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歐盟有機葡萄酒法規(EU) No 203/2012,從2012年8月1日開始,歐盟范圍內生產的有機葡萄酒需要滿足一套更加嚴格的標準,同時從2012年生產的葡萄酒開始使用新的“有機葡萄酒”(Organic wine)認證標志。此前歐盟出產的有機葡萄酒使用的是有機葡萄釀制(made from organic grapes)的認證標志。
新的規定要求,歐洲生產的有機葡萄酒中不得含有山梨酸,禁止使用脫硫工藝,同時亞硫酸(來自于二氧化硫)的含量紅葡萄酒中不得超過100毫克/升(對非有機的標準為150毫克/升),白葡萄酒和玫瑰葡萄酒中不得超過150毫克/升(對非有機的標準為200毫克/升)。
EU203/2012 EU203-20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