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用考試科目
認證人員注冊考試通用考試科目一共4個,包括認證通用基礎、管理體系認證基礎、產品認證基礎、服務認證基礎。
這4個通用考試科目的考試大綱新版與舊版相比,考試題型及分值設置、考試時間設置、考試內容的知識框架沒有發生變化,僅對部分考試內容作了適宜調整。
1、認證通用基礎考試大綱
認證通用基礎考試大綱新版與舊版相比,考試內容主要有四方面變化:
1)合格評定有關的術語與定義中,增加與貿易和法規有關的術語和定義。
2)增加合格評定功能法的監督的基本概念與方法考點。
3)認證類型及基本特征考點中,增加“服務認證、過程認證、人員認證等”考核要求。
4)增加對合格評定與認證基礎概念的理解及方法應用要求。
2、管理體系認證基礎考試大綱
管理體系認證基礎考試大綱新版與舊版相比,對考試內容中的管理體系專項認證技術、管理體系審核通用知識和技術在審核中的應用、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及其在審核中的應用部分有適當調整。
具體變化內容主要有這些方面:
1)管理體系專項認證技術:增加“運用信息和通信技術的審核方法”內容。
2)管理體系審核通用知識和技術在審核中的應用:主要對文字的描述方式進行完善,描述更加清晰,強調了審核各階段審核通用知識的應用,明確了“審核活動的準備”。
3)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及其在審核中的應用:增加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考核要求。
3、產品認證基礎考試大綱
新版產品認證基礎考試大綱對法律法規的考核要求去掉“包括但不限于”,進一步明確了對法律法規的考核范圍。
4、服務認證基礎考試大綱
新版服務認證基礎考試大綱增加對“中國認證認可協會相關人員注冊與管理要求”的考核要求。
二、專業考試科目
認證人員注冊考試專業考試科目一共13個,包括質量管理體系基礎、環境管理體系基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基礎、能源管理體系基礎、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基礎、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基礎、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基礎、有機產品認證基礎、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基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基礎、森林管理體系基礎、建筑施工領域專業。
專業考試科目主要在注冊相應認證領域實習級別時考核(注:“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基礎”考試科目除外,該科目適用于審核員級別)。這13個考試科目的考試大綱框架一致,考試內容統一劃分為三部分:標準知識、專業知識、法律法規知識。
本次考試大綱修訂圍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認證行業專業化、公信力建設要求,以引導考生注重認證專業技術理論的學習和認證實踐能力的提升,選拔高水平的從業人員進入認證行業,本次考試大綱修訂是對質量管理體系基礎等13個專業領域考試科目增加主觀題型問答題、案例題,加強對考生在認證標準、專業知識以及法律法規方面理解應用能力的考核力度,更加關注考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和問題解決能力。
(一)專業領域考試科目增加主觀題并調整考試時間
對這13個考試科目統一重新設置了考試題型和數量,調整為單選題30個(每題1分)、多選題10個(每題2分)、判斷題10個(每題1分)、問答題2個(每題10分)、案例題4個(每題5分)。
這13個專業領域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全部由1.5小時調整為2小時。
(二)對專業考試科目考試內容全面梳理并適當調整
對專業考試科目考試內容全面梳理,對標準和法律法規存在已換版、失效的進行替換或刪除,新增了部分與認證工作緊密相關的知識,13個專業考試科目考試內容主要變化如下:
1、質量管理體系基礎
(1)在標準知識方面,GB/T19001標準有關的術語和定義增加對標準理解和審核中需經常應用的缺陷、設計和開發、文件、記錄、評審、檢驗、返工、返修。增加了GB/T19025《質量管理 能力管理和人員發展指南》、GB/T 19028《質量管理 人員積極參與指南》兩個指南。
(2)在專業知識方面,增加了GB/T19004《質量管理 組織的質量 實現持續成功指南》附錄A、GB/T19024《質量管理 實現財務和經濟效益的指南》附錄A。
(3)法律法規方面,增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和《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規則》。
2、環境管理體系基礎
(1)專業知識增加了溫室氣體排放及控制的相關知識。
(2)法律法規方面增加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危險廢物排除管理清單》、《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等內容;刪除了《排污許可管理辦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
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
(1)標準知識增加了解基于GB/T 45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指南性標準GB/T 4500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工作中的心理健康安全:管理社會心理風險 指南》、GB/T 45007《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小型組織實施GB/T 45001-2020指南》。
(2)專業知識方面,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規,對3.2d)注中所舉例的需掌握的基礎性的安全技術知識作了調整。
(3)法律法規方面增加了GB/T 45001標準引言中明確的礦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基礎性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共性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條例》。
4、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基礎
