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食品安全體系以強有力的,靈活的,以科學為基礎的法律和食品產業有義務生產安全食品的法律責任為基礎。是由聯邦政府負責食品安全的部門,在地方政府相應部門參與下,構成的一套綜合的和有效的體系。多年來法令的貫徹以及食品安全系統的運作贏得了公眾對美國的食品安全非常高的信心。
負責保護消費者的主要聯邦管理機構包括健康和人類服務部 (DHHS)食品和藥品管理局 (FDA), 美國農業部(USDA)食物安全檢查服務中心 (FSIS)和動植物檢驗檢疫服務中心(APHIS),以及美國環境保護署(EPA)。財政部的海關署協助管理機構按照規定執行對進口貨物的檢查及臨時查扣。多數政府機構負有食物安全的使命,包括于它們的研究,教育,預防,監測,標準制定,及/或應急事件反應行動中,這些部門包括健康和人類服務部的疾病控制中心(CDC)以及國家衛生研究院 (NIH),美國農業部的農業研究服務部 (ARS),國家研究,培訓,拓展合作服務部 (CSREES),農業市場服務部 (AMS),經濟研究服務部(ERS),糧食檢查,包裝和畜欄管理局 (GIPSA),和美國法典辦公室,以及商業部的國家海洋漁業服務部 (NMFS)。
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承擔保護消費者避免受到不純,不安全,以及虛假標識食品危害的責任,但不包括食品安全檢查服務中心負責管理的范疇。食品安全檢查服務中心負責保證肉類,及禽類河蛋類產品的安全衛生,有益健康以及標識的準確性。美國環境保護署的職責包括保護公共健康和環境不受到農藥的危害以及發展治理害蟲的更安全方法。在美國,食品或飼料中如果含有未經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批準的食品添加劑或藥物殘留量超標;或者含有美國環保署不允許的農藥殘留物或是農藥殘留物超過了規定的允許量,那么該食品或飼料是不會被允許合法上市銷售的。動植物檢驗檢疫服務部在美國食品管理網絡中扮演的主要任務是保護動植物免受蟲害和疾病的侵蝕。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動植物檢驗檢疫服務部,食品安全檢查服務部,和美國環境保護總署依照現行的食品安全和環境法律對通過生物技術開發的植物,動物,和食品進行管理