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準內容
8.1 運行策劃和控制
組織應建立、實施、控制和保持滿足環境管理體系要求所需的過程,并通過下列方式實施6.1和6.2所識別的措施:
a) 建立過程的運行準則;
b)按運行準則實施過程控制。
注:控制措施可以包括工程控制措施和程序。控制措施可以在下一個層次實施(如消除、替代行政管理),也可以單獨或組合使用。
組織應控制策劃的變更和評審非預期變更的后果,必要時采取措施以減少任何不良影響。
組織應確保外包過程是受控的或受影響的。應用于這些過程的控制或影響的類型和程度應在環境管理體系中予以明確。
與生命周期的視角相一致,組織應:
a)適當時,建立控制措施,以確保在產品或服務的設計和開發過程中,考慮生命周期的每一階段,表明其環境要求;
b)適當時,確定產品和服務采購的環境要求;
c) 向外部供應方,包括承包商溝通其相關的環境要求:d)考慮提供關于與其產品和服務的運輸或交付、使用、用后處理和最終處置關聯的潛在的重要環境影響的信息的需求。組織應保持文件信息,以必要的程度確信過程已按所策劃的實行
2、主要內容
(1)組織應識別與重要環境因素相關的運行活動,對其進行控制。例如,對“油的泄漏”這一環境因素涉及的活動可能包括采購、運輸、設備維修等。
(2)組織應針對沒有程序文件,可能會出現偏離環境方針和目標的活動制定程序文件。例如,某化工廠“化學廢物的處置”有關人員不知如何處理,而是按生活垃圾進行了處理,結果造成嚴重的環境影響,這時要制定程序文件。程序文件通常包括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棄物、化學品、節能降耗、相關方等管理程序。
(3)組織不需要針對所有與重要環境因素有關的運行活動制定程序文件。
(4)組織在制定程序文件時應明確規定對運行活動進行控制的具體準則,如具體的控制參數或指標。
(5)組織不僅應對自身的運行活動實施控制,還應針對組織的供方在給組織提供產品和服務中可以識別的重要環境因素建立、實施和保持控制程序,并通報給相應的供方,促使他們關注環境保護,減少環境污染。例如,某建筑施工組織要求承包裝修工作的單位使用環保裝修材料,施工中注意噪聲擾民情況等。
3、存在問題
(1)沒有程序文件,可能會出現偏離環境方針和目標的運行,沒有制定文件化的控制程序。
(2)雖然制定了運行控制程序,但沒有明確規定執行的標準,如污水控制程序中未明確執行的是國家或地方的何項標準。
(3)沒有將環境控制的要求通報給相關方,如化學品供應商、工程承包商等。
(4)生產企業的鋸、刨、砂磨等工序產生的粉塵、碎屑沒有進行收集清理,到處飄灑。
(5)沒有按要求配備環保設施或環保設施沒有正常運行,如車間廢氣抽排系統未運行,或雖有運行,但排氣口處的凈化池無水。
(6)化學品使用、儲存現場未配備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資料)。
(7)垃圾分類執行不到位,存在可回收、不可回收或危險廢物混放的現象。
(8)易燃易爆品與其他易燃物混放,危險品未設置獨立存放空間。
(9)生產現場由于機械油的泄漏導致的污染未及時清理、糾正;廢油、廢液以及其他危險廢物的交接、流轉無記錄,最終處理無危險廢物處理聯單(危險廢物的處理必須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處理時開具統一的處理聯單)。
(10)污水處理站投藥記錄不全,未能掌握投藥的時間、劑量。
(11)環保設施不能提供維護保養的證據。
4、檢查方法
(1)詢問責任部門責任人(如環保科長)有哪些與重要環境因素有關的運行活動,是如何策劃的,編制了哪些程序文件;抽查相關程序文件,是否包含運行準則。
(2)結合重要環境因素,向相關人員了解主要污染源所在位置及控制情況。
(3)查看污染源處設置的設施、設備運行狀況,如廢水處理設施、除塵裝置、監視測量設備,查閱運行記錄。
(4)查看危險化學品庫房存放的種類、數量,相應的防護、應急措施等管理狀況。
(5)進行企業現場走訪時注意關注是否有新、擴、改建項目,確認新項目是否執行了環境評價手續(適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