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食品生產許可SC的41個精選問答
1.營業執照必須包含生產許可證上所有產品類別?
是的。
SC申報時營業執照會同步上傳,針對未包含此次申請類別的營業執照監管人員會先通知企業辦理相應擴項后再行申請。具體規定可參照《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的規定及其附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監管部門和監管職責的“先照后證”改革相關審批項目中130項食品生產許可。
2.集團公司和子公司是否可以一起申請食品生產許可?
集團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一起申請食品生產許可,子公司也可以單獨申請。
3.針對普通食品,一個食品生產車間可以申請多個單元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嗎?
針對普通食品,企業需先對照其審查細則、通則及評分表進行自查,確保生產布局、工藝流程等符合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和通則的要求,無食品安全隱患、無交叉污染產生,車間是可以共用的。關于更多共線問題詳情可查閱普通(保健)食品,藥品,食品添加劑,特醫共線生產相關法規匯總。
4.通則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是指什么人員?可否理解為QA和QC人員?
不可以簡單理解為QA和QC人員。在食品生產審查通則中提到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指的是各部門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以及生產工藝關鍵環節的操作人員,類比SC網上申報人員部分。
5.同一類別、同一執行標準的不同產品,但工藝略有不同,都要報嗎?
符合SC獲證的品種明細,符合其執行標準,核心生產工藝需符合審查細則和執行標準的要求,允許略有不同。
6.申報SC現場審核時怎樣選擇應審產品?
一個產品代表一個品種明細,優選工藝簡單的產品。
7.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現場檢查必須要動態的嗎?初次申證要是試產,都在糾結是否會被判“無證生產”?
申證前,企業可以試生產,生產的產品標簽上SC號空著進行全項送檢及現場給審核老師查看等即可;針對是否需要現場審核建議與審核組確認,根據企業的情況而定,目前不強制審核當天必須生產。
備注:試生產記錄應妥善留存,以備審核組查驗。
8.普通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具備自己的實驗室嗎?
不是必須具備自己的實驗室,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機構。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九條 食品生產企業可以自行對所生產的食品進行檢驗,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9.申請食品生產許可送檢時是按照許可證附件明細進行嗎?
SC分類目錄中二級分類包含的產品類別必須送檢,可根據工藝差別性結合監管部門的意見決定是否按照品種明細送檢。
10.產品送檢需要注意什么?
試制食品檢驗可以由生產者自行檢驗,或者委托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檢驗。
申報SC時執行同一個標準原則上只做一個發證檢測報告就可以,比如說味精,里面有加鹽味精、增鮮味精等,只做一種的發證檢驗就可以。
味精在SC品種明細中是分開描述的(谷氨酸鈉、加鹽味精、增鮮味精),但因其審查細則工藝描述中未分開描述,為一種工藝,故只需送檢其中一種即可。如企業不確定,可與監管部門或檢測機構進行確認后再行送檢。
11.新的審查細則沒有明確規定出廠檢驗指標,工廠如何界定出廠檢驗有哪些指標?
舊審查細則可結合審查細則和有效執行標準綜合界定。新版審查細則例如:2017版飲料審查細則第二章“包裝飲用水生產許可審查要求”中第26條明確:包裝飲用水企業的檢驗能力至少滿足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渾濁度(必要時)、臭氧濃度(有此工藝的)、電導率(飲用純凈水)、pH值(飲用純凈水)、色度等項目的測定。-以上情況類比出廠檢驗指標,特殊情況如嬰幼兒配方乳粉比較特殊需要全項檢驗。
12.針對出廠檢驗指標確認,舊審查細則和新執行標準的沖突性如何解決?
以新頒布的標法為準,并結合當地監管人員意見綜合評價得出。例:2006版的其他水產品審查細則中風味魚制品的出廠檢驗指標包含水分和鹽分,但是在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動物性水產制品》中并未規定需要檢測水分和鹽分指標,故企業結合當地監管部門的意見以及標準法規版本的先后順序,在制定企業標準時可以不包含這兩項指標,在制定企業內部產品標準時可將其作為內控指標來進行管控。
13.產品標簽執行標準和生產許可申請時提報的標準不一致是否合規?
不合規。
如SC證書上載明了執行標準,標簽標注的執行標準應與申請生產許可時的標準(即SC證書上載明的執行標準)一致,如想執行其他標準,需進行執行標準變更申請。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現有工藝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設備設施、食品類別等事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14.初次申證,產品SC還未申請下來,包裝物著急印刷,可以先印刷包裝物,待SC申請下來,SC號再行加貼嗎?
