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韓城市、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神木市、府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附2
說明:1.本要點表檢查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重點項目應逐項檢查,一般項可視情況隨機抽查。
2.對特殊場所和特殊食品檢查時根據檢查對象選擇相應檢查項目。
附件:《陜西省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書》解讀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5日
(40-84〔2019〕14號)
陜西省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書(試行)
為做好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監管工作,規范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省局制定了《陜西省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書》。
一、檢查職責
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全省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市、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二、檢查原則
實施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應當遵循屬地監管、全面覆蓋、風險防控、信息公開、支持企業依法經營、健康發展的原則。
三、檢查內容
檢查人員每次檢查時,根據檢查對象選擇合適的檢查項目,也可結合上次檢查情況選擇本次檢查項目。
四、檢查方法
(一)計劃制定
市、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根據食品銷售風險分級、信用等級分類、上年度監督抽檢風險研判結果和消費者申(投)訴舉報及監管實際制定本級年度日常監督檢查計劃。
(二)計劃重點
年度日常監督檢查計劃應當將以下食品列為重點:
1.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2.散裝食品、冷凍冷藏食品、保健食品等;
3.上年度食品抽檢監測風險較高食品食用農產品;
4.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食用農產品。
(三)檢查步驟
實施日常監督檢查,一般可采取現場檢查、查閱資料、詢問、監督抽檢和快速檢測等方式。
1.由2名(含)以上檢查人員參加;
2.確定負責人,明確人員分工;
3.檢查人員按規定著裝,攜帶《執法證》、執法裝備、執法文書等;
4.進入檢查場所向食品銷售者出示《執法證》、說明來意;
5.按照《陜西省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附2)實施檢查;
6.如實填寫現場檢查記錄(附1),內容包括食品銷售者的基本情況、檢查結果中發現的問題、檢查人員姓名、檢查日期、食品銷售者意見等;
7.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視其情節,依法處理;
8.檢查中,食品銷售者提出需要業務指導的,應當積極予以指導;
9.檢查結束后,向食品銷售者通報檢查結果,提出處理意見,公示檢查結果。
五、檢查項目
(一)食品通用檢查要點
日常監督檢查通用檢查要點內容包括食品銷售資質、銷售條件、食品標簽等外觀質量狀況、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銷售過程控制情況等。
(二)特殊場所和特殊食品檢查要點
日常監督檢查特殊場所和特殊食品檢查要點內容包括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入網食品銷售、特殊食品、冷藏冷凍食品、食鹽、生鮮肉、貯存運輸等。
(三)檢查措施
市、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屬地管理要求,依法采取下列措施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1.進入食品食用農產品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2.對被檢查單位經營的食品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樣檢驗;
3.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4.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食用農產品安全標準或者有證據證明存在安全隱患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工具和設備;
5.查封違法從事經營活動的場所;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六、檢查結果處置
(一)檢查結果判定
根據《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日常監督檢查結果分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日常監督檢查未發現問題為符合。
日常監督檢查發現一般項小于8項(含)存在問題為基本符合。
日常監督檢查發現一般項大于8項或重點項1項(含)以上存在問題為不符合。
(二)檢查結果移送
日常監督檢查發現涉嫌違法需行政處罰的,移交稽查部門依法查處。
檢查發現不屬于本部門職責或者超出管轄范圍的違法線索,應當及時移送相關部門,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三)檢查結果歸檔
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責任約談情況和改正情況應當記入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的監管檔案。
(四)檢查結果分析
根據檢查情況,進行風險分析研判,確定共性問題和高風險項目,采取措施,防控風險。
(五)檢查結果上報
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區域性或者普遍性的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應及時報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
七、檢查風險和要求
(一)檢查風險
1.日常監督檢查應當落實責任,程序合法,依照食品銷售風險分級、信用等級分類和網格化監管機制,定期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2.日常監督檢查應當突出重點品種和重點場所,對媒體多次曝光、投訴舉報較為集中、多次監督抽檢不合格,或風險監測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和出現區域性問題的,應當增加日常檢查頻次,或者開展專項檢查。
3.日常監督檢查不得有不作為、亂作為或者失職瀆職等行為。
(二)檢查要求
1.日常監督檢查人員應當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2.日常監督檢查人員不得不經允許私自進行檢查;不得隨意扣繳被檢查單位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擅自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
3.日常監督檢查人員自覺接受上級部門和社會監督,嚴格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和日常監督檢查各項紀律相關要求。
本《指導書》有效期2年。
附:1.陜西省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
2.陜西省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
附件1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書》解讀
一、起草背景
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是依法監管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市場重要方法和有效手段,監督過程中堅持依法行政,程序合法,手續完備是基本原則。原食藥總局《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明確了日常監督檢查內容和方法。但是,隨著市場的發展和新職能的增加,《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內容需要完善和調整。為了進一步做好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管工作,規范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根據我省實際,起草了《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書》。
二、起草依據
1.《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原食藥總局令第23號);
2.《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食藥總局令第20號);
3.《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
4.市場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冷藏冷凍食品經營監督管理的通知(市監食經〔2018〕58號)。
三、主要內容
《指導書》明確了各級監管部門的檢查職責、檢查原則、檢查內容、檢查方法、檢查項目、檢查結果處處置、檢查風險和要求七項內容。《檢查要點表》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食品、食用農產品通用檢查項目,分別為經營資質、經營條件、標簽外觀質量狀況、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銷售過程控制五方面內容,共28項。第二部分為特殊場所和特殊食品檢查項目,分別為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入網食品銷售、特殊食品、冷藏冷凍食品、食鹽、生鮮肉、貯存運輸七方面內容,共44項。
陜西省食品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
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制
填表說明
1.編號:由四位年度號+六位流水號組成,如2019-000001。
2.名稱:填寫食品經營許可證書上的企業名稱。
3.地址:填寫食品經營許可證書上載明的經營地址。
4.聯系方式:填寫法人代表或者負責人的姓名及聯系方式。
5.許可證編號:與食品經營許可證書上載明的內容一致。
6.檢查內容:檢查人員每次檢查時,根據檢查對象選擇合適的檢查項目,也可結合上年或上次檢查情況選擇檢查項目。
7.存在問題:檢查人員描述所檢查項目中發現的問題。
8.檢查結論:未發現問題為符合;發現一般項小于8項(含)存在問題為基本符合;發現一般項大于8項或重點項1項(含)以上存在問題為不符合。
9.留存:檢查結果記表一式二份,一份反饋企業,一份留存企業監管檔案。
附1
陜西省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
