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
食品添加劑產品生產許可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條: 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的生產實行許可制度。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條件、程序,按照國家有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130號令)。
《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127號令)。
三、受理條件:
1、合法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所申證的食品添加劑必須在營業執照允許的生產經營范圍內);
2、與生產食品添加劑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3、與生產食品添加劑相適應的成產場所、廠房設施;其衛生管理符合衛生安全要求;
4、與生產食品添加劑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等生產條件;
5、與生產食品添加劑相適應的符合有關要求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6、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和責任制度;
7、與生產食品添加劑相適應的出廠檢驗能力;產品符合相關標準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要求;
8、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工藝落后、耗能高、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服務指南:
(一)許可機關
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省局)負責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核發。
(二)受理機關
省局負責受理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請。
(三)審查機關
省局負責對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的生產條件審查。省局授權江蘇省食品安全監控中心對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查。
(四)其他事項
1.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請書表格可以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門戶網站www.aqsiq.gov.cn辦事大廳表格下載欄目中下載;也可以在江蘇質監信息網www.jsqts.gov.cn“食品監管”食品添加劑欄目中下載;
2.食品添加劑許可證的有效期五年。食品添加劑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生產者繼續生產的,應當在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有限期屆滿六個月前向省局提出換證申請;
3.生產者獲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后需要增加產品品種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出申請,辦理增項手續;
4.在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書有效期內,生產者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發生較大變化的,生產者應當及時向省局提出審查申請;
5.生產者名稱等發生變化而生產者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未發生較大變化的,食品添加劑生產者應當在變更后一個月內向省局提出生產許可變更申請。
五、收費依據與標準: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年12月30日財綜[2006]69號)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費的收費標準仍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即審查費由每個產品2200元,對同一個企業需申領兩個以上生產許可證的,每增發一個生產許可證按規定收費標準的20%收取審查費。在發放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過程中,產品質量檢驗費仍由國家質檢總局指定的質量檢驗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
收費標準:審查費由每個產品2200元,對同一個企業需申領兩個以上生產許可證的,每增發一個生產許可證按規定收費標準的20%收取審查費。在發放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過程中,產品質量檢驗費仍由國家質檢總局指定的質量檢驗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
六、備注:
辦理期限 60工作日
承諾期限 60工作日
辦理部門 省質監局食品處
辦理地點 南京市草場門大街107號龍江大廈
聯系電話 025-83398377,84470331,84470216
辦理流程圖 見流程圖
服務表格 見服務表格
常見問題解答 1.國家質檢總局門戶網(www.aqsiq.gov.cn)查詢;
2.江蘇質監信息網(www.jsqts.gov.cn)查詢。
監督電話 025-85012035
外網在線辦理鏈接 www.jsq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