(1)在標準知識方面,增加了GB/T 27404《實驗室質量控制規范 食品理化檢測》、GB/T 27405《實驗室質量控制規范 食品微生物檢測》、GB 3165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原《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食品鏈中各類組織的要求》修改為最新版國際標準。刪除“掌握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專項技術規范相關要求”。
(2)在法規知識方面,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食品召回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
5、能源管理體系基礎
(1)在標準知識方面,增加了GB/T 31341《節能評估技術導則》、GB/T 36713 《能源管理體系 能源基準和能源績效參數》、GB/T 39532 《能源績效測量和驗證指南》、GB/T 39775《能源管理績效評價導則》;同時刪除了GB/T 15587《工業企業能源管理導則》。
(2)在專業知識方面,增加了能源消耗與碳排放之間的關系及對氣候變化的影響,以及部分國家發布的與能源消耗有關的標準信息。
(3)在法律法規方面,增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規則》等,刪除了《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方案》。
6、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基礎
(1)在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標準方面,變更理解信息安全有關標準的要求中的GB/Z20986《信息安全技術 信息安全事件分類分級指南》為GB/T20986《信息安全技術 網絡安全事件分類分級指南》。
(2)法律法規方面,增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和《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刪除《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7、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基礎
(1)在標準知識方面,增加了ISO/IEC 20000-10:2018《信息技術 服務管理 第10部分:概念和詞匯》、ISO/IEC 20000-5《信息技術 服務管理 第5部分ISO/IEC 20000-1實施指南》、ISO/IEC TS 20000-11《信息技術 服務管理 第11部分:ISO/IEC 20000-1與服務管理框架之間關系的指南:ITIL》、ISO/IEC TS 20000-14《信息技術 服務管理 第14部分:ISO/IEC 20000-1服務集成和管理應用指南》、ISO/IEC TS 20000-15《信息技術服務管理第15部分:敏捷和DevOps原則在服務管理系統中的應用指南》、ISO/IEC TR 20000-17《信息技術服務管理第17部分:基于ISO/IEC 20000-1:2018的服務管理系統的實際應用場景》,并對部分描述以及順序做了調整。刪除了ISO/IEC 20000-4《信息技術 服務管理 第4部分 過程參考模型》。
(2)專業知識方面,重新梳理了信息技術服務領域需要重點理解 專業知識點,對知識點進行了合并描述,新增OSI模型、大數據、移動計算、人工智能等。刪除了解ITIL的基本內容和發展概況。
(3)法律法規方面,增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刪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網絡安全審查辦法》。
8、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基礎
(1)在標準方面,原《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食品鏈中各類組織的要求》修改為最新版國際標準;刪除了GB/T 27341、GB/T 27342、GB 12693、GB 23790等不再適用的標準;增加了GB 31650、GB/T 27404、GB/T 27405等標準。
(2)在專業知識方面,由于認證標準中不再使用衛生標準操作程序(SSOP)的定義和條款,刪除了衛生標準操作程序(SSOP)。
(3)法律法規方面,增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食品召回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法規,刪除了部分已經作廢的部門規章制度。
9、有機產品認證基礎
標準知識增加GB 299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5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
10、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基礎
(1)標準知識增加了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和GB 3165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刪除了GB 299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2)專業知識增加掌握常見農產品抽樣的方法和要求。
11、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基礎
(1)因標準換版,更新了新版GB/T29490《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體系 要求》名稱。
(2)法律法規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考核要求。
12、森林管理體系基礎
(1)標準知識方面新增了考核標準的名稱,根據開展認證工作的實際情況,對標準的學習程度進一步調整和劃分,新增了LY/T 2512《中國森林認證 聯合認證通用要求》,更新了《中國森林認證 竹林經營》標準號。
(2)法律法規方面刪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辦法》。
13、建筑施工領域專業
(1)對原3.2條款進行了調整更新:3.2條款細化為兩個子條款,即3.2.1建設項目施工總承包管理知識,共5個條款;3.2.2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知識,共5個條款。重點突出了工程總承包的專業要求。
(2)依據工程總承包的專業要求,原“3.3建設項目實施(包括施工總承包和工程總承包模式)的專業技術知識d”條款增加、更新了“設計管理、采購管理”要求。同時,因建設行業技術進步的政策要求,增加了“e)了解BIM技術及應用”。
(3)在法律法規方面,新版本第“3.4.1法律法規”條款增加、更新了下列新的法律法規要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同時刪除《建造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