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令第16號)的規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100號)要求,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下放部分類別食品生產許可管理權限。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自2019年6月1日起,將乳制品、酒類(白酒、食用酒精)、特殊膳食食品(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劑的生產許可管理權限下放至各設區市及省直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僅負責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生產許可管理工作。2019年6月1日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經受理的食品生產許可申請,仍按原規定辦理。
特此公告。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