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食品是指來自于有機農業生產體系,根據國際有機農業生產要求和相應的標準生產加工的、并通過獨立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認證的一切農副產品,包括糧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產品、水產品、調料等。
有機食品生產的基本要求:
生產基地在最近三年內未使用過農藥、化肥等違禁物質;
種子或種苗來自自然界,未經基因工程技術改造過;
生產單位需建立長期的土地培肥、植保、作物輪作和畜禽養殖計劃;
生產基地無水土流失及其他環境問題;
作物在收獲、清潔、干燥、貯存和運輸過程中未受化學物質的污染;
從常規種植向有機種植轉換需兩年以上轉換期,新墾荒地例外;
生產全過程必須有完整的記錄檔案。
有機食品加工的基本要求:
原料必須是自己獲得有機頒證的產品或野生無污染的天然產品;
已獲得有機認證的原料在終產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 95%;
只使用天然的調料、色素和香料等輔助原料,不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劑;
有機食品在生產、加工、貯存和運輸過程中應避免化學物質的污染;
加工過程必須有完整的檔案記錄,包括相應的票據。
有機食品主要國內外頒證機構是:
中國的OFDC
美國的OCIA(全稱"國際有機作物改良協會")
德國的ECOCERT、BCS和GFRS
荷蘭的SKAL
法國的IFOAM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