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2日,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發布了職業健康與安全新標準,ISO 45001:2018,該標準將取代OHSAS 18001:2007。
本文在解讀ISO 45001:2018標準有關“采購”要求的基礎上,闡述了組織如何滿足標準對采購的要求,說明了如何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的“采購”進行審核。
ISO 45001:2018與OHSAS 18001:2007標準相比,其重大變化之一是增加了“采購”管理要求。
正確理解標準對“采購”的要求,并能夠按標準要求建立并保持符合要求的“采購”過程,是使用本標準的組織必須具備的能力,也是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員的基本要求。
如何正確理解標準對“采購”的要求
1、準確理解與“采購”有關的術語
ISO 45001標準中涉及采購過程的術語主要有“承包商”和“外包”。
承包商是組織相關方的一類,是供方的一種,是指依據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條件或條款、協議等約定向組織提供服務的外部組織。本標準中明確了承包方提供的是服務,但服務可以單獨存在,如給組織建造廠房的建筑施工企業;也可以是提供產品的后續服務,如提供設備的供方給組織進行設備安裝和定期維護檢修。承包方的過程不包含在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
外包是動詞,是一個過程,是組織將組織的生產服務或管理等過程或職能安排給外部組織完成,外部組織處在組織管理體系覆蓋范圍之外,但外包的職能或過程包含在組織的管理體系范圍之內。
2、準確理解“采購”過程控制的對象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對采購的要求是要控制與采購有關的危險源帶來的風險,包括產品和服務的采購過程,因此從主體而言包括設備供方、服務承包方及其工作人員、過程或職能的外包方。從某種意義上可認為這一新標準延伸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對象,更加體現了組織的社會責任。
3、準確理解“采購”控制過程
ISO 45001:2018標準中“8.1.4采購”包括3個子條款,即“8.1.4.1總則”“8.1.4.2承包商”和“8.1.4.3外包”。要求組織建立、實施和保持“采購過程”,以確保其符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過程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可根據組織具體的采購對象多少以及管理的需要確定。
特別要注意,質量管理體系中的采購過程控制的是采購的產品、服務或過程的質量;環境管理體系中的采購過程控制的是與采購的產品、服務或過程相關的環境因素及其對環境的影響;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的采購過程控制的是與采購的產品和服務相關的危險源及其可能的風險。
采購過程本身的流程是一樣的,但三個管理體系的控制因素是不一樣的。
4、準確理解與“承包方”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標準要求組織與承包方協商過程,評估和控制3種情況的風險,即
承包方的活動和運行對組織及其人員的安全健康影響;
組織的活動和運行對承包商及其人員的安全健康影響;
同一場所內不同承包商的不同活動和運行相互的健康安全影響。
總體目標是要求組織確保承包商以及承包商的人員滿足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
標準要求組織明確選擇承包商的職業健康準則。組織可以在與承包商簽訂的承包合同中對以上三個方面做出明確的安全健康規定,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作為承包合同的補充;也可以通過識別承包商作業活動、承包方可能進入現場的組織的活動或過程、同一作業現場的不同承包商的作業活動的危險源,評價其風險,制訂控制措施要求并傳遞給承包方。
5、準確理解“外包”過程的職業健康管理
由于外包的過程和職能在包含在組織的管理體系之中的,其相關的危險源和風險的主體責任是組織本身。只是組織由于各種原因委托給組織外部的單位來完成,因此標準要求組織要對外包實施控制,以確保這些過程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職業健康相關的要求,并能夠實現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由于不同的外包過程涉及的危險源不同,風險程度也不一樣,承擔外包的外部單位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也不一樣。因此,組織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要根據不同的外包情況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如何滿足ISO 45001標準對“采購”的要求
從標準的整體理解,標準的多個條款對采購過程或與采購過程有關的不同主體提出了要求。因此,使用本標準建立質量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組織或者需要依據本標準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換版的組織,可從以下方面展開工作,以滿足“采購過程”的總體要求。
1、理解需要和期望
在識別組織所處環境時要理解供方、承包方、外包方的需要和期望。設備材料供方、服務承包方、過程和職能外包方都是組織的重要相關方,因此,標準4.2的要求組織要識別這類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并將其作為確定體系范圍、策劃應對風險和機遇的措施要考慮的因素。組織可以建立這三類相關方的需求和期望清單,并關注其變化。
2、傳遞職業健康方針
向供方、承包方、外包方傳遞組織的職業健康方針。標準5.2要求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可為供方、承包方、外包方獲取,可以在合同、組織的宣傳冊中體現組織的方針內容。
3、應對風險和機遇
應對風險和機遇時考慮與“采購”有關的問題有以下方面。標準6.1.1要求組織在策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時考慮相關方的要求,這里的相關方自然包括與采購有關的三類相關方。因此組織在策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策劃風險和機遇控制措施時都要考慮與采購有關的三類相關方的要求。
4、識別危險源并評價風險
在識別與“采購”有關的危險源并評價風險方面,標準6.1.2.1危險源辨識時要考慮設備、材料、物資以及組織產品全生命周期過程,這些設備、材料、物資或過程涉及采購過程的三類相關方的活動,所以組織在進行危險源辨識時要考慮與采購過程相關的主體及其活動或過程,并建立相關的危險源和風險評價清單。
5、溝通信息
在與供方、承包方、外包方溝通信息方面,標準7.4.1要求和承包商進行溝通;組織可以在采購招標、合同簽訂、承包商進場前和過程中、委托外包時與相關的供方、承包方、外包方就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危險源、風險及其控制措施、相關過程控制要求等,通過交流、協議或合同約定、安全交底、安全狀況反饋進行信息溝通,且溝通前要事先進行策劃,明確溝通時機、內容、方式、對象等事宜。
6、外包過程的控制
根據外包過程的控制類型和程度做好外包過程的控制。組織可根據外包涉及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等級和相關方的控制能力,規定不同的控制要求,可以只提出要求并進行準入評價、也可以對外包過程進行現場的安全健康監督。
7、確保采購符合體系要求
在確保商品和服務的采購符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方面,組織可結合采購制度或程序的制定,明確采購各環節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可以制定商品、服務兩類采購對供方或承包方的安全準入標準、評價準則、過程控制要求。包括對供方和承包方管理體系的要求,也包括對供方提供的設備、產品相關的要求,如要求供方提供的設備的運轉時噪音符合限定指標要求、要求供方提供設備安全使用和操作要求等。
8、承包方及其員工
建立并保持確保承包方及其員工符合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通過現場檢查、人員培訓考試各種獎罰措施確保承包方及其人員遵守組織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如在承包方人員進入的組織的作業現場時對動火作業提出了要求,承包方及其人員就必須遵守,組織在明確告知的前提下還要有人配合承包方辦理相關動火作業手續并對動火作業過程進行現場監督。
9、安全績效評價
做好與“采購”過程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績效評價。組織要通過績效評價,如內審,對采購過程進行績效評價,對發現有不符合采購要求的,要實施糾正措施。
10、三體系整合
將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的“采購”過程進行整合。由于三個體系均涉及采購過程,只是控制要素不一樣,組織可以編制整合的采購管理制度,同時明確采購時對質量、安全健康和環保的要求,一并進行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