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問答(三)
目錄
一、綜合,二、其他糧食加工品,三、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動物油脂,四、調味料產品,五、肉制品,六、乳制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及其他配方谷粉,七、飲料,八、方便食品,九、速凍食品,十、薯類食品,十一、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十二、其他酒,十三、蔬菜制品,十四、水果制品,十五、其他豆制品,十六、糖
一、綜合
1. 現有細則中未涵蓋的食品,如何辦理生產許可證?
答:現有細則中未涵蓋的食品,按28大類中其他食品進行發證。是否為未涵蓋的食品,經總局組織專家委員會確認。其他食品的申證單元為1個,即其他食品(具體產品名稱),其產品類別編號為2801。審查按照《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審查通則》(2004版)進行審查。發證檢驗項目按企業標準判定。企業標準應經備案并通過合理性審查。
2.《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審查通則》(2004版)以及相關細則中,很多標準都在不斷增加、更新和修訂,當新標準發布實施后,我們是否執行新標準?
答:新標準實施后,按新標準執行。必要時總局會根據標準變化情況,組織對相關細則進行修訂。
3. 保健食品是否應按加工食品的要求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
答:保健食品應按加工食品的要求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對該類產品審查時,可按照28大類食品分類中相應的食品類別,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保健食品還要遵守國家關于保健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4.在食品中是否可以添加當歸、黨參、沙參、羅漢果、百合、決明子、阿膠等動植物原料?
答: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食品不得加入藥物;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食藥兩用的物質,可以作為食品的原料或配料在食品中使用,但不得宣傳、標注治療功效;國家規定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只能在保健食品中使用。
為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食品生產企業禁止使用藥品名稱或可能引起消費者誤以為是藥品的名稱命名食品。
5. 如何對企業標準的合理性進行審查?
答:對企業標準的合理性進行審查時,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考慮:
(1)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其他相關標準的
a.企業標準中的內容要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通用的技術標準,如: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7718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等。
b.企業標準中的檢驗項目數量,應涵蓋相應細則產品質量指標要求中規定的檢驗項目。
c.企業標準中具體的技術指標可參考工藝相近、相似的食品的技術指標的要求確定。
(2)有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
a. 企業標準內容應符合強制性標準、法律法規的規定;
b. 企業標準的內容基本符合推薦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個別指標與推薦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不符的,應證明其合理性,并在標簽上明示;
c. 企業標準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不一致的內容,應當提供工藝相同或相似、產品相似的標準內容,證明其合理性。
d. 企業標準中項目調整,更有利于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更有利于保證產品質量安全。
6. 在發證檢驗項目中,有的明確規定了對有毒有害物質的檢驗,如“蘇丹紅”等。對沒有明確規定的,是否可以不檢?如有可能存在“蘇丹紅”等有毒有害物質,應如何處理?
答: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和有關規定中,有明確規定的檢驗項目,必須檢驗;沒有規定的項目,可以不檢;但是產品中有可能存在“蘇丹紅”等有毒有害物質時,應增加檢驗項目。
二、其他糧食加工品
7.主食如饅頭、花卷、煎餅、包子等,該納入哪一類?
答:該類食品納入糕點發證范圍,執行糕點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饅頭、花卷、包子納入糕點申證單元中的蒸煮類,煎餅納入糕點申證單元中的烘烤類;發證檢驗按GB7099《糕點、面包衛生標準》執行。脂肪含量低的產品可不檢酸價、過氧化值。其他項目按企業標準執行。出廠檢驗項目按細則執行。速凍工藝生產的該類食品,按速凍面米食品發證。
8. 我們日常生活中所食用的濕米粉是否屬于發證范圍?
答:“濕米粉”如果是用于生產元宵、湯圓的原材料濕態糯米粉,屬于其他糧食加工品的谷物碾磨加工品申證單元;若是經過熟化但需經過加熱才能食用的濕米粉(如云南、廣西濕米線)則屬于其他糧食加工品中谷物粉類制成品申證單元。
9. 大米生產加工企業已有大米生產許可證,現在生產黑米、紅米,碎米、糙米產品是否要按其他糧食加工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再另外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
答:只要生產大米、小麥粉、掛面之外的其他糧食加工品即按照其他糧食加工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
若碎米只作為食品原料,不直接到市場銷售的,可以不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
10. 石磨生產的糧食加工品灰分較高,如何處理?
