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證產品范圍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其他飲料類產品是指乙醇含量不超過質量分數為0.5%的制品,且上述各單元未包括的其他類型軟飲料產品。主要包括特殊用途飲料類、咖啡飲料類、植物飲料類(非果蔬類的)、風味飲料類等。
二、基本生產流程及關鍵控制點
(一)其他飲料類的生產工藝。
水處理→水 輔料
↓ ↓
植物的水提取物(或其他濃縮液、粉等)→調配(或不調配)→過濾(或不過濾)→殺菌灌裝(灌裝殺菌)→封蓋→檢驗→成品
具體產品按企業實際的工藝流程生產,但其工藝流程必須科學合理。
(二)生產的關鍵控制點及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1. 生產的關鍵控制點
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的質量控制;生產車間,尤其是配料和灌裝車間的衛生管理控制;水處理工序的管理控制;生產設備的清洗消毒;配料計量;殺菌工序的控制;瓶及蓋的清洗消毒;操作人員的衛生管理。
2. 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設備、環境、原輔材料、包裝材料、水處理工序、人員等環節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學和生物污染,而使產品的衛生指標等不合格;原料質量及配料控制等環節易造成特征性含量指標不達標、食品添加劑超范圍和超量使用。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1.對于生產飲料產品的企業,應具備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倉庫、成品倉庫、配料車間、殺菌及自動灌裝封蓋車間、包裝車間等生產場所。配料車間、殺菌及自動灌裝封蓋車間、包裝車間進口處須安裝手的清洗消毒設施(應采用非手動式開關)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池(或其他設施)。
2.生產車間依其清潔度要求應分為:非食品生產處理區(辦公室、配電、動力裝備等)、一般作業區(品質實驗室、原料處理、倉庫、外包裝等)、準清潔作業區(殺菌及自動灌裝封蓋車間、配料車間、預包裝清洗消毒車間等)、清潔作業區(灌裝及封蓋車間等)。各區之間應給予有效隔離,防止交叉污染。
3.準清潔區和清潔作業區應相對密閉,設有空氣處理裝置和空氣消毒設施,入口處應設有人員和物流凈化設施。清潔作業區對于熱灌裝工藝的應為10萬級以上清潔廠房;后殺菌和無菌灌裝工藝,必需安裝粗效和中效空氣凈化設備,保證空氣循環次數10次/小時以上。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1. 水處理設備;2. 配料設施;3. 過濾器(需過濾的產品);4. 殺菌設備;5. 生產設備清洗消毒設施;6. 自動灌裝封蓋設備;7. 生產日期和批號標注設施。
應根據實際的生產工藝配備生產設備。
四、產品相關標準
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相關產品標準和衛生標準。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所用原輔材料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如使用的原料為實施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必須選用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獲證產品。
六、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
其他類飲料生產企業應當具有下列出廠檢驗設備:(一)無菌室或超凈工作臺;(二)殺菌鍋;(三)培養箱;(四)干燥箱;(五)顯微鏡;(六)分析天平(0.1mg);(七)計量容器;(八)酸度計(需檢pH項目);(九)相應檢驗特征性指標的設備 (出廠需檢特征性指標項目)。
注:不同的產品,出廠檢驗設備應根據實際出廠檢驗項目來確定。
七、檢驗項目
其他類飲料發證檢驗、定期監督檢驗和企業出廠檢驗按照下列表中列出的相應檢驗項目進行。出廠檢驗項目注有“*”標記的,企業應當每年進行2次檢驗。表中帶★的項目為罐頭加工工藝生產的罐裝飲料微生物指標檢驗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