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獲得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頒布發的《出口食品廠衛生注冊登記證》的企業,其產品在國內銷售的,必須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并按規定接受審查,但在審查項目上應適當簡化。已獲《出口食品廠衛生注冊登記證》的企業在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時與其他企業的不同之處主要有兩個方面:
企業提供材料時應增加相應的證書和證明,如《出口食品廠衛生注冊登記證》,獲得HAPPC評審的,還需提供認證證書副本;
申辦《出口食品廠衛生注冊登記證》時已經通過審查的內容,不再進行重復審查;如果已包含《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審查內容。可以免于現場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