答:企業所用的生產加工設備,必須保證最終產品的各項指標符合標準要求,若該企業由于設備問題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則需要改造或更新生產加工設備。
11. 企業生產加工真空包裝形成的八寶粥原料,將購回來的糯米、黑豆、紅豆等產品,按比例包裝銷售,歸入哪類發證范圍?
答:該類八寶粥原料:糯米、黑豆、紅豆等谷物組合型包裝產品,經過除雜、包裝等加工過程,納入其他糧食加工品中谷物加工品申證單元。
三、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動物油脂
12. 用小品種植物油生產的油丸,例如超臨界萃取工藝生產的枸杞油,做成的枸杞油丸是否在發證范圍?
答:超臨界萃取工藝或其他工藝生產的枸杞油或其他小品種食用植物油,不添加任何輔料,瓶裝或其他包裝形式(如:油丸),納入發證范圍,生產企業必須具備必要的生產設備。
13. 獲得食用植物油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是否可以委托通過GMP認證的企業進行膠囊包裝葵花籽油等?是否可以將該企業做為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的包裝車間進行核查?
答:GMP認證企業進行膠囊包裝葵花籽油產品生產,該企業屬于植物油分裝企業,需申請食用植物油生產許可證,獲得食用植物油生產許可證后,作為委托加工處理。不可以作為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的包裝車間進行現場核查。
四、調味料產品
14. 調味料產品細則中半固態調味料涉及蛋黃醬加工,蛋制品細則中也涉及蛋黃醬加工,應歸哪類食品發證?
答:以企業生產的主導產品來確定,調味品生產企業要按調味料細則審查發證,對于蛋制品生產企業,按蛋制品審查細則進行審查發證。
五、肉制品
15.淀粉含量大于10%的腸類產品應納入哪類食品的哪個申證單元?
答:淀粉含量大于10%的腸類產品應納入肉制品中熏煮香腸火腿制品申證單元,產品名稱中必須含有“淀粉”字樣,如:“xxx淀粉腸”或“淀粉xxx腸”等。淀粉含量超過10%的產品應制訂并執行企業標準,標準須規定蛋白質含量不得低于5%。
16. 肉制品細則中生香腸類和中國臘腸類有何區別?
答:生香腸是熏煮香腸的一種半成品,與熏煮香腸工藝基本一樣,只是不經過熱加工。其主要加工工藝包括:選料修整、配料、腌制、絞切、斬拌(或攪拌)、填充和包裝。中國臘腸類其主要加工工藝可分為:選料切丁、配料、灌制、晾曬、烘焙和包裝等。其主要區別在于中國臘腸類需要晾曬和烘焙,生香腸不需要此工序。
17.肉制品加工企業生產的鹵蛋應納入哪類產品發證?
答:按肉制品細則審查發證。產品歸醬鹵肉制品申證單元。發證檢驗按熟肉制品衛生標準與企業標準執行。
六、乳制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及其他配方谷粉
18. 什么是牛初乳粉?是否可以添加其他乳制品?
答:牛初乳粉是以牛初乳為原料,經殺菌、離心脫脂低溫干燥等工藝制成的粉末狀或結晶狀產品。牛初乳粉不得添加其他乳制品及任何物質,否則,不得稱之為牛初乳粉。
19.對以復原乳為原料生產乳制品的生產企業如何要求和規定?
答:企業的生產條件要符合《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審查通則》和《乳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規定。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液態奶生產經營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進行現場核查時,可根據產品的定義和基本工藝流程,按照乳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要求進行核查,減去收奶設備即可。
20. 嬰幼兒配方乳粉審查細則中原輔料要求企業應對使用的維生素和微量元素等食品營養強化劑進行定期驗證,這里的“定期驗證”具體指什么?
答:企業應對使用的維生素和微量元素等食品營養強化劑進行定期驗證,是對原料質量按企業的驗收標準進行檢驗。目前大部分企業不具備檢驗能力,應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并有檢驗報告。
21. 乳制品清潔作業區“企業特定的殺菌方式進行殺菌”指什么方式?
答:企業特定的殺菌方式可有紫外線、臭氧、殺菌劑熏蒸等,方式不盡相同,只要能夠殺滅對產品質量有危害的微生物,并符合食品衛生的要求即可。
七、飲料
22. 氨基酸口服液等營養口服液,是否歸屬飲料單元或特殊膳食食品?
