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部門近年來繼續遵循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大力發展有機農業,各地政府都在鼓勵從事相關農產品生產基地和生產經營主體申請有機產品認證,提升有機農業和有機農產品的消費認知度、市場認可度,充分彰顯有機農業和有機農產品的資源稟賦、生態價值、品質特色。那么人們常說的有機產品認證都有哪些認證類型以及相關的認證要求。
有機產品認證類型主要分為植物生產、野生采集、食用菌栽培、畜禽養殖、水產養殖、蜜蜂養殖、有機產品加工等,這些認證類型中我們常見比較多的有植物生產、野生采集、食用菌栽培、有機產品加工。
一、植物生產
1. 轉換期:
植物生產作為有機產品認證中常見的類型之一,在認證方面要注意的重點問題就是轉換期的問題,一年生植物的轉換期至少為播種前的24個月,草場和多年生飼料作物的轉換期至少為有機飼料收獲前的24個月,飼料作物以外的其他多年生植物的轉換期至少為收獲前的36個月,對于已經經過轉換或正處于轉換期的地塊,若使用了禁用物質,應重新開始轉換。
當地塊使用的禁用物質是當地政府機構為處理某種病害或蟲害而強制使用時,可以縮短上述內容規定的轉換期,但應關注施用產品中禁用物質的降解情況,確保在轉換期結束之前,土壤中或多年生作物體內的殘留達到非顯著水平,所收獲產品不應作為有機產品銷售。
2. 平行生產:
平行生產是指在同一個生產單元中可同時生產易于區分的有機和常規作物,但該單元的有機和常規生產部分(包括地塊、生產設施和工具)應能夠完全分開,并采取適當措施避免與常規產品混雜和被禁用物質污染。
同一生產單元內,一年生植物不應存在平行生產;多年生作物存在平行生產的情況下必須要滿足以下條件:要制定有機轉換計劃,計劃中要承諾在可能的最短時間內開始對同一單元中相關常規生產區域實施轉換,該時間最多不能超過5年,要保證有機和常規生產區域的產品能夠得到嚴格分離。
3. 對于產地環境的要求:
植物生產的土壤應符合GB 15618 的要求;
灌溉用水要符合 GB 5084的要求;
環境空氣質量符合GB 3095 的規定。
4. 緩沖帶:
應對有機生產區域受到鄰近常規生產區域污染的風險進行分析。
在存在風險的情況下,則應在有機生產和常規生產區域之間設置有效的緩沖帶或物理屏障,以防止有機生產地塊受到污染。
需要注意的是緩沖帶上種植的植物不能認證為有機產品。
5. 病蟲草害防治方面:
病蟲草害防止首先考慮采用農業措施,通過選用抗病抗蟲品種、非化學藥劑種子處理、培育壯苗、加強栽培管理、中耕除草、耕翻曬垡、清潔田園、輪作倒茬、間作套種等一系列措施起到防治病蟲草害的作用。
盡量利用燈光、色彩誘殺害蟲,機械捕捉害蟲,機械或人工除草等措施,防治病蟲草害。
如無法通過上述方法得到有效控制時,采取植保產品時,要使用有機產品標準中規定的產品,不可以使用標準中規定的禁用物質。
二、野生采集
野生采集的產品可以免除轉換期,野生采集區應是在采集之前的36個月內沒有受到本標準允許使用投入品之外的物質和重金屬污染的地區。
野生采集同植物生產也要有保持有效的緩沖帶,采集活動不應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或對生物物種造成威脅,采集量不應超過生態系統可持續生產的產量。
我們不能說野生采集的產品因為是野生的那么它就是有機產品,有機產品一定是經過有資質的有機產品認證機構認證獲得有機產品認證證書的才是有機產品。
三、食用菌栽培
食用菌栽培的轉換期除了土培和覆土栽培除外,可以免除轉換期,但前提是所使用的基質必須是天然材料或者是經過有機產品認證的有機基質。
土培或覆土栽培食用菌的轉換期同一年生植物的轉換期。
四、有機產品加工
有機產品的加工使用的配料中有機配料的質量或體積要占配料總量的至少95%以上,食品加工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也要符合有機產品標準中的規定,不應使用來自轉基因的配料、添加劑和加工助劑。
加工過程中有機產品加工的生產線要與常規產品加工的生產線有明顯區分。
包裝材料要選用宜使用由木、竹、植物莖葉和紙制成的包裝材料,食品原料及產品應使用食品級包裝材料,不應使用接觸過禁用物質的包裝袋或容器盛裝有機產品及其原料。
在貯藏和運輸過程中要注意有機產品與常規產品不應混放,若不得不與常規產品及其包裝材料、配料等共同存放,應在倉庫內劃出特定區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有機產品不與其他產品及其包裝材料、配料等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