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機食品
有機食品是指來自于有機農業生產體系,根據國際有機農業生產要求和相應的標準生產加工的,即在原料生產和產品加工過程中不使用化肥、農藥、生長激素、化學添加劑、化學色素和防腐劑等化學物質,不使用基因工程技術。并通過獨立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認證的一切農副產品,包括糧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產品、蜂蜜、水產品、調料等等。
有機食品與其它食品的顯著差別在于,有機食品的生產和加工過程中嚴格禁止使用農藥、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質,而一般食品的生產加工則允許有限制地使用這些物質。同時,有機食品還有其基本的質量要求:原料產地無任何污染,生產過程中不使用任何化學合成的農藥、肥料、除草劑和生長素等,加工過程中不使用任何化學合成的食品防腐劑、添加劑、人工色素和用有機溶劑提取等,貯藏、運輸過程中不能受有害化學物質污染,必須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和食品行業質量標準。
有機食品的標志及其含義
1.有機食品的標志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有機食品發展中心)
2.有機食品標志的含義
有機產品標志由兩個同心圓、圖案以及中英文文字組成。內圓表示太陽,其中的既像青菜又像綿羊頭的圖案泛指自然界的動植物;外圓表示地球。整個圖案采用綠色,象征著有機產品是真正無污染、符合健康要求的產品以及有機農業給人類帶來了優美、清潔的生態環境。
有機食品這一名詞是從英文Organic Food直譯過來的,在其他語言中也有叫生態或生物食品的。這里所說的"有機"不是化學上的概念。有機食品是指來自于有機農業生產體系,根據國際有機農業生產規范生產加工、并通過獨立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認證的一切農副產品,包括糧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產品、蜂蜜、水產品、調料等。除有機食品外,還有有機化妝品、紡織品、林產品、生物農藥、有機肥料等,他們被統稱為有機產品。
有機食品概述
有機食品是以有機農業生產體系為前提,有機農業是一種完全不用化學合成的肥料、農藥、生長調節劑、畜禽飼料添加劑等物質,也不使用基因工程生物及其產物的生產體系,其核心是建立和恢復農業生態系統的生物多樣性和良性循環,以維持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合會(IFOAM)給有機農業下的定義為:
有機農業包括所有能促進環境、社會和經濟良性發展的農業生產系統。這些系統將農地土壤肥力作為成功生產的關鍵。通過尊重植物、動物和景觀的自然能力,達到使農業和環境各方面質量都最完善的目標。有機農業通過禁止使用化學合成的肥料、農藥和藥品而極大地減少外部物質投入,相反利用強有力的自然規律來增加農業產量和抗病能力。有機農業堅持世界普遍可接受的原則,并據當地的社會經濟、地理氣候和文化背景具體實施。因此,IFOAM強調和運行發展當地和地區水平的自我支持系統。從這個定義可以看出有機農業的目的是達到環境、社會和經濟三大效益的協調發展。有機農業非常注重當地土壤的質量,注重系統內營養物質的循環,注重農業生產要遵循自然規律,并強調因地制宜的原則。在有機農業生產體系中,作物秸桿、畜禽糞肥、豆科作物、綠肥和有機廢棄物是土壤肥力的主要來源;作物輪作以及各種物理、生物和生態措施是控制雜草和病蟲害的主要手段。有機農業生產體系的建立需要有一個有機轉換過程。
有機食品與國內其他優質食品的最顯著差別是,前者在其生產和加工過程中絕對禁止使用農藥、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質,后者則允許有限制地使用這些物質。因此,有機食品的生產要比其他食品難得多,需要建立全新的生產體系,采用相應的替代技術。有機食品是一類真正源于自然、富營養、高品質的環保型安全食品。
有機食品認證基本要求
有機產品生產的基本要求(要點)
1 生產基地在最近三年內未使用過農藥、化肥等違禁物質;
2 種子或種苗來自于自然界,未經基因工程技術改造過;
3 生產基地應建立長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護、作物輪作和畜禽養殖計劃;
4 生產基地無水土流失、風蝕及其他環境問題;
5 作物在收獲、清潔、干燥、貯存和運輸過程中應避免污染;
6 從常規生產系統向有機生產轉換通常需要兩年以上的時間,新開荒地、撂荒地需至少經12個月的轉換期才有可能獲得頒證;
7 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必須有完善的質量控制和跟蹤審查體系,并有完整的生產和銷售記錄檔案。
有機產品加工/貿易的基本要求(要點)
1 原料必需是來自已獲得有機認證的產品和野生(天然)產品;
2 已獲得有機認證的原料在終產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95%;
3 只允許使用天然的調料、色素和香料等輔助原料和《OFDC有機認證標準》中允許使用的物質,不允許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劑;
4 有機產品在生產、加工、貯存和運輸的過程中應避免污染;
5 加工/貿易全過程必需有完整的檔案記錄,包括相應的票據。
具體標準參見《OFDC有機認證標準》。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有機食品發展中心(簡稱中心或OFDC)
有機食品認證程序:
(1)申請者向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有機食品發展中心(簡稱中心或OFDC)索取申請表。
(2)申請人將填好的申請表傳回中心,中心根據申請表所反映的情況決定是否受理。若同意受理,則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向中心交納申請費后,中心將全套調查表及有關資料寄給申請人。
(3)申請人將填好的調查表寄回中心,中心將對返回的調查表進行審查,若未發現有明顯違反有機食品頒證標準的行為,將與申請人簽訂審查協議。一旦協議生效,中心將派出檢查員,對申請人的生產基地、加工廠及貿易情況等進行現場審查(包括采集樣品)。#p#分頁標題#e#
(4)檢查員將現場檢查情況寫成正式報告報送OFDC頒證委員會。
(5)頒證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對檢查員提交的檢查報告及相關材料依照有關程序和規范進行評審,并寫出評審意見,通常有以下幾種不同的頒證結果:
a. 同意頒證。申請者的產品若全部符合有機食品認證要求,可以分別發給“OFDC有機農場證書”或“OFDC有機加工證書”以及“OFDC有機貿易證書”,在此情況下,申請者申請認證的產品可以作為有機產品銷售。
b. 有條件頒證。在此情況下,申請者的某些生產條件或管理措施需要改進,只有在申請者的這些生產條件或管理措施滿足認證要求,并經OFDC確認后,才能獲得頒證。
c.不能獲得頒證。生產者的某些生產環節/管理措施不符合有機生產標準,不能通過OFDC認證。在此情況下,頒證委員會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不能頒證的原因。
d. 如果申請人的生產基地是因為在一年前使用了禁用物質或生產管理措施尚未完全建立等原因而不能獲得頒證,其他方面基本符合要求,并且打算以后完全按照有機農業方式進行生產和管理,則可頒發“有機農場轉換證書”,從該基地收獲的產品也可作為有機轉換產品銷售。
(6)給通過認證的有機生產、加工和貿易者頒發銷售證書,并簽訂OFDC標志使用協議。
申請者可將填妥的申請表Email給OFDC頒證管理部(cmd@ofdc.org.cn)。但為保險起見,請務必通過傳真或郵寄方式將申請表發送到頒證管理部。
申請認證注意事項:
1 OFDC有機認證證書的有效期為一年,即只對申請認證的當年種植的作物或產品有效;
2 OFDC認證的基本要求是從產品生產基地到產品銷售的全過程跟蹤審查,對作物已收獲的基地一般不再受理認證。因此,宜盡早申請,只要確定了生產基地,即可申請預審查;
3 有效期滿前三個月需重新辦理申請認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