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程序:
(一)申請人向本行政區域及系統內地(市)及農墾、森工、監獄局綠辦提出申請,提交書面申請,并填寫《無公害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及《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并提交其它材料(一式兩份)。
1、申報主體的條件
申報主體不能是行政機關,必須具備以下有效證件:企業的營業執照、產品注冊商標、法人代碼、衛生許可證、工商稅務登記證。
2、申請報告格式
申請報告以文件形式上報,主送單位為本行政區域及系統內地(市)及農墾、森工、監獄局綠辦。報告的題目為:《關于“x x”牌x x (產品名)申請使用無公害食品標志的申請》。
3、產品原料產地要求必須是已經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無公害原料產地認定和無公害食品產品認證可同時申請。
(二)地(市)及農墾、森工、監獄局綠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進行前期考察,初審合格的將綜合考察報告及有關材料報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三)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接到委托單位申報材料后,在一個月內對申請企業及其產品原料產地環境、區域范圍、生產規模、質量控制措施、生產計劃、標準和規范的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四)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考察合格者,委托指定的環境監測機構對企業生產環境及其產品原料產地環境進行監測與評價并出具農業環境質量監測及現狀評價報告。
(五)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結合委托單位的考察報告、環境監測結果及評價報告,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委托指定的食品檢測機構對產品進行抽樣檢測并出具產品質量檢測報告。
(六)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產品檢測合格者終審批準,并與申請人簽訂協議,向申請人頒發無公害食品證書和牌匾,允許使用無公害食品標志,并向社會公告。
二、申報材料
(—)申請材料目錄(標明頁數和份數):
(二)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報告:
(三)無公害食品產地認定證書復印件;
(四)產地《環境檢驗報告》和《環境現狀評價報告》(兩年內的);
(五)《無公害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
(六)《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
(七)產地的區域范圍、生產規模;
(八)無公害食品生產計劃;
(九)無公害食品質量控制措施;(提交申請人制定的本單位的質量控制技術文件)
(十)產品或產品原料種植規程(加工規程、養殖規程、采集操作規程);
(十一)保證執行無公害食品標準和規范的聲明;
(十二)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資質證明材料;
(十三)無公害食品有關培訓情況和計劃;
(十四)申請認證產品上個生產周期的生產過程記錄檔案: (投入品的,使用記錄和病蟲草鼠害的防治記錄,要注明投入品的登記號);
(十五)“公司+農戶”形式的申請人應當提供公司和農戶簽定的購銷合同范本、農戶名單以及管理措施;外購原料需附購銷合同復印件;
(十六)企業營業執照、注冊商標復印件;
(十七)產地區域范圍、周圍環境示意圖及說明;#p#分頁標題#e#
(十八)產品的企業標準及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十九)一年內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原件);
(二十)申報產品的現有包裝式樣及根據無公害食品的包裝要求設計的新包裝方案及產品標簽;
(二十一)地(市)及農墾、森工、監獄局綠辦的綜合考察報告。
三、其它要求
1、《無公害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及《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一律用原件,不得用復印件、用鋼筆或簽字筆正楷 如實填寫,字跡整潔、術語規范、印章清晰。
2、所有附報材料用A4紙打印,并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 標明頁數,要有封皮,說明申請人和申報類型,一式兩 份。
3、所有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的公章。
4、無公害食品認證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有效期滿90日前按照本程序規定的無公害食品產地認定程序重新辦理。
(一)申請人向本行政區域及系統內地(市)及農墾、森工、監獄局綠辦提出申請,提交書面申請,并填寫《無公害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及《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并提交其它材料(一式兩份)。
1、申報主體的條件
申報主體不能是行政機關,必須具備以下有效證件:企業的營業執照、產品注冊商標、法人代碼、衛生許可證、工商稅務登記證。
2、申請報告格式
申請報告以文件形式上報,主送單位為本行政區域及系統內地(市)及農墾、森工、監獄局綠辦。報告的題目為:《關于“x x”牌x x (產品名)申請使用無公害食品標志的申請》。
3、產品原料產地要求必須是已經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無公害原料產地認定和無公害食品產品認證可同時申請。
(二)地(市)及農墾、森工、監獄局綠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進行前期考察,初審合格的將綜合考察報告及有關材料報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三)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接到委托單位申報材料后,在一個月內對申請企業及其產品原料產地環境、區域范圍、生產規模、質量控制措施、生產計劃、標準和規范的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四)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考察合格者,委托指定的環境監測機構對企業生產環境及其產品原料產地環境進行監測與評價并出具農業環境質量監測及現狀評價報告。
(五)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結合委托單位的考察報告、環境監測結果及評價報告,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委托指定的食品檢測機構對產品進行抽樣檢測并出具產品質量檢測報告。
(六)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產品檢測合格者終審批準,并與申請人簽訂協議,向申請人頒發無公害食品證書和牌匾,允許使用無公害食品標志,并向社會公告。
二、申報材料
(—)申請材料目錄(標明頁數和份數):
(二)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報告:
(三)無公害食品產地認定證書復印件;
(四)產地《環境檢驗報告》和《環境現狀評價報告》(兩年內的);
(五)《無公害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
(六)《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
(七)產地的區域范圍、生產規模;
(八)無公害食品生產計劃;
(九)無公害食品質量控制措施;(提交申請人制定的本單位的質量控制技術文件)
(十)產品或產品原料種植規程(加工規程、養殖規程、采集操作規程);
(十一)保證執行無公害食品標準和規范的聲明;
(十二)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資質證明材料;
(十三)無公害食品有關培訓情況和計劃;
(十四)申請認證產品上個生產周期的生產過程記錄檔案: (投入品的,使用記錄和病蟲草鼠害的防治記錄,要注明投入品的登記號);
(十五)“公司+農戶”形式的申請人應當提供公司和農戶簽定的購銷合同范本、農戶名單以及管理措施;外購原料需附購銷合同復印件;
(十六)企業營業執照、注冊商標復印件;
(十七)產地區域范圍、周圍環境示意圖及說明;#p#分頁標題#e#
(十八)產品的企業標準及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十九)一年內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原件);
(二十)申報產品的現有包裝式樣及根據無公害食品的包裝要求設計的新包裝方案及產品標簽;
(二十一)地(市)及農墾、森工、監獄局綠辦的綜合考察報告。
三、其它要求
1、《無公害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及《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一律用原件,不得用復印件、用鋼筆或簽字筆正楷 如實填寫,字跡整潔、術語規范、印章清晰。
2、所有附報材料用A4紙打印,并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 標明頁數,要有封皮,說明申請人和申報類型,一式兩 份。
3、所有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的公章。
4、無公害食品認證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有效期滿90日前按照本程序規定的無公害食品產地認定程序重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