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食品出廠實行強制檢驗。
一是那些取得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準,具有產品出廠檢驗能力的企業,可以實施自行檢驗其出廠的食品。實行自行檢驗的企業,應當定期將樣品送到指定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定期檢驗;
二是已經取得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但不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的企業,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則,委托指定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食品出廠檢驗;
三是承擔食品檢驗工作的檢驗機構,必須具備法定資格和條件,經省級以上(含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查核準,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公布承擔食品檢驗工作的檢驗機構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