目前暫無規定明確SC號不允許加貼。可以先印刷包裝物,待SC申請下來,SC號再行加貼,但是在SC沒有申請下來時,生產的產品不能用來銷售。在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 附則中第四十九條有提到:申請人試生產的產品不得作為食品銷售。
15.申報SC,申證樣品要做幾批?樣品標簽可以紙質打印還是必須印刷?
試生產數量能滿足申證送檢、企業安全評估、現場審核查驗等要求就行;
樣品的標簽用A4打印或印刷皆可,但標簽內容需符合標識要求(除了SC證號空著)。
16.申請SC時,樣品的包裝只有內包裝,無外包裝實物及其相應資質是否可以?
需要外包裝及其相應資質材料。
SC審核時,會模擬食品正常的流通過程來進行全方位審核,故其外包裝(彩盒、紙箱)等應一應俱全。
17.食品生產許可辦理有何趨勢變化?
國家及各地方陸續發布了《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優化食品生產許可有關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落實〈上海市低風險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等規定,低風險食品開始陸續實施“告知承諾”辦理方式。
18.食品生產包裝有無最小產品規格的要求?
目前食品生產許可暫時沒有對產品規格大小進行限制。
19.對于工廠設計分區,必須按照細則內容要求執行嗎,怎樣才能保證分區符合要求?
分區需嚴格按照細則執行,目的為確保產品質量合規,可從人流、物流等方面綜合判定其合規性。
20.生產車間布局變化,如原有成品倉庫外租是否需要向監管部門備案?
需要。
提報SC材料時已經將車間布局圖官網上傳,如發生變化需向監管部門備案,如未備案后期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將會提出不符合項,涉及食品安全隱患的可能導致停產整改。
其中需要特別注意:《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五章變更、延續、補辦與注銷中第三十二條,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現有工藝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設備設施、食品類別等事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21.新《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頒布對外設倉庫的管理有什么變化?
《辦法》簡化了食品生產許可證書的內容,刪除了外設倉庫信息,同時刪除了相關的規定。《通則》中同步刪除了外設倉庫等與《辦法》不適應的條款內容。
22.SC變革之后委托關系生產的產品還需要辦理委托加工備案嗎?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答記者問中有提到委托加工屬于市場行為,行政部門不應干涉,新的《辦法》取消食品生產者向監管部門進行委托加工備案的規定。食品生產委托雙方只需要根據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真實標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以及被委托方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等信息即可。
23.QS轉變SC后還會有生產許可logo標志嗎?有效期有何變化?
QS轉變SC后不再會有生產許可logo標志,證書有效期也由3年延長至5年,《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章“審查與決定”中第二十五條明確: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日期為許可決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為5年。
24.食品的換證是SC,食品接觸材料的還是QS,為什么不統一呢?
機構改革前,食品和食品接觸材料分屬不同的部門監管,食品由原食藥局監管,食品接觸材料由原質監局監管;新頒布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中提到的QS到SC的變革僅適用于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不適用于食品接觸材料。機構改革后兩者統一由市場監管總局監管,后期如發布相關政策,伙伴網會及時更新告知,請及時關注食品伙伴網、食品標法圈推送的信息。
25.廠址變遷需要重新審核嗎?和新申請SC是一樣的嗎?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食品生產者的生產場所遷址的,應當重新申請食品生產許可。
《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2022版)》規定,對于生產場所遷址,重新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的,審批部門應當按照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的要求審查,并組織現場核查。
26.請問生產設備變更后,可以立刻生產嗎?還是要等現場審查通過后才可以生產?
根據《通知》第十條規定,主要生產設備設施發生變化的,需要申請變更食品生產許可,審批部門應當按照變更食品生產許可的要求審查。因此,企業需要待現場核查通過后方可生產。
27.資料已受理,進入審核階段,無法撤回,網上信息還能再做修改嗎?
可以,審核組現場審核時可溝通審核組長進行修改。
28.《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2022版)》頒布后,辦理各階段時限有什么變化?
取消了部分時限的描述,如組建核查組的時間要求由“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修改為“實施現場核查前”。
縮短了部分審核過程的時限要求,如審查過程中審核組的異議解決環節時限由3個工作日縮短為1個工作日。核查組應當自接受現場核查任務之日起完成現場核查的時限由10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詳見《通則》第二十、二十八條。
29.現在能通過SC編號判定生產類別嗎?SC編號代表什么意思?
