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
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企業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應當向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三條 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并征求消費者協會和相關產品行業協會的意見,報國務院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公布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的產品目錄的公告》(2010年第90號)第63項:直接接觸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64項:化妝品。
三、受理條件:
1、合法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所申證的食品相關產品必須在營業執照允許的生產經營范圍內);
2、與生產食品相關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3、與生產食品相關產品相適應的生產場所、廠房設施;其衛生管理復合衛生安全要求;
4、與生產食品相關產品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等生產條件;
5、與生產食品相關產品相適應的符合有關要求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6、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和責任制度;
7、與生產食品相關產品相適應的出廠檢驗能力;產品符合相關標準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要求;
8、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工藝落后、耗能高、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服務指南:
(一)許可機關
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受理機關
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三)審查機關
江蘇省食品質量安全監控中心審查部
五、收費依據和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收費項目依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收費標準依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并應當公開透明;所收取的費用必須全部上繳國庫,不得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變相私分。財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返還或者變相返還所收取的費用。
收費標準: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年12月30日財綜[2006]69號)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費的收費標準仍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即審查費由每個產品2200元,對同一個企業需申領兩個以上生產許可證的,每增發一個生產許可證按規定收費標準的20%收取審查費。在發放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過程中,產品質量檢驗費仍由國家質檢總局指定的質量檢驗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
六、備注:
辦理期限 60工作日
承諾期限 60工作日
辦理部門 省質監局食品處
辦理地點 南京市草場門大街107龍江大廈
聯系電話 025-85012055
辦理流程圖 見流程圖
服務表格 見服務表格
常見問題解答 無
監督電話 025-85012055
外網在線辦理鏈接 www.jsq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