,就不應該是現在已達到的水平,而應是經過一段時間(一般宜為三年,與體系認證的周期同)的努力可望達到的目標。應將能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更加強有力的重要事項,列為企業的質量目標。
應該指出,有的企業把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起碼要求,例如實行“三包”列為質量目標,很顯然這種低水平的目標,必將導致其競爭力不足。
一、對質量目標的要求
1、應能夠體現質量方針和質量管理的八項原則,依據質量方針的框架,來展開制定質量目標。
2、應滿足顧客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
3、應具體化,盡可能定量化,至少要明確地定性,如產品外觀質量達到國外某名牌的水平,以便測評。
4、應切合企業的實際,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可以達到,即應是“跳一跳才能被摘下的桃子”。目標應高于目前已達到的水平,而不是不需經過任何的努力就可完全達到,那制定出來的目標就失去了意義。但也不是某些領導者想的那樣,目標制定的越高越好,目標定得太高,再怎么去努力,也不可能達到的,就使員工失去“跳一跳”的動力,反正再怎么“跳”,也不可能夠得著那個“桃子”。
二、質量目標的內容
質量目標視企業具體情況,可以是多樣化的,其內容可包括:產品目標、服務目標、顧客滿意度目標、市場目標、質量損失降低目標、質量管理體系目標、組織目標和資源目標等。
產品的質量目標有:產品質量穩定提高率、主要產品質量指標要求、優質產品率、創名牌產品要求等。
三、質量目標的管理
ISO9001:2008提出:“應確保在組織的相關職能和層次上建立質量目標”。因此,應將組織的質量目標進行展開和分解,能使各職能部門都分解到質量目標,各職能部門的質量目標還要能使各部門人員所理解。按照質量目標規定的統計頻率,各職能部門定期進行質量目標的達標統計,沒有達到目標的,應制定相應的措施,使得目標能夠達成。
企業進行管理評審時,同時也應定期對質量目標進行評審,看質量目標是否需要修改,比如某項質量目標通過很長一段時間的統計,發現一直是達成的,并且已經超過目標很多,這時就應該將該項質量目標調到適當的高度。因此,質量需隨著公司的發展而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