新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實施后,企業開始推行 “一企一證”,單食品類別的企業通過SC編號的前3位可以判定食品類別;多食品類別的企業無法通過SC編號判定企業生產的全部類別,前3位一般為企業由QS申請轉換SC時首次審核的食品類別。
SC編號具體代表的意思如下:
30.去哪里可以系統查詢所有SC(QS)獲證信息?
進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食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信息查詢平臺(https://spaqjg.e-cqs.cn/spscxk/),可查詢各省SC(QS)獲證信息,詳情如下圖所示:
31.是不是所有的SC信息都能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食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信息查詢平臺上查到?
不是所有的都能查到。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食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信息查詢平臺下方提到:本系統的食品生產許可證信息來源于各地發證機關,涉及許可證信息不全或信息有誤,請聯系發證機關進行修改!信息更新具有滯后性,企業還是應以SC紙質證書為準。
32.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副頁有無統一的格式規定?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0年2月26日發布的《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生產許可文書和食品生產許可證格式標準的通知》中對正本、副本、副頁的格式進行了具體規定,詳見下圖:
33.正本和副本有什么不一樣,產品怎么分類,有分類目錄嗎?
SC證書的正副本內容無本質上的區別,副本會在上面有副本標注,比正本多了右側說明部分。分類目錄可參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0年2月26日發布的《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修訂公布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的公告》。
34.SC證副頁的產品明細,列出產品名稱,后續生產同類別但不同品名產品,需要再備案嗎?
生產需嚴格按照SC獲證范圍來進行生產,符合已獲證品種明細名稱及執行標準即可生產(參考SC副頁明細)。
35.出口加工區內的食品生產企業,以及出口加工區外僅以出口為目的的食品生產企業是否需要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
不需要。
在原國家食藥總局關于貫徹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
出口加工區內食品生產企業無需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
出口加工區外的食品生產企業僅以出口為目的,無需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
36.食品組合包裝需要辦理生產許可嗎?
一家企業將多個獨立包裝可單獨銷售的食品進行簡單的組合包裝后,作為一個銷售單元進行銷售,若組合包裝的所有食品均為外購,不涉及對食品本身的生產加工,則不屬于食品生產活動,無須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若生產其中的部分或全部食品,且屬于食品生產許可范圍的,則應按照相應產品審查細則及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取得食品生產許可。
備注:(1)企業的上述包裝行為,必須保持內含食品的原有狀態(即獨立包裝可單獨銷售),不得對其原包裝進行拆分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改變。
(2)經上述組合包裝形成的最終銷售單元若符合預包裝食品的定義,其標簽標識必須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的相關要求。
(3)企業應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義務,保證所采購原料(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自熱包等其它非食品原料)來源合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并對其組合包裝產品承擔法律責任。
37.企業地址變更后舊版包裝使用期限是多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等規定,企業從事食品生產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并依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要求從事食品生產,保證食品安全。目前尚無企業地址變更后繼續使用舊版包裝過渡期的相關法律規定。
38.目前辦理SC延續什么時間開始辦理合適?
食品生產者應當在《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及時向許可部門申請延續。
39.省、市、縣管理食品生產許可類別權限的原則是什么?各地區不同類型SC的承諾辦理時限有無不同?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食品類別和食品安全風險狀況,確定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權限。
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生產許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關于不同類型SC的承諾辦理時限如各省無特別規定,可參照國家相關規定。
伴隨審批權限的下放目前各地情況不一。
40.近期食品生產許可權限有何變化?
各省食品生產許可權限正逐級下放,由省級到市級到縣區局,以山東省為例,隨著2018年5月21日山東省第四批生產許可下放公告的公布,山東省已完成全部許可權限下放,自2018年6月1日起,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劑共計四個大類的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權限由省局調整下放至各市局承擔,各市局不得再次下放。
41.為推動新產品發展有什么新的政策變化嗎?
新《通則》第四條明確:對未列入《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和無審查細則的食品品種,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辦法》和本通則的相關要求,結合類似食品的審查細則和產品執行標準制定審查方案(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審查。
二、各部門迎檢注意事項匯總
現針對在SC辦理過程中各部門需要注意的典型問題,食品伙伴網來為大家一一做出解答。
1.人力資源部門在迎接SC審核前需要注意哪些?
