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判別原則
嚴重不符合:
a) 系統性不合格,如記錄控制,質量部、銷售部、采購部等均控制混亂。
b) 區域性不合格,如質量部文件管理、不合格控制、檢驗試驗等控制混亂,整個部門主控要素均符合性差。
c) 造成嚴重質量后果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如產品檢測誤判,造成批量不合格,直接損失很大,甚至造成客戶投訴。
一般不符合:
隨機的、孤立的、偶發的,易關閉的不合格。
02 不符合項分類
標準沒有規定開出的不符合報告一定要分類。通常為了便于管理,是分類的。要不要分類,如何分類,通常在內審程序文件中加以規定。
不符合項如何分類。要看您做什么審核。過程審核、產品審核和體系審核對不符合項的分類是不同的。
通常對產品審核、過程審核可以按照該不符合后果嚴重性來判定;
而對于體系審核,不是根據后果嚴重性來分類的。
通常根據是否是系統性的不符合來判定的。如果是系統性不符合,就是嚴重不符合;不是系統性不符合,就是一般不符合。
03 系統性不符合
什么叫系統性不符合?就是標準有一條,或一款要求沒有得到落實。整個體系中沒有規定如何執行滿足標準要求的;就是主要不符合。
譬如,程序文件規定文件發放前要批準。您沒有規定如何做的,或者規定了,實際上沒有按照規定做。多處發現不符合,這就是嚴重不符合。如果有了規定,總的在執行,個別地方出了差錯,就是一般不符合。
04 糾正不符合
無論是嚴重不符合還是一般不符合,都有可能會給組織帶來嚴重的后果。在糾正措施上應當一視同仁,不應當有所不同,都必須完善體系。
嚴重不符合是系統不符合,往往需要管理者負責來完善體系,一般不符合有可能是某主管來采取糾正措施。
05 合理評判
當審核發現不符合,如果內審認為是嚴重不符合,必須由管理者出面才能解決,為了避免麻煩,就不開不符合報告,或者降低為觀察項,這是不應該的。
06 什么情況會被判為嚴重不符合項?
嚴重不符合: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嚴重不符合:
a) 系統性失效或失控,某些關鍵過程發生量大面廣的不符合。如對大部分銷售合同未進行評審,一年內未做過內審等;
b) 區域性失效或失控,如某個場所、部門游離于體系以外,嚴重影響組織的體系運行有效。
c) 明知故犯,造成嚴重后果的。如產品經檢驗不合格,但未采取措施仍按合格品出廠。
d) 同一部門不符合同一條款的多個要素。
e) 多個部門不符合同一條款的某個要素。
f) 嚴重影響產品質量的問題沒及時解決。
07 什么情況會被判為一般不符合項?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定為一般不符合:
a) 個別的孤立的不符合項,未對產品質量造成明顯影響。
b) 文件偶然沒被遵守,后果不太嚴重。
c) 對系統不會產生重大影響的不符合。
08 什么情況會被判為觀察項?
觀察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定為觀察項:
a) 已發生了問題或出現了潛在的苗頭,但尚未構成不符合,繼續發展有可能成為不符合,需要提醒的注意事項。
b) 事實已構成不符合項,但性質較輕微。
c) 可能不符合但是沒有發現客觀證據,這種情況可繼續追問,直到發現客觀證據,否則不能進行主觀的判定符合或者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