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作為市場準入的有力抓手,為規范食品經營許可活動、加強食品經營監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駕護航。食品伙伴網對企業食品經營許可相關常見問題進行匯總并進行相應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助益。
一、哪些情況不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
根據相關規定,以下幾種情況無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
(1)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
《食品安全法》規定“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有關事項的公告》對于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有關事項作出了詳細規定。
(2)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通過網絡銷售其生產的食品的
《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規定“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通過網絡銷售其生產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3)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的
根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關于自產自銷企業沒有食品經營許可證能否銷售產品的答復,“食品生產企業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生產食品并進行銷售的,不屬于食品銷售行為,不需要單獨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4)跨境電商企業在線下開設展示(體驗)店,但實際不銷售食品的
《總局辦公廳關于食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有關監管問題的復函》規定“食品跨境電商企業在線下開設展示(體驗)店,但實際不銷售食品的,不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但該展示(體驗)店應當在其營業場所設立提示牌,提醒消費者現場不銷售食品。”
(5)銷售食品添加劑、從事食品物流的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食品添加劑銷售、食品物流并不屬于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因此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6)醫療機構、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的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應當通過醫療機構或者藥品零售企業向消費者銷售。醫療機構、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二、“一照多址”怎么辦食品經營許可證?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按照相關制度的規定,營業執照可能出現“一照多址”,其中法人企業的住所是唯一的,經營場所可以多個。
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食品經營許可實行一地一證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一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因此,對于一照多址的企業,應按照實施食品經營的具體地址分別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但不同地址的許可證應當在其經營者名稱后面按照一定的規則加上后綴加以區別。
三、已具備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網絡銷售需重新辦理嗎?
《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規定“主體業態包括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如申請通過網絡經營、內設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后以括號標注。”例如:食品銷售經營者(網絡經營)。因此,食品經營者如果已具備食品經營許可證,需從事網絡銷售的,應進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變更。
四、沒有實體店能辦食品經營許可證嗎?
《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規定“無實體門店經營的互聯網食品經營者應當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固定的食品經營場所,貯存場所視同食品經營場所,并應當向許可機關提供具有可現場登陸申請人網站、網頁或網店等功能的設施設備,供許可機關審查。”且無實體門店經營的互聯網食品經營者不得申請所有食品制售項目以及散裝熟食銷售。
五、委托加工的委托方是否要食品經營許可?
沒有生產許可的企業委托其他企業進行食品加工并銷售,此過程屬于食品經營行為,因此需要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且其“食品經營項目”必須涵蓋委托加工的食品類別。
有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銷售自己生產的產品不需要辦理經營許可,但委托他人進行生產,是否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則存在一定爭議。有人認為雖然委托方本身也具有生產資質,但實際是購買別家企業的產品,實為銷售行為,需要辦理經營許可;還有人認為委托方承擔產品的所有食品安全責任,視同委托方自己加工產品一樣,且委托方已取得該類產品生產許可證,沒有必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
結語
由于各地在監管執法時也存在分歧,因此為降低風險,食品伙伴網建議企業無論有無生產許可證,銷售委托其他企業加工的食品都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