1.1健康證明:確保所有人員必須有合格的健康證明,尤其是SC提報人員及被審核區域人員的健康證必須確保有效;
1.2培訓及考核:相關崗位人員參與了基礎知識、質量意識、崗位技能等相關培訓,并保存相應的培訓記錄和考核記錄;
1.3確保審核當天被提報人員當場參與審核,尤其是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在審核現場接受考核;
1.4完善的人員檔案,必須確保不得招聘錄用食品行業禁止從業人員,并進行文件化的承諾等。
2.后勤保障部門在迎接SC審核前需要注意哪些?
2.1確保工作服干凈衛生;
2.2做好審核當天外來人員管理;
2.3監控時時有效,并做好抽查記錄;
2.4確保其管理區域的衛生整潔,包括防塵、防霉、防蟲等管理與維護工作,確保不得出現污染、積水等影響衛生及食品安全的負面因素等。
3.財務部門在迎接SC審核前需要注意哪些?
做好固定資產證明存檔,以防有爭議時,備查等。
4.物料管理部門在迎接SC審核前需要注意哪些?
4.1做好倉儲環境衛生清理工作;
4.2成品、半成品做好離地離墻離天花板的“三離”工作,不得直接接觸地面;
4.3蟲鼠害裝置配備合理且有效;
4.4物賬相符且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
4.5現場記錄皆及時有效填寫/審核;
4.6計量用工具檢定證書有效,并做好日常校準管理;
4.7物料標識到位;
4.8分區合規;
4.9做好不同區域的標識(設立不合格品區/待檢區)等。
備注:有外租倉庫的需提前準備好倉庫租賃合同、倉庫所有方資質、影像資料、照片、相關記錄等備查。
5.設備管理部門在迎接SC審核前需要注意哪些?
5.1保證迎審設備做好調試;
5.2設備的點檢、潤滑等相關制度及記錄存檔完好;
5.3應審當天確保維修人員到位,隨時配合設備應急狀況等。
6.EHS在迎接SC審核前需要注意哪些?
6.1保證安全通道合規;
6.2消防器材完整且有效管理;
6.3確保特種設備及人員相關證書有效等。
7.質量管理部門在迎接SC審核前需要注意哪些?
7.1.QA需將資料與現場進行核對確保一致性,對所有應審現場組織人員進行預審;
7.2物料/成品所執行的標準需受控下發,并確保有效;
7.3做好物料驗收記錄及相關憑證存檔;
7.4設備新安裝的軟管做好安全性檢測;
7.5化驗室需保證儀器配備完整并校準鑒定有效;
7.6試劑皆有效且做好配制及標定標識,對于購買的標定后的標準試劑則需要有供方合格的出廠檢驗報告;
7.7檢驗人員熟練掌握應審產品檢驗項目的測試方法,并熟練掌握實際操作技能;
7.8現場有檢測執行的國標文本或SOP,需受控下發;
7.9現場記錄皆及時有效填寫/審核;
7.10外檢報告項目完整準確,外部委托檢測的協議(如有);
7.11需有應審產品的完整標簽;
7.12品控制定的SOP需符合產品實際工藝流程,并現場驗證;
7.13應完善相應產品的標準配料表,對其中的食品添加劑必須依據GB 2760進行合規性判斷等。
8.生產管理部門在迎接SC審核前需要注意哪些?
8.1設備經過調試運行;
8.2現場工器具保證配備完整且完好;
8.3做好車間衛生清理工作;
8.4成品、半成品做好離地離墻離天花板的“三離”工作,不得直接接觸地面;
8.5蟲鼠害裝置配備合理且有效;
8.6現場記錄皆及時有效填寫/審核;
8.7計量用工具檢定證書有效,并做好日常校準管理;
8.8物料標識到位;
8.9分區合規;
8.10做好不同區域的標識(設立不合格品區);
8.11現場有產品生產執行的SOP,需受控下發;
8.12現場人員需熟悉產品生產過程;
8.13現場的設備布局、物流方向、人流方向等要合理,不能產生交叉污染;
8.14現場清洗消毒管理及設施設備的管理必須符合SOP要求等。
有一些問題在迎審過程中高頻反復出現,如:現場記錄未及時填寫/審核,或者相關記錄未擺放在作業現場;蟲鼠害控制裝置失效,相關人員在檢查時只流于表面,未做實際驗證;生產用工器具現場配備不完整;現場人員不能正確回答老師所提問題;衛生不達標等等。建議企業依據食品生產許可的相關標法規定,做好自查及落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