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管理體系審核
在ISO14011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程序的標準中,規定了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的定義。即"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是客觀地獲取審核證據并予以評價,以判斷一個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是否符合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準則的一個系統化和文件化的驗證過程,包括將這一過程的結果呈報委托方。"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是判定一個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是否符合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準則、進而決定是否給予該組織認證注冊的一個重要步驟。
所以環境管理體系審核首先應以客觀事實為依據,審核證據必須真實可靠;其次審核工作要遵循嚴格的程序,審核內容應應覆蓋環境管理體系標準的十七個要素;最后審核中各個步驟的工作內容都需形成文件,以保持可追塑性。例如,文件審核要有審核報告、現場審核要有檢查清單、現場審核要做詳細的記錄等。
二、實施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的程序和要求
根據ISO14011標準,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的實施可分成四個階段:
啟動審核階段:在接受委托方的審核申請后,如認證機構確認受審核方符合實施審核的基本條件,即可安排人員去受審核方進行初訪,以了解受審核方的規模、性質、特點及環境狀況等基本情況,并共同確定審核范圍,進而雙方簽訂審核合同。啟動審核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文件預審。包括對環境管理手冊、程序文件以及必要的環境背景資料文件的審核。
審核準備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在認證機構內部完成的。其中包括制定審核計劃,組成審核組并對審核組成員的工作進行分工,編制現場審核用的工作文件等。這里面工作量最大的是編制現場檢查清單,審核人員要在仔細閱讀受審核方的環境管理手冊及程序文件的基礎上,列出現場審核中對各部門的檢查內容。
實施現場審核階段:根據ISO14011標準在這一階段的工作程序又可分為四部分。
(1)首次會議:審核組長要向受審核方的管理層人員介紹審核組成員,要共同確認審核范圍、審核準則和審核進度等。
(2)收集審核證據:審核組成員需到企業的各有關部門和生產現場去,通過交談、現場觀察和查閱文件、記錄等方式收集審核證據以便判定受審核方的環境管理體系是否符合審核準則。現場審核原則上采用抽樣方式進行,但為了保證審核工作的質量,審核組在現場審核中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現場審核應覆蓋ISO14001標準中的17個要素,包括與最高管理者座談環境方針及管理評審的貫徹、實施情況,檢查目標、指標和環境管理方案的具體執行情況,各級機構與干部職責的履行情況以及其他各項主要程序文件的實施情況。
要對重要環境因素有關的作業點進行審核,(包括顯在的和潛在的重要環境因素作業點),在這些作業點要與負責人和操作工人交談,以了解他們是否具備了這些崗位所要求的知識與技能,這些作業點是否執行了環境管理體系文件中規定的要求。
要檢查各種重要的環境管理記錄。包括:各種主要污染物的監測記錄,法律法規的收集記錄,環境管理體系內審記錄,管理評審記錄,培訓記錄等。通過這些記錄判定體系的運行狀況和效果。
現場觀察:審核員要對生產現場、動力設施現場、環保設施現場、危險品及化學品庫房等進行現場檢查,以判斷是否有重要的環境因素被遺漏,體系文件的實施情況,以及員工的環境意識等,做到全面了解環境管理體系在本組織的運行狀況。
(3)審核方與受審核方共同評議:分析審核發現是審核組內部對審核中所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評審,以找出受審核方在體系上存在的問題。為了更加慎重起見,對于這些審核發現都要與受審核方的環境管理人員共同評議一次,以確認所有審核發現的事實依據。
(4)末次會議:審核組長向受審核方宣布審核中發現的不符合項以及現場審核結論。
編制審核報告階段:審核組在完成現場審核后,要編寫審核報告。審核報告中應包括受審核方的基本情況,環境管理體系文件評審情況,現場審核情況及審核結論等。如果審核組認為受審核方的環境管理體系符合審核準則,則推薦注冊。經認證機構技術委員會審議后即可批準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