答:按照普通食品生產的氨基酸等飲料可納入飲料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發證范圍,但產品名稱不得以藥品的名稱來命名。氨基酸口服液不是食品名稱。
八、方便食品
23. 月餅餡料應納入哪類產品?
答:月餅餡料納入糕點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發證范圍。
(1) 月餅餡料的基本生產流程:包括原輔料處理、熟制(混合)、冷卻、包裝等環節。
(2)月餅餡料必備的生產設備包括:a原輔料處理設施(清洗設施,粉碎設備等);b熟制設備(如夾層鍋等);c冷卻設施;d包裝設備(如包裝機等)。
(3)產品相關標準:SB 10350-2002《月餅餡料》;經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
(4)檢驗項目:參考糕點質量檢驗項目表,月餅餡料的檢驗項目包括:感官,凈含量,干燥失重,總糖,脂肪,酸價,過氧化值,總砷,鉛,黃曲霉毒素B1,二氧化硫,防腐劑(山梨酸,苯甲酸,丙酸鈣(鈉)),甜味劑(糖精鈉,甜蜜素),色素(根據色澤選擇測定),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霉菌,標簽,企業標準規定的其他項目。其中,水豆蓉餡、水豆沙餡不檢干燥失重、脂肪、酸價和過氧化值項目。
24. 波紋面工藝和熱風干燥面非常類似,但產品的碘呈色和復水率兩項指標達不到方便面的要求,產品需煮后才能食用,產品通常執行企業標準。該類產品應歸屬哪類?
答:屬其他糧食加工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發證范圍。
25. 方便食品企業自己生產料包如何審查,料包列入何類產品?
答:根據料包的產品屬性,按相應細則審查,發放方便食品生產許可證。
九、速凍食品
26. 目前有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不采用速凍工藝,而是采用冷凍工藝,如冷凍面團,這些產品應納入哪類產品發證?
答:采用冷凍工藝生產的食品,不能納入速凍食品的發證范圍,按相應類別發證。如冷凍面團應按其他糧食加工品發證。
27. 非速凍的肉丸產品如何發證?
答:按肉制品審查細則發證。熟的肉丸歸醬鹵肉制品申證單元,執行熟肉制品衛生標準與企業標準;生的肉丸歸腌臘肉制品申證單元,執行腌臘肉制品衛生標準與企業標準。
28.“沒有包裝的速凍其他食品不得銷售,嚴禁拆包零售”有何依據?
答:依據SB/T10379-2004《速凍調制食品》和SB/T10289《速凍面米食品》的規定。
29. 速凍食品(速凍其他類)中出廠、發證、監督檢驗都有微生物項目,但速凍蔬菜標準中沒有微生物指標要求,如何對上述產品的微生物項目進行考核?
答:對于僅生產速凍果蔬制品的企業,若企業標準中沒有微生物檢驗項目,其相應的出廠、發證、監督檢驗項目可不作要求。
十、薯類食品
30. 切片型馬鈴薯片原來按膨化食品發了證,薯類食品審查細則實施后是否應當重新審查換證,編號如何確定?
答:已按膨化食品發證的切片型馬鈴薯片可以繼續使用膨化食品的編號。
31. 中式糖果如南糖、麻糖、關東糖等應放在哪一單元,若放在糖果單元,則糖果單元衛生標準未涵蓋。
答:按照糖果發證,發證檢驗項目可按企業標準判定。
十一、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32.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是否要求有國家特種工種職業資格“評茶員”資質?
答:含茶制品和代用茶不要求有國家特種工種職業資格“評茶員”資質。
33. 含茶制品做微生物檢驗按哪個標準執行和判定?
答:含茶制品審查細則只要求速溶茶類做微生物檢驗,檢驗結果按企業執行標準判定。
十二、其他酒
34. 無醇葡萄酒是否按葡萄酒發證?
答:根據GB 15037-2006《葡萄酒》標準規定,該產品應稱為“脫醇葡萄酒”,按葡萄酒及果酒審查細則發證。
35. 其他酒審查細則中,必備生產設備有灌裝設備,但沒提洗瓶設備,是否可理解為不需要洗瓶機?
答:企業至少應具備半自動洗瓶機。
36. 企業自釀的黃酒、白酒等作為酒基使用,是否要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
答:生產黃酒、白酒都必須取得生產許可證。
37. 白蘭地酒是否可以用不銹鋼罐等貯存?
