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對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及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進行評審,不斷改進和完善管理體系,確保質量方針和目標的實現并滿足客戶的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體系管理評審活動。
3、職責
3.1最高管理者
3.1.1負責主持管理評審活動。
3.1.2負責審批管理評審計劃、管理評審報告。
3.2質量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管理評審計劃,編制管理評審報告,組織評審意見的實施。
3.3管理層人員參加管理評審,并負責提交評審所需資料或書面材料。
3.4責任部門負責管理評審中提出的預防措施、糾正措施的實施。
3.5質量專員負責管理評審材料的保存、歸檔。
4、操作程序
4.1管理評審計劃制定
4.1.1管理評審至少每 12 個月進行一次,由質量負責人組織制定《管理評審計劃》, 由最高管理者負責組織實施。
4.1.2當遇到如下情況時,可考慮增加管理評審頻次,組織臨時管理評審:
a.機構變動、資源或市場需求發生重大變化影響管理體系正常運行時;
b.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客戶對檢測質量的投訴連續發生時;
c.管理體系不能有效運行、內部審核中發現嚴重不符合時;
d.法律法規、 認可準則、 管理辦法等發生重大變更時。
4.1.3管理評審計劃內容包括評審目的、依據和內容;參加評審人員;評審議程時間;有關評審準備工作要求等內容。
4.2管理評審的準備
4.2.1質量負責人應提前將管理評審會議通知發布給相關部門和人員,與會人員根據評審輸入的要求準備評審所需的輸入材料,并將輸入材料匯總給質量負責人。
4.2.2管理評審的輸入材料應包括:
a.質量方針和目標的實施情況及可行性;
b.前次管理評審中發現問題的整改完成情況;
c.目前各項政策和程序的適宜性;
d.管理和監督人員的報告;
e.近期內部審核的結果;
f.糾正措施;
g.由外部機構進行評審的結果;
h.實驗室間比對或能力驗證的結果;
i.工作量和工作類型的變化或檢測活動范圍的變化;
j.資源的充分性、合理性;
k.應對風險和機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l.與管理體系相關的內外部因素的變化;
m.客戶的投訴和反饋意見及員工的建議;
n.生物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o.誠信建設評價
p.改進的建議;
q.其它相關因素,如質量控制活動、員工培訓等。
4.3管理評審的實施
4.3.1管理評審通常以會議的形式進行,由最高管理者主持,質量負責人負責會議的準備、記錄工作,與會人員需填寫簽到表。
4.3.2各評審人員對準備的輸入材料進行評價,并提出存在的或潛在的不符合或偏離,由與會人員針對存在的或潛在的不符合或偏離進行討論,并提出相應的糾正/糾正措施、改進措施,并確定實施部門及計劃完成時間。
4.3.3最高管理者針對主要存在的問題及意見做總結性發言,并提出結論性意見,形成管理評審的輸出,包括:
a.管理體系及其過程的有效性評價;
b.資源需求;
c.改進措施;
d.變更需求。
4.3.4質量負責人負責管理評審的會議記錄。
4.4管理評審報告的編制和審批
質量負責人依據會議記錄編制管理評審報告,并由最高管理者批準后,下發給各部門。
4.5改進措施及建議的實施與跟蹤
各責任部門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改進措施或建議,并由指定人員對實施的有效性進行跟蹤確認。
管理評審中涉及文件的更改按《文件管理程序》執行。
4.6管理評審記錄
4.6.1管理評審中的相關記錄(包括管理評審計劃、輸入材料、簽到表、會議記錄、管理評審報告等)由質量負責人整理后由質量部存檔。
4.6.2質量負責人將管理評審的結果(改進)納入下一年度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