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落實《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關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銷售的有關規定,結合新修訂的《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20年第8號公告),省局調整了河北省食品經營許可管理系統,對系統中特殊食品項下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范圍進行了細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河北省食品經營許可管理系統中特殊食品項下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細化為: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全營養配方食品、非全營養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申請人提交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時可根據具體經營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具體品種進行勾選。
二、按照《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應當通過醫療機構或者藥品零售企業向消費者銷售。醫療機構和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但是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關于食品銷售的規定。如還經營除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之外的食品類別時,應當按規定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三、省局調整食品經營許可管理系統之前已發放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中,經營范圍含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食品經營者應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執行,非屬醫療機構和藥品零售企業的,不得面向消費者銷售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食品經營許可機關在新辦、換發許可證書和變更許可事項時,應按照新的要求執行,及時調整相應的許可范圍。
四、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特別是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經營的監管,加強對非醫療機構和藥品零售以外的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發現存在面向消費者經營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行為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