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企業飛行檢查警示函(2018年12月29日)
滬市監食生[2018]916號
上海裕田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原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相關工作部署,組織監管人員與專家組成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以下簡稱GB14881)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針對監督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你公司進貨查驗管理等方面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發現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設施與設備方面
(一)即食車間的外包裝車間有門直接連通環境臟亂的衛生間。不符合GB14881中5.1.5.3有關“衛生間不得與食品生產、包裝或貯存等區域直接連通”的規定。
二、衛生管理方面
(二)拆包間與包裝車間連通的門無法正常關閉,物料與包材傳遞口未有效防控。不符合GB14881中6.1.2有關“應根據食品的特點以及生產、貯存過程的衛生要求,建立對保證食品安全具有顯著意義的關鍵控制環節的監控制度,良好實施并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的規定。
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方面
(三)原料庫中發現有無標識“白袋子”裝食用菌。不符合GB14881中7.2.1有關“采購的食品原料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的規定。
四、生產過程安全控制方面
(四)現場查看的企業臭氧消毒操作規程中,臭氧消毒器開啟時間為2小時,而企業提供給的臭氧發生器《使用狀況記錄表》,開啟時間均為1小時,且未對臭氧消毒效果進行驗證。不符合GB14881中8.2.1.3“應確保實施清潔消毒制度,如實記錄;及時驗證消毒效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的規定。
五、產品檢驗方面
(五)企業提供黃冰糖(生產日期2018.10.17)外檢檢驗報告,還原糖檢測值為0.17%,而企業自檢為0.31%,檢驗數據差距較大。企業未自查原因并糾偏。黃冰糖檢驗還原糖項目采用標準為《GB/T26887白砂糖試驗方法》,而不是按照《GB5009.7-2016食品中還原糖的測定》。不符合GB14881中9.2關于“自行檢驗應具備與所檢項目適應的檢驗室和檢驗能力;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人員按規定的檢驗方法檢驗”的規定。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你公司未提出異議,并就檢查組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經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查,本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請你公司繼續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證生產條件持續符合要求。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