編號: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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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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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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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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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證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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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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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內容: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全稱)檢查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于年月日對你單位進行了監督檢查。本次檢查按照《陜西省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開展,共檢查了( )項內容;其中:重點項()項一般項()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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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問題:
(可附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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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結論: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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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處理:□通過 □書面限期整改 □立即停止食品經營
(可附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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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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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查單位意見:
法人或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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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陜西省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
通用檢查要點:重點項(*)9項,一般項20項,共29項。
特殊場所和特殊食品檢查要點:重點項(*)21項,一般項23項,共4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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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食用農產品通用檢查要點(29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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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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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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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 查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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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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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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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經營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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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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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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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內容與實際經營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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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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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入網食品經營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是否與實際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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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二
經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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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是否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場所。
|
□是□否
|
||||
2.2
|
經營場所環境是否整潔,與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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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2.3
|
是否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施設備。
|
□是□否
|
|||||
三
標簽外觀質量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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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經營的食品是否在保質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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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3.2
|
經營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包裝上標簽標明的內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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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3.3
|
經營的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是否清楚、明顯,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事項是否顯著標注,容易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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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3.4
|
銷售散裝食品,是否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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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3.5
|
經營的食品標簽、說明書是否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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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經營場所設置或擺放的食品廣告的內容是否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
□是□否
|
|||||
*3.7
|
經營的進口預包裝食品是否有中文標簽,并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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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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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
經營的進口預包裝食品是否有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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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3.9
|
銷售分裝的進口冷藏冷凍食品,包裝上是否保留原進口食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裝企業、分裝時間、地點、貯存條件、保質期等信息,并保存原包裝備查。
|
□是□否
|
|||||
四
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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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食品經營企業、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
□是□否
|
||||
4.2
|
食品經營企業、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是否配備專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
□是□否
|
|||||
4.3
|
