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食品發展面臨六大問題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食品營養知識的普及, 人們不斷更新食品質量需求觀念,從而更加關注食品安全質量,有 機食品逐漸走入了人們的視野。有機食品是指來自有機農業生產體系,根據有機認證標準生產、加工,在原料生產和產品加工過 程中不使用農藥、化肥、生長激素、化學添加劑、化學色素和防腐劑等化學物質,不使用基因工程技術,并經獨立的有機食品認證機 構認證的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
中國有機農業的發展,與有機 農業發展較快的國家和地區相比,尚存一定差距。在生產規模上,商務部等11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積極推進有機食品產業發展的 若干意見》中指出,目前,“中國有機食品占全部食品的市場份額不到0.1%,遠遠低于2%的世界平均水平。” 在消 費習慣上,北京市農業綠色食品辦公室進行的一項消費者認知和購買行為調查表明:“認識有機食品標識的消費者比例最低;購 買過有機食品的消費者比例也是最低,消費者對市場上銷售的有機食品信心最低。” 據此,有專家指出,我國有機食品的發展還面臨著六個方面的問題。
(一)法律法規有待進一步完善
近年來,各地相繼臺了一些涉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地方條例,如《北京市食品 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上海市食用農產品監管暫行辦法》等,但這些條例僅限于本地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即將于下月實 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雖然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農產品產地、農產品生產、農產品包裝和標識以及監督檢 查做了明確的規定,并規定了各部門的主要職責,但其中仍然沒有針對有機食品的條款。
(二)現行標準有待進一步修訂
中國有機食品標準在參考了國際上主要國家、地區及組織有機食品標準的基礎 上,又考慮到了中國特色的農業生產現狀,提出了有機食品的終端產品標準,即:“有機產品的農藥殘留不能超過國家食品衛生 標準相應產品限值的5%,重金屬含量也不能超過國家食品衛生標準相應產品的限值。” 但是,北京市農業綠色食品辦公室郝建強告訴本報記者,由于中國國家標準的 制定相對滯后于農業生產,許多農產品都沒有相應的產品國家標準,例如,“豆芽是消費者日常消費品,但至今沒有相應的國家 標準或行業標準,在現實的認證過程中,認證機構無法確定產品檢測指標,并判定產品是否合格。” 標準滯后的現狀給有機食 品的認證工作帶來了許多不便,這就要求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和國家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快對各類食 品產品標準的制訂、修訂工作,為有機食品認證提供標準保障。
(三 )政府鼓勵性政策有待進一步加強
有機食品的生產需要經歷一 個相對較長的轉換期,在此期間,生產基地用于土壤改良和生產技術的改進所需要的前期資金投入很高,一般的生產企業難以接受。 郝建強介紹說,為了推動有機食品的發展,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政府都制定了鼓勵性政策,“德國政府對實行有機農業生產的農戶 ,每公頃土地無償補助300馬克。荷蘭農業部1996年安排了6000萬荷蘭盾用于有機農業轉換的補助;1999年又撥款9 00萬荷蘭盾用于支持有機農業生產、推動有機食品發展。” 而中國發展有機農業和有機食品的鼓勵性政策還停留在政府文件中,只有少數 地區對實行有機農業生產的農戶或企業給予了資金補助,但力度不大,還沒有列入地方財政預算中。制定了鼓勵性政策的地區,資金 扶持也是以現金獎勵為主,部分企業為了獎勵而認證,致使部分地區對于有機農業生產的投入大,但效果差。這就需要有關部門制訂 相應的農業投入品及農業生產技術的相關優惠政策或實物補助,鼓勵各科研院所參與有機產品生產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帶動有機食品 生產基地的發展。
(四)認證機構有待進一步規范
農業部每年對37個城市進行經過認證的有機食品蔬菜質量例行抽檢,出現過 檢出國家禁用的有機磷農藥的情況,這一現象說明目前市場上經認證的有機食品質量不容樂觀。《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已 實施了近3年,有機食品的國家標準也實施了1年多,條例及標準的實施,從理論上可以保證通過國家批準的各認證機構認證的有機 食品能夠達到統一的標準。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部分認證機構 為了開拓有機食品認證業務,未能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其認證的產品質量也打了折扣。郝建強舉例說:“曾經出現過被一家認證 機構拒絕頒證的同一家企業獲得了另一家認證機構頒證的事件。” 這就要求國家認監委要針對有機農產品認證的工作特點,健 全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要求,規范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和工作人員的行為,增強認證的有效性,提高認證的權威性。
(五)獲證企業自律性有待進一步強化
2005年,某有機蔬菜生產企業因其生產的蔬菜中檢出禁用農藥而被要求退 出當地市場,郝建強認為,這不是一個偶然事件,而是中國有機食品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事件。“當前,有機食品監督管理的 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政府沒有相應的鼓勵政策,部分有機食品獲證企業、尤其是農業生產企業,在轉換期的高投入、低產出的風險以 及市場銷售的不確定因素面前,為了降低風險、提高利潤,沒有嚴格地按照有機食品標準進行生產,或者以未經認證的產品冒充有機 食品進行銷售,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也損害了有機食品的品牌形象。”
為了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各認證機構要依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對本機 構認證的有機產品生產企業的生產、加工和銷售實施監督管理,尤其是對生產企業使用有機產品禁用投入品的監管。
(六)國內市場有待進一步開發
北京市農業綠色食品辦公室曾接待了一位意大利留學生,據她反映:“ 在意大利,有機食品專賣店很多,消費者可以很方便地購買到有機食品,但來到中國后,卻很難購買到有機食品。”這反映了我國有機食品總量的不足和市場的滯后。
郝建強說,有機食品在 中國還是一個新生事物,消費者對有機食品的認知度本來就不高,加上一些媒體和企業為了增加產品賣點而大肆炒作有機食品,甚至 歪曲了有機產品的概念,使得本來就不了解有機產品的消費者購買有機食品的信心更低。同時,有機食品的價格較普通食品高30% —50%,部分產品高3—5倍,也限制了有機食品在國內的銷售。郝建強建議有機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圍繞有機產品生產 中所蘊涵的“可持續發展思想”,樹立有機食品良好品牌形象,為有機食品在國內市場的開拓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