答:根據GB 11856-1997《白蘭地》國家標準的規定,白蘭地需經橡木桶貯存一定時間,而后可在其他容器中貯存。
38. 白酒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中,必備的檢驗設備中,要求有分光光度計,用來測甲醇、雜醇油項目。但企業采用氣相色譜測定甲醇、雜醇油項目,是否還需要購置分光光度計?
答: 企業采用氣相色譜測定甲醇、雜醇油項目,可不需要分光光度計。
39. 新的白酒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中,對申證單元和產品劃分了“白酒(液態)”,請問白酒生產企業在其產品外包裝上,標識產品名稱時必須與許可證的名稱一致標注“白酒(液態)”嗎?
答:白酒企業在其產品外包裝上標識產品名稱時應按照GB10344《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的規定標注。
十三、蔬菜制品
40. 朝鮮族特色小食品、小咸菜如干制明太魚、干蔬菜、山野菜、豆制品,經清洗、瀝干、拌制、包裝屬哪類?需要辦幾個證?
答:應根據產品配方確定產品中的主要產品,按照主要產品類別申證。如果是以蔬菜干制品為主,其他魚干、豆制品只要按照相關細則核查其生產條件是否符合即可。
41. 葛根加工品如何劃定申證單元?
答:葛根可按不同工藝生產成多種產品,葛根汁按其他飲料類發證,葛根粉按蔬菜制品發證,葛根淀粉按淀粉及淀粉制品發證等。
十四、水果制品
42. 果醬、果味醬、巧克力味醬應放在哪一單元?
答:果醬可納入水果制品或調味料的發證范圍。果味醬、巧克力味醬納入調味料的發證范圍。純巧克力醬納入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發證范圍。
43. 葡萄干、杏干、無花果干等晾曬大都為農戶進行,晾曬后,為加工企業收購進行分選、包裝。對晾曬的個體農戶和分裝企業如何要求,如何申證?
答:個體農戶對葡萄、杏、無花果等農產品進行晾曬等初級加工,可不申請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對葡萄、杏、無花果等農產品進行加工,包括收購、分選、包裝葡萄干、杏干、無花果干等,應嚴格按照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審查通則和水果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進行申證。
茶葉、干制水產品、香辛料、蔬菜、食用菌等食品參照執行。
44. 水果干制品的水分指標,是否按企業標準判定?
答:桂圓、荔枝、葡萄干和柿餅的水分指標,按GB16325-2005《干果食品衛生標準》執行。其他水果干制品的水分指標依據企業標準判定。
十五、其他豆制品
45. 生產企業在生產豆皮時,在最后生產工藝加了一個速凍步驟,我們是按豆制品發證還是按其他速凍制品發證?
答:按該企業所生產的主導產品的類別來劃分。如果是速凍產品生產企業,按速凍食品發證;如果是豆制品生產企業,按發豆制品發證。
46. 部分臭豆腐產品是用豆腐經臭鹵浸泡而制成的非即食產品,在浸鹵過程中有一定程度的發酵現象。但該產品均由已經取得非發酵性豆制品許可證的企業生產,其生產工藝與發酵性豆制品不同,是否按非發酵性豆制品發證?
答:由于此類產品沒有經完全發酵,因此可將此類產品按非發酵性豆制品發證。
47. 豆制品廠生產面筋是否需單獨取證?
答:按企業主導產品發放豆制品或其他糧食加工品生產許可證。
48. 栗羊羹產品為豆沙加瓊脂加工而成是否可按其他豆制品取證?
答:按企業主導產品發放豆制品、糕點或蜜餞生產許可證。
49. 豆皮香酥的工藝流程是腐皮浸泡、絞絲油炸、攪拌調味成型、真空包裝。請問豆皮香酥應納入哪個單元?
答:此種產品可納入豆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中的非發酵性豆制品單元。
50. 變性淀粉是否列入發證范圍?
答:由于變性淀粉在食品工業多屬于添加劑和改良劑,所以不屬于淀粉及淀粉制品發證范圍。
十六、糖
51. 審查細則修訂說明石灰、硫磺、磷酸等加工助劑為必須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是否意味著企業可以用工業級的石灰、硫磺和磷酸作為加工助劑?
答:審查細則修訂說明石灰、硫磺、磷酸等加工助劑為必須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并不意味著企業可以使用工業級的硫磺和磷酸作為食品生產加工助劑,而只是說當沒有食品級加工助劑時,如石灰,可使用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加工助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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