食品經營企業、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是否存在經市場監管部門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崗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
|
□是□否
|
|||||
4.4
|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是否取得健康證明。
|
□是□否
|
|||||
4.5
|
食品銷售企業、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是否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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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五
銷售過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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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是否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
□是□否
|
||||
*5.2
|
是否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貯存和銷售食品。對經營過程有溫度、濕度要求的食品的,是否有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的設備,并按要求貯存。
|
□是□否
|
|||||
5.3
|
是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自查。
|
□是□否
|
|||||
5.4
|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是否保存處置食品安全事故記錄,是否按規定上報所在地市場監督部門。
|
□是□否
|
|||||
*5.5
|
銷售者采購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是否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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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5.6
|
是否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個月。
|
□是□否
|
|||||
5.7
|
實行統一配送銷售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企業,由企業總部統一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各銷售門店是否保存總部的配送清單及相應的合格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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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5.8
|
從事食品食用農產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是否建立并嚴格執行食品銷售記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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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5.9
|
銷售者是否對上次檢查存在問題整改到位。
|
□是□否
|
|||||
特殊場所和特殊食品檢查項目(4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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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
項目
|
序號
|
檢 查 內 容
|
評價
|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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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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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是否建立食用農產品安全管理制度(市場準入制度、培訓制度、進貨查驗制度、市場日常檢查制度、快速檢測制度、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用農產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
□是□否
|
||||
*6.2
|
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示范超市開辦者是否配備檢驗設施設備和檢驗人員或者委托具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對進入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樣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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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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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
是否建立入場銷售者檔案,填報《入場經營者信息表》,如實記錄銷售者、貯存者、運輸者名稱或者姓名、社會信用代碼或者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住所、冷藏冷凍食品主要品種等信息。檔案保存期限不少于銷售者停止銷售后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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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6.4
|
是否與入場或入網冷藏冷凍食品銷售者、貯存者簽訂食品安全協議,明確雙方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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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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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
是否在市場醒目位置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結果以及不合格食用農產品處理結果、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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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6.6
|
是否定期對入場銷售者經營環境和條件及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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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6.7
|
是否根據冷藏冷凍食品風險程度確定檢查重點、方式、頻次等,定期檢查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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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6.8
|
是否查驗并保留入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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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6.9
|
發現銷售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的,立即停止銷售并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立即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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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入網
食品
銷售
|
7.1
|
入網食品經營者是否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
□是□否
|
||||
7.2
|
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是否在其網站首頁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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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7.3
|
網上刊載的食品名稱、成分或者配料表、產地、保質期、貯存條件,生產者名稱、地址等信息是否與食品標簽或者標識一致。
|
□是□否
|
|||||
7.4
|
網上刊載的非保健食品信息是否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
|
□是□否
|
|||||
7.5
|
網上刊載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信息是否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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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八
特殊
食品
|
*8.1
|
是否經營未按規定注冊或備案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
|
□是□否
|
||||
*8.2
|
經營的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是否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是否真實,是否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
|
□是□否
|
|||||
8.3
|
經營保健食品是否設專柜銷售,并在專柜顯著位置標明“保健食品”字樣。
|
□是□否
|
|||||
8.4
|
是否存在經營場所及其周邊,通過發放、張貼、懸掛虛假宣傳資料等方式推銷保健食品的情況。
|
□是□否
|
|||||
8.5
|
經營的保健食品是否索取并留存批準證明文件以及企業產品質量標準。
|
□是□否
|
|||||
*8.6
|
經營的保健食品廣告內容是否真實合法,是否含有虛假內容,是否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是否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其內容是否經生產企業所在地省市場監管部門審查批準,取得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件。
|
□是□否
|
|||||
*8.7
|
經營的進口保健食品是否按規定注冊或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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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8.8
|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是否經國家市場監管部門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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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8.9
|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關于藥品廣告管理的規定。
|
□是□否
|
|||||
8.10
|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是否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
□是□否
|
|||||
8.11
|
店內宣傳符合《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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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冷藏
冷凍
食品
|
*9.1
|
是否具有與銷售、貯存、運輸的冷藏冷凍食品品種相適應的冷藏冷凍設施、設備;是否設有可正確顯示內部溫度的外置顯式溫度計。
|
□是□否
|
||||
*9.2
|
自有或租賃冷藏冷凍庫的,在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時,是否報告冷藏冷凍庫地址、貯存能力等信息。冷藏冷凍庫地址發生變化的,是否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部門報告。
|
□是□否
|
|||||
*9.3
|
租賃冷藏冷凍庫的,是否向市場監管部門報告租賃的冷藏冷凍庫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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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9.4
|
銷售者是否定期檢查冷藏冷凍食品安全狀況,及時清理腐敗變質、油脂酸敗、污穢不潔或者感官性狀異常、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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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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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者使用自有冷藏冷凍庫(車)時,是否定期查驗冷藏冷凍庫(車)內環境溫度、濕度情況,檢查冷藏冷凍設備、設施運行狀況。是否定期消毒、除霜、清潔和維護冷藏冷凍設備、設施,保留相關校驗、清潔、消毒、維護等記錄。
|
□是□否
|
|||||
9.6
|
銷售者貯存散裝冷藏冷凍食品,是否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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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9.7
|
銷售散裝冷藏冷凍食品,是否在散裝冷藏冷凍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冷藏冷凍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存溫度、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
□是□否
|
|||||
十
食鹽
|
*10.1
|
食鹽定點批發企業是否取得批發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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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10.2
|
食鹽批發、零售者是否從定點生產或批發企業購進食鹽;
食鹽批發企業是否有銷售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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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10.3
|
食鹽批發、零售者是否銷售散鹽、液體鹽(含天然鹵水)、工業用鹽和其他非食用鹽;是否將非食用鹽作為食鹽銷售;是否擅自銷售非碘鹽;是否銷售不符合我省加碘標準的碘鹽。
|
□是□否
|
|||||
*10.4
|
經批準銷售的非碘鹽是否有銷售記錄,進貨數量與銷售數量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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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十一
生鮮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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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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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鮮肉批發、零售業務的經營者,是否到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生鮮肉經營備案,申領《陜西省生鮮肉經營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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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11.2
|
生鮮肉銷售者是否具有與經營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清洗、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設備;經營冷卻冷凍肉的,是否配備冷卻保鮮貨柜、冷藏冷凍柜(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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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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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
|
生鮮肉銷售柜臺、操作臺是否使用不銹鋼或其他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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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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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
|
銷售生豬、牛、羊胴體或者片鮮肉,是否具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檢疫驗訖印章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訖章,其中,銷售生豬產品是否有非洲豬瘟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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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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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貯存
運輸
|
12.1
|
貯存食品、食用農產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是否清潔、安全無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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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
*12.2
|
是否將食品、食用農產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一同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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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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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貯存進口食用農產品,是否查驗并記錄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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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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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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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是否安全、無害,保持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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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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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記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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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本要點表檢查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重點項目應逐項檢查,一般項可視情況隨機抽查。
2.對特殊場所和特殊食品檢查時根據檢查對象選擇相應檢查項目。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9年12月2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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